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功能错位解析
2009-07-03李京梅
李京梅
有关社会新闻的定义,业界和学界虽然至今未有公认的统一说法,但在社会新闻的内涵上取得了基本共识,即社会新闻是关于社会现象、社会风貌、社会生活、社会动态、社会事件、社会趋向、社会问题等方面的报道。近些年来,社会新闻以其报道范围广、题材内容丰富、与公众生活有密切的联系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受众的关注,许多媒体把加强社会新闻作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有效手段,社会新闻呈现出日益繁荣的景象。
应当承认多姿多彩的社会新闻,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开阔视野,增加情趣,进行舆论监督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社会新闻受社会环境以及媒介自身影响,也不可避免地走入了一些误区,在实现自身功能上发生了错位,引发了种种弊端,不仅误导了受众,影响了新闻媒体自身形象,也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造成了不良影响。
功能错位之表现
具体而言,我国当前的社会新闻功能错位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不良倾向。
媚俗。当前,一些媒体内容庸俗、格调低下,抢劫杀人、偷盗扒窃、吸毒贩毒、绑架勒索、卖淫嫖娼、搞婚外恋、包二奶、一夜情、开房、同居等字眼时常充斥报端。而这种媚俗常常为冠冕堂皇的“满足读者需要”所遮蔽和合理化。正是这种媚俗,使媒体缺乏内省精神和批判意识,背弃了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应具备的责任。
猎奇。社会新闻是“没有鲜明行业特点而又为大众所广泛感兴趣的以反映社会生活、伦理道德、趣闻逸事为主要内容的新闻”。社会新闻反映的这些内容使一些媒体从受众的心理需求和阅读欲望上做文章,过于注重“人咬狗才是新闻”,猎奇心理严重,热衷于报道男女私情以及“事故、车祸、杀人”等负面新闻,经常把一些刺激、怪异,甚至畸形的事件作为吸引读者的卖点。正是这些“哗众取宠”的社会新闻,弱化了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
浅薄。在追求所谓“市场效应”、“社会轰动”效果的前提下,一些媒体对真正具有重大社会典型意义的新闻或蜻蜓点水,或敬而远之;对真正具有社会批判意义的新闻事件、新闻人物视而不见,而是热衷于影星歌星的隐私秘闻、名人的风流韵事,或是市井百姓中鸡毛蒜皮的小事,还美其名曰“民生”新闻、“公共”新闻。正是这些浅薄的新闻,使媒体忘记了自己肩负的时代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守望功能。
失实。一些媒体为了抢新闻,往往不经过核实就刊发一些通讯员来稿、国外网站的稿件。一些记者由于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惜编造新闻,导致假新闻层出不穷,其他报纸也不加分析竞相转载,以致假新闻泛滥成灾。如2007年的“纸馅包子事件”、“茶水发炎事件”等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都是有名的假新闻。假新闻的泛滥,不仅削弱了媒体的公信力,也严重损害了读者的利益。
功能错位之原因
笔者认为社会新闻功能错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盲目迎合媒介经济的市场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介作为一种产业,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营。因此为了追求所谓的“眼球经济”和卖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许多媒体在社会新闻的价值取向上出现了严重的偏差,把社会新闻当做扩大销路的“卖点”,片面追求社会新闻的娱乐价值,用煽情、刺激的手段招徕读者,甚至不惜制造一些轰动、刺激性强的新闻吸引受众。因此,在媒介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媒介如何正确把握社会新闻的价值取向,使社会新闻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从业人员背离职业道德操守。作为记者,有其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二十六条明确提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肃认真地考虑新闻传播的社会效果。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报道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的内容。坚持报道的高品质、高品位,不迎合庸俗、低级趣味。”然而现在许多媒体的从业人员缺乏新闻人应有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操守,为了满足自身的虚荣心和“成就感”,热衷于采访和报道那些庸俗的、低级趣味的新闻,甚至不惜损害别人的利益,进行偷录偷拍,显然这与新闻从业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是背道而驰的。
