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天作

2009-07-02

飞天 2009年5期
关键词:小姐

鲍 贝

鲍贝,中国作协会员。1972年出生于浙江象山,现居杭州。

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爱是独自缠绵》《红莲》,中短篇小说集《撕夜》,散文随笔集《悦读江南女》《轻轻一想就碰到了天堂》《散步的鱼》等。

天作?那个叫天作的要住到我家来?吴晴惊惶失措地看着我,仿佛要来我家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怪物。

他是一个杀人犯!吴晴咬牙切齿。

他不是,他只是一个作家。

二十年过去,他还会是一个作家?

二十年过去,他也不再是一个杀人犯!

反正不行!吴晴跟我赌气。过了一会,她说,要不我们去外面租个房子让他住。语气里有明显的哀求和妥协。

吴晴的软硬兼施和不近人情让我感到失望。我白费了半天口舌,还是没能说服她。我觉得以前的她不是这样的,是不是女人一到婚后就会变得愚蠢和冷漠,就知道一日三餐、柴米油盐?

你不要逼我离开这个家。吴晴像是被我的话给镇住了,没敢再做声。

我想,她早晚会想通的。她并不认识天作,她嫁给我的时候,天作已经进了监狱。但我跟她说了好多好多关于天作的事情。通过这些事情,她总会慢慢理解我的。

天作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我们一起读书,一起进镇上的电厂工作。当时他爸是厂长。所以,我跟着他,从来没受过别人的欺侮。

天作从小喜欢舞文弄墨,满脑子都是幻想。在读初中的时候,我还没学会怎么写文章,他就写出了一篇长达几万字的小说,在县教育局举办的一次征文比赛中得了一等奖。这事赢得了全校师生对他的敬畏,从此把他奉为“小作家”。也从此,他的成绩就迅速下滑,变得跟我一样没用。

我们勉强混完三年高中,都没能考上大学。接到落榜通知书那天,天作说,终于可以把高中之前所有学到的知识扔掉了。至于大学,不读也罢。大学是培养不出作家来的。

后来,在他父亲的安排下,我们都进了电厂。但对天作来说,那只是应付他父亲的一种行为。他的理想不在电厂,而是当一名作家。

在他父亲准备退休那年,他本来可以当厂长的,但他拒绝了。他父亲气得半死。后来是我接替了他父亲的位子。要不是他的拒绝和大力推荐,我到今天有可能还只是个普通电工,拿一份微薄的薪水度日。

天作对我有恩,现在是我回报他的时候了。

那天的阳光明媚娇艳得有点过分。站在桥上的天作,神情有些紧张,微眯着眼睛在看眼前的风景。他在电话里拒绝我去监狱接他,坚持要到这座桥上见面。

这座桥叫“回龙桥”,因一个美丽的传说而得名。相传几百年前,桥下住着一个秀才,为了考状元,他天天苦灯夜读。科考的日子临近了,那秀才却苦于没有盘缠进京,终日心神恍惚。一日,秀才书读累了,睡了过去,梦见一条巨大的白蛇,送给他一大包银子,并对他说,你明天立即起程,状元郎……秀才吓出一身汗,惊醒过来。他听见那蛇叫他状元郎!他的枕头边上果然多出一大包银子,和梦里所见的一模一样。天一亮,秀才背起行囊进京赴考,果然考中了状元。状元及第后的秀才荣返故里,并将这个梦传了开去。这个梦越传越神,村里的老人说,那条白蛇一定是龙变的,是天上的神龙下凡来帮助苦读书的人。后来那状元在他家门口造了一座桥,取名叫“回龙桥”。很多善男信女都会在孩子考试那天,来这座桥上点上香烛跪拜祈愿。

天作瘦得几乎离谱,他的身体紧贴着桥。他的左边是个“回”字,右边是个“桥”字,“龙”字被他压在身后。他手里拎一只旧帆布袋,背微微佝偻着,看上去像是一个年过不惑的老秀才。要不是事先在电话里约好,他在这座桥上等我,我怕是真的认不出他来了。

我们紧紧抱在一起。也许他太瘦,我用的力又太重。他挣开我,在我背上打了一下,你抱得我都喘不过气来了!

我接过他手中的旧帆布包。我们看上去轻松而愉悦,就像是接一个远道而来的表兄弟回家团聚。

车子向镇上驶去,天作忽然有些不安,他犹豫着问我,住你家去会不会给你们带来不便?

我说,都是自家兄弟,没什么不便的。

天作说,那嫂子呢,她也不反对?

