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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事件媒体之争及启示

2009-07-03杨秀侃叶兴艺

新闻爱好者 2009年9期
关键词:拉萨民主

杨秀侃 叶兴艺

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国际社会的交往频繁、联系密切,特别是在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下,如何在国际传播领域维护本国利益,如何在纷争复杂、真假难辨的公共事件中追求真实、客观和公正,避免部分西方主流媒体在事件中所带来的伤害他国人民感情的傲慢与偏见,实现和平发展、和谐世界的目标,成为我国新闻工作者新形势下的新课题。

本文以“3·14拉萨事件”中西方媒体之争为例,分析这一公共事件所给予我们的启示以及对塑造国家形象的思考。

启示一:拉萨事件媒体之争冲击西方民主观念

真实、客观和公正是新闻至高无上的追求,这种新闻理念也是西方国家多年来灌输给我们的“普世价值”。拉萨事件后,我们如何看待他们所宣扬的新闻客观与真实等自由思想呢?如何认识国内那些唯西方民主观念马首是瞻的所谓民主思潮呢?

新闻自由尽管是从西方传播过来的理念,但并不是西方所独有,也不见得只有西方国家才能实践。西方媒体的虚假报道,反而让我们领略到了他们所谓的“新闻自由”不过是一块遮羞布,遮掩他们为各自利益服务的阴谋,同时也暴露了他们的新闻自由实行的是“双重标准”的本质。西方媒体所体现的“双重标准”完全背离了新闻原则,CNN等西方媒体接连发出的歪曲报道,令不少中国公众开始对西方的新闻自由产生了怀疑。他们没有做到平衡的视角,违背了新闻平衡的原则,因此更谈不上客观、公正了。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新闻报道,而成了一种道德判断、一种政治斗争。

西方媒体滥用了自由,放弃了社会守护的义务,不仅失去了自由,还将同时失去正义。因此,我们不能毫无辨别地接纳西方社会的民主观念,不能毫无限制地给予媒体特别是国外媒体过分的泛滥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否则将极大地破坏宪政法治的根基。

回顾美国的历史,媒体也是在宪政体制和法律保障的双重庇佑下,才获得了一个相对宽松的表达环境的。媒体的权力过于膨胀,将面临的是“媒体监督权力、谁来监督媒体”的囚犯悖论。拉萨事件中,西方媒体表现出来的“造谣自由”、“撒谎自由”、“歪曲自由”确实让我们感受到媒体权力过分膨胀带来的杀伤力。

西方国家对于危机事件的报道并不是完全开放的,它不允许媒体混淆视听、胡乱猜测,更不允许媒体违背真实、客观及公正的原则。因此,当他们以所谓的自由、所谓的民主来要求中国放开,并以此抨击中国的时候,我们应该认清他们所倡导的民主和自由的“双重标准”。

每一届美国政府都按捺不住操控媒体的冲动,尤其在民意与政府决策相左的时期。自诩有“新闻自由”的美国,在宣传和行动上是地地道道的双重标准:一方面鼓吹民主宪政、新闻自由、尊重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又通过在媒体安插政府“代言人”,试图把媒体变成政府海外干预合法化和合理化的“信息机器”。美国政府在伊拉克战争中对媒体的操纵、对舆论的掌控,更为隐蔽,手段更为老练。2008年4月19日,《纽约时报》发表了长篇调查性报道,揭露美国利用所谓的“军事评论专家”操纵媒体、为其发动伊拉克战争寻找借口等事实,从而引发了人们对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反思。①

因此,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改革是渐进的,是以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来指导的,决不是照搬西方的民主理论,更不是盲目地对西方民主观念顶礼膜拜。不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不考虑中国的发展现状,一味地指责中国没有言论自由,一味地强调西方的民主观念,只能是叶公好龙,不可能推进中国的民主进程。

