中师音乐技能教学与美育
2009-07-03曹莉
曹 莉
[摘 要] 在音乐教学中,通过唱歌课、欣赏课中美育的体会和渗透,不仅使学生掌握必备的技能知识,更能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审美观念,对德育、智育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教师应加强自身学识和气质修养,达到内在美、心灵美、人格美的理想境界。
[关键词] 歌唱教学;欣赏教学;技能教学;审美
目前,素质教育是教育界的热门话题。如何把学生培养成有特长,有文化的全面发展型人才,这就需要对学生在音、体、美、科技等兴趣爱好方面加以引导培养。在中师教学中,音乐课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无疑,音乐课的教学在完成中师教育的美育任务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既要培养学生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还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具有高尚的审美情操。
历年来,曾经有过偏重技能教学,忽视审美教育的倾向。现在,把审美教育又重新作为最根本的任务提出来,这对于素质教育有了良好的保证,但是,我们还要注意正确处理音乐教学中技能和美育的关系。
首先,审美教育必须依靠技能。如果说审美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是音乐课的主要目的,那么音乐知识和技能则是完成审美教育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和手段。试想,一个不辨五音的人怎能感受到旋律美?一个无节奏的人怎能感受到节奏美?一个没有和声感觉的人又怎样感受到那种饱满、震撼人心的和声美吗?例如,合唱的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感受到和声音响的协调感、美感,它比齐唱丰富得多,也更易于诱发学生的美感,但是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声部有着节奏或音准上的失误,变直接影响到整个合唱的效果,所以说,审美感知离不开知识技能这个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审美的教育任务就难以完成。在中师音乐教学中,除了乐理、视唱、节奏、和声等必要掌握的知识外,歌曲演唱能力、舞蹈表演能力、弹唱能力、指挥能力都是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再次,技能训练必须渗透美育。常见有人唱歌虽然音准和节奏都不错,技能处理也很好,但是歌唱得索然无味、有声无情让人只听到美妙的歌喉,华丽的技巧,但没有给人以震撼人心的感染力。这种演唱可称“艺人”但完全称不上“艺术家”。一个有修养、有文化的艺术家除对作品的背景、作者生平了解外,还要深刻理解作品,培养高尚、正确的审美能力。
歌唱训练是中师音乐课的重点部分,那么在教唱歌曲中如何培养学生的“美感”呢?我采用了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1、轻声唱。较长歌曲,尤其是分声部的合唱歌曲,声音要轻,较小的音量易控制,也易用头声,告位置唱,更利于在演唱自己声部的同时倾听别人的声部,使演唱效果达到统一、和谐。这样,可以更好地处理、表现作品的内容,情感。以往喊叫方式的演唱时很难找到作品美感的。
2、用真情。不但面部表情,更要内心有感情地去唱,字本身在歌唱中就是传情达意的,必须做到“字里传情”,同时要在音乐旋律和艺术表现过程中,处理好歌唱语言的节奏、速度、抑扬、顿挫及韵味等协调,达到“词尽意不尽”的艺术效果。总之,要做到字与情的高度统一,使语言在声乐艺术中真正成为音乐化的艺术语言。
3、感受美。在歌唱教学中,我要求学生既要有表情,又要有美感,并将这两方面水乳交融地结合起来。作曲家把美的感受、美的思想融化于音乐作品中,所以我还通过多媒体等途径指导学生欣赏作品,帮助他们理解作品,使学生在欣赏与演唱的过程中,与曲作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让学生领略到作品或澎湃激昂、或轻快活泼、或悲凉凄惨的各种美。
在进行音乐欣赏课教学时,我为了给学生创造一种愉快的气氛,尽量把欣赏教材选择得更动听、更美些、更感兴趣些;教材的题材、形式、风格、体裁,尽可能的多样化,使学生随时有新鲜感;教学语言也要更多地富有启发性、趣味性、艺术性;要使学生不但能用耳朵听音乐,还能用嘴巴来发问和讨论。尽可能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从中组织及指导,即使是某些知识或技能,也应无形渗透其中,在轻松愉快的、极富有艺术性的气氛中,灌输给学生,而这种知识及方法,可以“有意识记”的,也可以“无意识记”中学到,因为是娱乐性的、艺术性的、有趣味的,这就会使学生记的最牢,大有“身在春山处处春,春意春气潜入心”之妙。另外,课堂上我用生动的艺术语言来诱导学生渐入乐曲的佳境,同时还要注意到不同题材、不同体裁、形式、风格、流派、作家、创作经过及乐曲意境、感情、形象、气质等的独特之处,抽出乐曲中片段关键性音响,先介绍、分析,使聆听全曲时能更进一步理解,并应分门别类地抓住不同乐曲体裁、形式进行指导:
1.在西洋古典音乐中多了解一些形式美(复调的严谨、和声结构的规矩、曲式的逻辑性、旋律的鲜明性、乐器音色对比性等)。
2.在进行曲题材中(包括铜管乐、军歌、队列歌曲、管乐合奏)自然地体会到一些气质美,并从中让学生随着乐曲轻轻击拍,锻炼稳定的节拍感和力度感(一般说,进行曲的节拍是比较稳定的,且力度转折一般是段落鲜明的)。
3.在不同的舞曲对比中,体会乐曲的情绪美,同时能积累不同基本节奏形态的感性知识,以及感知到节奏变化及复合情况,也可以用手击拍带表演性,这是启迪学生创造能力的良好契机(但不能把节奏形态完全与乐曲的节奏相同,而要在与乐曲节奏速度相同的情况下又有自己的创造)。
4.在听音画体裁乐曲中,使有景色风光并有人物和动物的动和静的形象,在“宛临其境”、“闻乐而思”之中,使大脑中反映出来的形象是栩栩如生的,这是运用形象思维来打开人们想象大门的桥梁,并从中进一步得到形象美。
5.在抒情小品中,体会到感情的美,并随着解题,使自己能从第三人称渐而进入到第一人称,使学生能设身处地、与之同呼吸、共命运,这是培育锻炼有丰富感情的好途径,也是通过音乐潜移默化地得到是非感、良莠感、道德感的因素,特别要注意到大多数音乐本身是表现感情的艺术,即使写景物风光,也是借景抒情、托物寓意式的。
6.在情节音乐中,进一步丰富想象力以及培养再造想象能力,这是培育创造性思维的关键。它又是形态、情态、声态、动态、色光态、空间态等综合性的集中反映,对培育想象力很有促进作用(如交响童话《彼得与狼》、琵琶曲《十面埋伏》)。
7.在富有哲理性的乐曲中,逐悟得对人生、对历史、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社会制度变革等等的看法。这是在欣赏程度、理解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的。
上面七点都要通过“美”来达到,也同样适用于歌曲、器乐曲的学习,去从中领悟到这些。所以,拙劣的、浅薄的、一般化的音乐作品,是无法承担起这方面任务的(特别是某些歌曲中只有歌词语言的节奏音律化,而少感情、形象、气质的内涵)。教师对教材应有独立的思考和见解,千万不能把一般化的作品塞进教学之中,这会使教师自缚手脚,对学生更不利,反认为这就是“美”。要在教材选择中,解放思想,排除“唯书、唯名家、唯得奖”的无形干扰,同时也能充分注意到美育的独立性,只能“寓德智于美”,不能“寓美于德智”。总之技能技巧的训练必须同审美相结合,两者缺一不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必须依赖于技能技巧,而技能的训练也必须从纯技术中解脱出来,变单纯的技术性为传情达意的艺术创造,为提高学生欣赏美、鉴别美树立正确的审美观而服务。
根据审美教育学的观点,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应是美的传播者。师生之间不仅存在着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还存在着欣赏与被欣赏的关系。一个美好的教师形象,能使学生产生信任感,增强向师性,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感染和熏陶。所以我认为一名优秀教师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作为一个美的师者,教师留给学生的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教学仪态应自然朴实、和蔼亲切、端庄优雅,手势应准确、自如、切忌粗俗、不拘小节。
二、教学语言是教师在课堂中适应教学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职业语言。所以应该是准确、清晰、生动和幽默的,在此基础上,应力求充满感情色彩,富于艺术性和感染力。
三、教学气质是教师人格和个性特点的外化,在教学中主要体现为聪慧、自信、机敏、幽默、雅致、真挚等。所以我们应具有慈母的爱心、严父的诚心、良友的知心,尤为可贵的是永葆纯真的童心。这种内在美、心灵美、人格美是教师审美修养的最高层次,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为此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周大风.寓教于美.音乐教育文选,1987.10.
[2] 金亚文.论学校美育.中国音乐教育,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