我说,她怎么会反对呢?我告诉她你今天要出来,她一大早就忙着买菜去了!

天作立即像通过考试的孩子,如释重负。过一会,他又吞吞吐吐地问:我的事,你都跟她说了吗?

我支吾着说,你嫂子是个通情达理的人,等下回到家,我会介绍你们认识的。她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我又加了一句。

他想了想,说还是要先回他家一趟,再去我家。

他家离我家不远。但我怕他见到那个空无一人的破败的家,会勾起他的伤心。我劝他说,还是别回去了吧。以后有的是时间去看。

但他坚持要去。我拗不过他,只好陪他去。

那栋两层楼的房子在二十年前,应该还是一幢不错的居民房。现在外墙的马赛克已经老化,开始一块一块地剥落。楼上的门窗紧闭着。而楼下的门窗却一律被打开。里面叠满了木柴。他家隔壁是个锅炉房,那几间空屋,正好用来堆积木柴。

他的父母五年前相继离世,我在信里告诉过他。他没给我回信。我想他是伤心过度,才不想提及。

现在,他那样黯然地站在家门口,望着他父母曾经住过的那个房间,一动不动。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宽慰他,只有挨着他,与他并肩站着。

春天的太阳明媚娇艳,甚至藏着些撩人的意味。这跟我们的心情极不相符。他吐出一口气,侧过身跟我说了句,要节哀顺变。

这话原本应该由我来说的,他却自己跟自己说了。

他说,走,去你家。语气轻快得似乎在说笑,他那样子很古怪,脸上居然闪过一朵笑容,短促而渺茫,好像费了很大的劲,才从另一个世界挣脱回来。

吴晴做了满满一大桌菜,估计来十个人也吃不完。我知道她还在跟我赌着气,但她见到天作的时候,还是笑脸相迎、满面春风的样子,让人感觉她又客气,又得体。

我把吴晴介绍给天作,我说,我妻子,吴晴。

天作立即说,你好你好。并伸过手去握了握吴晴的手。

吴晴也大方地跟天作握了下手,请他坐下,又忙着去倒茶。马上开饭了,倒茶完全是多余的,但为客人接风,倒上一杯茶似乎是主人和客人之间必不可少的一种礼仪。吴晴礼数周到,无可挑剔。

天作用双手接过吴晴递过去的热茶,道了谢。

天作说,你叫吴晴,听上去就像胡琴,被人来回拉着,才会发出美妙的琴声。

这句玩笑话不算高明,也不怎么好笑,但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打开两瓶白酒,对天作说,今天哥俩喝个痛快,谁要不醉,谁钻裤裆。

对,我要好好醉一次!天作死盯着酒杯。二十年,我都二十年没再碰过酒了!天作喝酒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仇恨与痛快。酒风一点也不减当年。

天作不时把菜夹到吴晴的碗里,嘴里不断说着感激的话。吴晴在嘴里客气着,眉宇间却有些厌烦,但她掩饰得很好。天作浑然不知。

一餐饭下来,天作的脸上一直挂着很多余的客套性的微笑,这使他看上去很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吴晴早已吃饱了,似乎也有些累了。她说你们慢慢喝,我去看会电视。吴晴走开后,天作的神情立即松弛了下来。

我递过去一包烟。他说,这玩意儿我戒了二十年了。现在不抽也不会觉得难受了。

我说,抽吧,抽回去吧,让自己多点乐趣。

我硬是怂恿他把戒掉二十年的烟抽回来。他推拒了几次,也便同意了。天作夹烟的样子有点笨拙,好像初学抽烟的人,总是夹不到指间的最佳位置。

许多美好的时光总是由怀旧开始的。趁着吴晴不在,我们在烟雾弥漫中不断回首,捡拾起一件又一件往事。

天作的记忆力好得惊人,二十年前的时光,都能被他十分细腻地信手抓回来。怀旧,让我觉得生活一下子恢复到最初时期的鲜嫩状态,青春期的新鲜感觉如桃红柳绿般漫山遍野。真他妈想哭!