启示二:拉萨事件媒体之争拓宽网络民主渠道

互联网的出现,对于公共权力与传统媒体的博弈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事实上,中西方媒体的自由和权力是由政府持续不断的让度所赋予的。媒体的独立性特征和监督职能,又使得其不可避免地与公共权力发生冲撞,特别是在危机事件背景下甚至导致了媒体与公共权力的抗争。但是,政府公共权力的管制力量迫使媒体受制于公共权力,只能在适度的范围内张扬监督。网络媒体以其快速及时、时空无界等特点,冲破了信息封闭的栅栏,传统的政府掌控手法失效,管制路径失控,使公共权力和传统媒体的博弈格局更加复杂,从而改变了两者关系的传统认识。②

特别是在这个资讯发达的传媒时代,互联网造就了一个新的群体——“公民记者”。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的心智是明朗的,他们用实际行动发挥着特殊的监督作用,使一些不符合事实的新闻报道曝光。

拉萨事件过程中,我们看到了这一股来自民间自发的草根力量。正是他们,通过网络的各种形式的媒介,运用民间理性的声音,回击和驳斥外媒的恶意歪曲和话语霸权,让西方媒体的傲慢与偏见无处遁形,让更多的西方民众知晓西藏问题的真相。这是第三方的力量在澄清真相,他们的信息源更广,所起到的效果也比官方的声音更直接。这种理性的网络民意、理性的爱国情感,正成为西方媒体不得不正视的“批判的武器”。他们道歉了,尽管很不情愿,但他们毕竟违背了最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违背了新闻客观规律、受众意志和新闻良知。

网络传播层面上的中西方交锋使我们对网络民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不是像过去一样采取敌对抵制的态度。网络是虚拟的,但却是事实与真相的曝光台;网络是发散的,但却是舆论滋生和放大的平台;网络是随意的,但却肩负着守护社会的重任。网络并不是破坏民主的代名词,而是民主建构的推动器,是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如果忽略网络,或者对网络采取一种敌对、拒绝、排斥的态度,网络就将以同样的态度给予回击。

2008年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通过省内主要新闻网站发布了《致广东网民朋友的一封信》,热情邀请网民“灌水”、“拍砖”。公开信发出两个多月来,省内外网民留言5万多条,点击超过千万次。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意识到网络民意的重要性,提出要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构建网络民主平台,从而推动网络民主发展。这也是对十七大“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精神的响应。

网络舆论的形成始于网络,但最终并不止于网络。网络舆论的走向影响着现实问题的发展方向。网民、网站和传统媒体相互作用,让网络舆论在传统媒体落地,形成网络舆论、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等多种渠道共生的合力和强势。这是任何一个民主社会都不可忽视的民主力量。凭借其快速及时、容量无限、时空无界、超强互动的特性,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社会架构下的沟通壁垒,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舆论平台,逐渐成为社情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也成为社会稳定的稳压器、减压阀。网络民意的背后,实际上就是民间情绪的一种表达。

全球华人通过网络群起声讨西方媒体歪曲报道的行为,正是网络民意的体现。

启示三:拉萨事件媒体之争重构国家民主形象

拉萨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和政府迅速作出反应,避免了更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但是,在新闻媒体宣传上,也应该检讨我们的失误。面对西方媒体的“舆论围攻”,我们的媒体处于解释、驳斥、抗议、声明等疲于应付的状态。可能受民族和宗教信仰历来是新闻媒体的禁区的影响,中国媒体对拉萨事件真相的报道非常谨慎,在策略上、方法上、手段上,都略显生硬,传播的内容也受到了一些外国媒体的质疑,以至于在这次媒体之争中非常被动,从而给我们的国家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庆幸的是,一批批有良知的海内外华人运用网络的手段,在与国内主流媒体的联动下,公开了平民视角的拉萨事件视频和图像,从而引起了世人的愤慨。

正义重新回到中国,民主的形象得以重构。拉萨事件后,关于国际传播和国家形象的讨论也开始深入,如何在国际传播领域维护国家利益,进而在西方媒体垄断的国际传播领域发出中国的声音、用世界语言讲述中国故事呢?