实现社会新闻功能的几点建议
错位的社会新闻,虽然满足了一些人的猎奇和畸形心理需要,但越来越多的受众已经开始用批判的眼光审视社会新闻,开始寻找高层次、高品位的社会新闻,新闻界和学界也开始严肃地思考“何处是社会新闻的真正家园”,社会新闻如何承载在精神上、理念上、价值取向上对受众的引导、提升和净化的责任,从而实现自己的功能。笔者认为社会新闻要想真正实现自己引导舆论、守望社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阔人们的视野,增加情趣等功能,就要正确处理社会新闻的质和量的关系,强化媒体的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首先要正确处理社会新闻的质和量的关系。
第一,社会新闻的报道要追求质的高品位。实现社会新闻的高质量、高品位,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有位”又“有味”。社会新闻的特点之一是“趣味性强”,但讲求趣味不能降低新闻的品位,更不能不顾及社会效果。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能为了扩大销路搞“趣味至上”,一味迎合读者的兴趣。读者的兴趣有健康的,也有不健康的。虽然迎合读者的兴趣会给一些读者带来某些方面的满足,但丑的和恶的东西往往在这种“满足”中受到过分的渲染,受害的依然是读者。我们讲求趣味性,应该建立在高尚情操的基础之上,即用高尚的、健康的情趣引导读者,提升读者的精神境界。
事实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受众的阅读和欣赏水平在逐步提高,格调低下的社会新闻最终是会被较高层次的读者所鄙视的。
通俗而不庸俗。社会新闻其实是一种大众新闻,要求把严肃的思想内容用受众最乐于接受的形式送到他们手中,也就是要通俗而不流于庸俗。这需要作者与编者的思想高起点、品位高格调。所谓思想高起点,就是要求社会新闻的作者、编辑,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去处理素材和稿件。把社会新闻的素材、线索,放在社会大背景下去考察,取其光明面,并把其作为一种意识、一种观点、一种思想的载体。所谓情趣高格调,就是在社会新闻的报道上把握正确基调,坚持社会新闻传播价值中的“有益性”原则,明确报道目的。
新奇而不猎奇。在社会新闻的报道中,要选择新奇、积极健康、富有情趣的珍闻、趣闻、奇闻,帮助人们拓宽思维,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以及陶冶情操,让人获得自我完善的美感,诗乐般的雅兴,无穷的向上力量。如自然界的奇变、梦幻般的天文信息、人类自身的神秘发现等,无一不带有新奇的特色。
第二,社会新闻报道要把握量的“有度”。
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需要了解我们这个社会新近发生了什么事,社会趋向如何,社会面貌、社会心态、社会舆论有些什么新的变化,有哪些社会问题值得引起注意、思考和研究。社会新闻的首要职责,就是帮助人们观察社会、分析社会、把握社会。
但是,面对海量而琐碎的社会新闻,媒体并不是有闻必录,不加选择,必须把握一个“度”。这里的度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在内容上把握分寸,特别是不少涉及法律、道德领域的人和事都有一个报道分寸问题,如对于那些违法犯罪案件以及两性关系的报道要适度,不能描写作案手段、性关系的细节。另一方面要把握社会新闻刊发量上的“度”。如果天天连篇累牍地报道社会问题、暴力事件、案情内幕等负面新闻和色情新闻,就会以偏赅全,强化社会的阴暗面,忽视社会上真、善、美的主流,给人们带来社会动荡、治安环境恶劣等错觉,从而使人们失去安全感、丧失信心,这也违背了新闻媒体应具备的引导舆论的功能。
其次,要强化媒体的职业意识及社会责任感。
众所周知,传媒力量的产生首先得益于传媒的社会地位。作为社会公器,传媒承担着维护正义与社会和谐的责任,其行为本身就具有权威性和引导性。大众媒体必须意识到自己首先是社会的公器,而非首先是市场的工具、个体的私利。因此,新闻界要强化职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教育,以“守望”为第一责任,尤其是在媒体产业化的趋势下,让传媒的社会责任重新回归理性与正义,这对无论是以时政新闻为主的媒体还是以社会新闻为主的媒体,都是现在乃至今后发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总之,在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媒体只有承担起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才能树立起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陆永初:《机关报社会新闻的价值取向及操作特点》,《新闻战线》,2003(5)。
2.顾理平:《社会新闻采写艺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版。
3.李艳诚:《党报社会新闻之探索》,《前沿》,2005(9)。
4.刘晓苏:《浅析负面社会新闻的消极影响》,《青年记者》,2006(8)。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