我们说起在读书时相约着逃学去玩的趣事;说起在电厂工作时,怎么暗中捉弄奸诈的偷电工人;说起女人,说起女人们给予我们懵懂美好的爱情。

我很快注意到,天作总是把话题引向箫午,但每次说起箫午时又仿佛是淡忘了,总是说成“那个箫什么什么的”,故意地闪烁其辞。天作能记起所有人的名字,却对这个在他生命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女人反而陌生。

箫午是我们的同班同学。那时她叫蒋健英。箫午是天作给她起的笔名。天作说,一个人要准备在文学道路上成名,首先得具备一个好的名字。

跟天作一样,蒋健英从小喜欢文学,对能够写出好文章的天作崇拜得五体投地。她的每一篇文章,甚至日记,都是天作辅导的。

蒋健英的理想生活是:黑夜里坐在灯下写字,天亮之前打着哈欠睡去。傍晚时分醒来,接到出版社的电话,邀请她去某个书店为读者们签名售书。

对她的这个理想生活,我和天作总是一笑置之。天作说,一个人的理想是不能够轻易说破的,你只要久久望着它就是了。

然而,天作对他的理想,绝非只是“久久望着”。为了追逐他心中的理想,他几乎每天埋头写作。生活中余下来的事,对他都不重要,都是惨淡的。

毕业后,蒋健英进了镇上的图书馆。这份工作既清闲又安逸,蒋健英借此机会阅读了大量的中外文学书籍,写了好多小说。她每写一篇小说,总会请教天作,无比虔诚地听取天作的意见。天作也总是不遗余力地帮她修正。

蒋健英崇拜天作,一直暗恋着天作,这已经是心照不宣的秘密。

蒋健英的第一篇小说发表在电力公司的内刊上,用的就是箫午这个笔名。她高兴得手舞足蹈,拿着这本内刊就往天作家里跑。当时我正和天作在他家里聊天。

天作接过内刊,双手轻微地颤抖着,情绪有点异样。他的脸上渐渐布满不屑的表情,恶狠狠地说出一句话:你糟蹋了箫午这个名字!

后来,他们吵了一架。从此互不往来。几年过去,蒋健英的小说天女散花一样发表在很多文学杂志上。很快由市作协会员而成为省作协会员。

而天作的小说却从来没有发表过。虽然,他在暗中也天女散花一样把自己的小说稿投出去。他一趟一趟地跑邮局,一趟一趟地空手回来。没有一家文学杂志的编辑看上他。

他大骂所有的编辑都是庸才,是不识货的狗屎。那天他在我家里喝得大醉。又一次说起蒋健英发表在电力公司内刊的那篇小说,有三分之二的文字是他帮她加上去的。

蒋健英那个时候已经不叫蒋健英,她到哪都用箫午这个笔名了。工作也由县图书馆调到了市文联,并担任了市文联下面的一个文学杂志的编辑。

天作的生活中有着箫午这样一个女人比着,尤其过得黯然。有一段时间,他干脆辞了电厂的工作,从家里搬出去,在城里租了一间房,静心写作。他跟父母说,你们等着看吧,我很快会红的。只要有一个编辑看中我,帮我发一个小说,我很快就会红的。

他父母也知道任何的争执都不起效果,也就似信非信地由着他。

1998年夏天,天作意外地收到了《收获》杂志的回信。回信说,他的中篇小说《作家进行曲》已被选用,拟在第七期发表。

这可是个石破天惊的好消息。天作一个电话把我叫到城里,请我去喝酒。

酒吧里没有自然光,天花板上杂色彩灯旋转着,反射在地面上,人坐在其中,就像置身于想象里。天作坐在我对面,左侧的木制墙上嵌了一条镜子,把他的人影拉得极有纵深感。

我从镇上赶过来,用了一个半小时。在等我的那一个半小时里,天作在街边的理发店里理了个发,头发吹得一丝不苟,脸也刮了,干干净净的。这样的改变使他显得陌生,不像他自己。

酒吧的音乐和灯光柔化了天作,使他越发渴望倾诉。他说了很多话,没有逻辑,没有顺序,时空也相当混杂,完全是现代派的叙述方式。不知是酒喝得太多,还是他话说得太多,声音开始有些嘶哑。

他说,兄弟,你相不相信,我马上就要红了!

我立即点头,说我相信。

他的双眼红红的,充满了血。他的表情是严肃的,甚至是隆重的。他说,《收获》可不是一般的杂志,它是全国所有杂志的大哥大。我敢说,很多作家写一辈子,他们的作品未必能上得了《收获》。你知不知道,只要在《收获》杂志上发表两个短篇,就可以成为省作协的会员了。但是,这个作协会员对我来说有没有都无关紧要,紧要的是,我的作品已被《收获》——全国最权威的文学刊物看中了,你说,接下去哪一家杂志社不抢着来约我的稿?