首先,我们应该借助并运用海外华人的智慧和力量,倚重和培养海外华文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亲我性”,依靠心理、地理上的接近产生“亲和力”,利用同根、同祖、同文化的文化认同,让众多海外华文媒体心向中国,借助海外华人作为西方社会人际传播的主体,提高信息传播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更好地实现新闻传播、网络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多重互动。

其次,我们要学会多方位多层次地利用、操纵西方的主流媒体,打破西方话语权的单极封锁,扩大中国的话语权,发出我们中国自己的声音。目前看,仅靠我国的官方国内传播机构的力量是不够的,即便是竭尽全力,在目前这种“西强我弱”的国际传播格局里也是比较微弱的。中国要想改变这种“西强我弱”的国际传播格局,加强我国主流媒体在国际传播领域的地位,提高我国主流媒体传播的“软实力”是需要多方面、长时间努力的。③

在对待西方主流媒体的立场上,我们是针锋相对地据理力争,还是用宽容的心态去消除偏见呢?是以“反华”的帽子给其定性从而教育国民,还是让西方主流媒体为我所用,从而在国际传播领域维护国家利益呢?我认为,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应采取两者兼容的方式来处理。

如何让西方主流媒体为我所用呢?首先是要融入世界话语体系,改变以我为主、自说自话的表达方式,加强对西方主流媒体的研究;其次,经常与这些主流媒体进行多方面沟通包括感情的沟通,甚至可以采用投放广告的方式,通过经济杠杆的手段来满足这些媒体的利益需求;最后,要提高我国对外传播的技能,把握这一传播领域的技巧,而不是盲目地开放或者是非理性地遮掩。开放是有限度的、是渐进的,遮掩是为了更好地开放,是过渡性的策略。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提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邀请西方主流媒体到西藏实地采访和报道,是非常明智的。放开西方媒体的采访禁令,是以很好的沟通和话语的共同点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很好的沟通和感情的培养,即便只邀请一名记者到西藏采访,在涉及人权等政治领域的分歧问题上,他也会是“鸡蛋里挑骨头”。只有让他们参与到事件本身来,让“观察者”变为“行为者”④,他们才可能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西方主流媒体在汶川地震报道上的转变,也正是这个道理。

最后,加强文化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国家之间的人员流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更多外国友人的到来,让他们接触中国的现实,感受中国的文化,增进对中国的感情,消除对中国的偏见。

西方国家的民众对于中国的认识主要是通过西方主流的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法国和西方民众在拉萨事件中对中国和中国人的敌视情绪,法国和西方的主流媒体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再加上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单纯地依靠新闻传播,我们很难在民众层面上形成共识和一致。只有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对话,融入对方的文化中来,才能更好地了解对方的文化,形成话语的共同点。可以这么说,面对面的人际交往和传播,是消除偏见和隔阂、摈弃对立和谩骂、增进国家之间民众感情的最好方式。当然,对那些走出国门的国人加强国民教育也是很关键的,因为在与西方民众交往的过程中,他们代表的是中国的形象。

总之,如果从拉萨事件中总结国际传播经验的话,我们不仅要充分注重运用新闻媒介和泛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还要高度重视国家行为、文化传播和人际传播领域的大传播,从而得以在国际传播领域懂得很好地讲述中国故事。

正如众多学者所谈到的一样,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演出是现代中国文化建设和对外传播的成功力作。中国懂得了成熟地、理智地表达自己的自信和喜悦,也懂得了与世界分享和平崛起的快乐,更懂得了使用世界语言讲述中国的故事。即便是《环球时报》这份曾被称作民族主义代言人的报纸上,也没有选择针锋相对指责外媒“污蔑”的常见做法,而是在头版举出法国的例子,来说明“北京给世界制造快乐”。我想,这也正是拉萨事件媒体之争所给予我们的观念转变及启示。

注 释:

①赵月枝:《为什么今天我们对西方新闻客观性失望》,《新闻大学》,2008(夏季号)。

②杨秀侃:《危机事件背景下中国传媒与公共权力》,《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③韩源:《部分西方媒体歪曲报道西藏“3·14”事件剖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5)。

④邓建国:《行为者与观察者:西方媒体对华报道中的基本归因错误原因分析及对策》,《新闻大学》,2008(夏季号)。

(杨秀侃为复旦大学文博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叶兴艺为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讲师)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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