说到这里,他哼了一下,沾沾自喜又有点难为情地笑起来。他说,人红了也有麻烦的,到时各大杂志的约稿信接踵而至,爱好文学的女青年们也会慕名而来,我的日子会变得很忙碌。但是,我已做好准备,再怎么忙碌,我也会抽出时间来写作的。

我沉默着。可能没有及时从我脸上读到反馈的表情,他问我是不是不信他的话。我说哪里啊,我一直相信你有才气,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

他笑着说,你那也是后知后觉,我的小说被《收获》看中了,你当然可以这么肯定地说了。

我说,你的文学才气我们在学校就认可的,箫午那时不一直追在你屁股后头?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要去见见箫午。她的小说写得太一般,只能在一些不入流的杂志上发一下,难登大雅之堂。

他的兴奋点完全指向了箫午。他立即想动身,拽我一起去找箫午。我总觉得有点不妥,更何况我们都喝多了。但天作坚持要去。他开始拿出手机翻找箫午的电话。他一直留着箫午的手机号。

在天作找电话号码时,我一阵反胃,在洗手间吐了个底朝天。胃像被刮空了,变薄了,整个人虚飘飘的,但头脑却异常清醒。从洗手间回来时,我看见天作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他的脸转向墙壁,对着那一条镜子玻璃。他正在凝视镜子里的自己。

天作的目光,从镜子里折射出来,像一片迷离轻飘的雾。我轻轻叫了他一声,他回过头,眼眸里交结着幸福与感伤。他说,今晚我一定要见到箫午,你知道的,她原来对我有多崇拜,她是最崇拜我的,一天到晚缠着我,追着我,甩都甩不掉……说着,天作止不住啜泣,哭得伤心委屈又甜蜜自豪。

男人一生中这样哭的机会不多,天作的眼泪越哭越多,他完全醉了!我不知如何劝慰他。脑子里很空。天作被埋没了那么多年,现在要找到箫午,找回别人对他的崇拜。这样的心情,我是能够理解的。

所以,那晚我并没有阻止他去找箫午。现在想来,如果我当时阻止他去,兴许,天作的一生就会重新被改写。

二十年,每次想起那个晚上,我便会懊悔不已。我认为天作那晚的错手杀人,多多少少也有我的过错,这份过错就像罪一样压迫了我整整二十年。

箫午接到天作的电话时,正在跟一群朋友在金碧辉煌酒吧里喝酒。箫午没有拒绝天作过去找她。她把地址告诉了天作。她说你过来好了。

到金碧辉煌的楼下,一位年轻的保安走过来,他不让我们停车,说没有车位了。我知道天作急着想见到箫午。我就让他先上去,我开车去别处找停车的地方。

天作憋着一肚子气下去了。他一下车,在绚烂的灯光下完全迷失了方向,他根本记不起来箫午跟他说的是哪层楼。好像是三楼,又好像是四楼,想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他在大门外站了一会,想去找个人问问,便朝那个年轻保安走过去。他一脸酒气,涨红着脸朝他“喂”了一声。没想那个保安撒腿就跑。他很纳闷,便追了过去,一直追进巷子里。年轻保安一边逃,一边用对讲机召集别的保安,说他正遭到狂徒追袭。结果是,那个年轻保安在前面逃,天作在后面追,天作的后面又追上来一群保安。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你觉得它荒谬也好,不可理喻也罢,它就这样发生了。出事后的天作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显得非常无辜。他追上去只不过想问一下酒吧在几楼,那个保安怎么就认为他是追上去打他的呢?那个年轻的保安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死的原因。当他跑进巷子,见边上黑乎乎的就跑了进去,那里是一个建筑工地,里面堆满了钢管、水泥等杂物。天作追进去的时候,后面的一群保安也追了上来。在一片混乱中,天作随手拔出一根钢管,他拔出钢管是用来对付追上来的那群保安的,但没想到那个年轻的保安脚下一滑,身子后仰,而天作正拔出钢管往前冲刺,正刺中年轻保安的后背。年轻保安一声惨叫。但黑灯瞎火的,并没人知道年轻保安已处于生命危险的状况,天作被尾随而来的一群保安团团围住,一阵拳打脚踢。后来,保安的手电筒照到了那个年轻保安一动不动的身体……

杀人偿命,但天作事先并无任何杀人动机,只是酒后误杀,被判了二十年。

天作进去两个月后,他的小说《作家进行曲》在第七期《收获》上发表了。我一下买了十本,寄到监狱里。天作回信托我,务必帮他送一本给箫午。

天作终于迈出了成功的一步。我应该为他感到高兴的,但我双手捧着杂志,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从未有过的沉重压着我的心脏。

天作的小说《作家进行曲》,写一个农村里的孩子从小热爱文学,立志要当一名作家,他历尽坎坷,尝尽世态炎凉,坚持写了几十年,但没有一个人能够认可他。饥寒交迫之中,终于病倒,被查出来是恶性肺癌。他拒绝就医,然而,就在他绝望地准备弃笔而去,向年迈的父亲母亲安排后事之际,突然得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他的长篇小说,居然获得了全国长篇小说华语擂台赛的第一名。他的名字几乎一夜之间出现在各大报刊上面。患了绝症的他,紧紧拽着获奖通知书,无力地坐在他家门前的空地上,望着眼前一片疯长着的庄稼地……

虽然天作说过,他的小说完全是虚构的。但我总觉得,小说里的那个主人公就是天作自己。

然而,我并不知道,天作在写这个小说的时候,是否真的已经认清了自己的命运?

蹲了二十年监狱的天作,再次将命运拽在自己手中。他开始筹划他的明天。我立即建议他来电厂。我觉得我应该帮他找一份工作,先解决生活问题。

我说天作,你来电厂吧。

天作很陌生地看着我,似乎我刚才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他红着脸对我说,我如果想回电厂去,二十年前也不会出来了,你还是不了解我!

天作的表情有点委屈。他拖过包,拿出一大叠发黄的手稿双手捧着,小心谨慎的样子像抱着一个还没苏醒的孩子。他开始激动起来。他说,你看看,这些字,这些字都是我在里面写的。我一有时间就抓起笔来写,你知不知道,这些字是我的心血,我的生命!只要将这些作品发表,我就会很快成名,我可以靠稿费养活自己。我已经浪费了二十年,我不能再浪费了,我要把所有的时间花在写作上。

天作垂下头,死盯着手中的手稿。我一阵心酸,在天作的眼里,那一张张手稿,就如烈日下的芭蕉在吃力地疯

狂与妖娆,却年年错过花季,年复一年关在深墙里枯萎而不得见天日。

接下来的日子,天作天天往返邮局,写稿、改稿、投稿。半年下来,所有寄出去的稿件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但天作丝毫不气馁。1998年第七期的《收获》杂志,像一个隔了二十年的梦,泛着陈旧的颜色,天天垫在天作的枕头底下。

有一次,吴晴不知出于什么心,突然对天作说,现在人家投的都是电子稿,哪个编辑还会去看手写稿?

天作像是突然开了窍,他下定决心要学打字。那天吃晚饭的时候,他忽然对吴晴说,你的那台笔记本电脑能否借我用?

吴晴说可以,但最近不行。学校马上要期终考试了,我要用这台电脑出考卷。

天作立即转向我,对我说,我等不及了,要不我们明天去买一台吧,能打字的就行。

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夜里,我躺在床上,猛吸香烟。吴晴呆坐在桌子前,盯着电脑,好半天突然说:有病的!

我不说话。

吴晴离开电脑,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开始数落:你说,他到底凭什么?半年下来,他吃喝拉撒全我们家管,就像养着一个老小孩。我知道你报他的恩,但他也不能太过分了啊,居然要求给他买电脑。他也说得出口,真是恬不知耻!

我没敢看吴晴。我说,不就一个电脑吗?明天买个便宜点的,能打字就行。

便宜也得几千块吧,我们到底要养他到几时?

我没法回答吴晴的问题,只是觉得有点心烦。我怕吴晴越说越响,被天作听见。于是下了床,趿着拖鞋走到阳台上。没想到天作也靠在阳台上,仰着脖子看天空。回头见是我,他盯着我的目光,在几秒钟内改变了好几种形式和内容。他有些不安,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说,怎么了,天作?

他朝我的卧室方向看了看,问我怎么还没睡?

我说,睡不着出来走走。

没事吧你?

没事啊,会有什么事?

我有点担心天作是否听到了吴晴的话。但天作立即打消了我的疑虑。他问我明天什么时候下班,好陪他一块去买电脑。

我松出一口气。我知道他并没有听见吴晴的话,如果听见,他就不会这样说了。

我说不用等到下班,厂里开完一个短会,中午前就能赶回来,午饭后就可以去电脑市场。天作像孩子似地激动起来,说幸亏吴晴提醒了他,他早应该学打字了。他说吴晴对他真好。我知道吴晴虽然在心里不喜欢天作,但表面上还是顾全大局,把天作当自家兄弟般照看。天作又拉住我的手说,吴晴待我太好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说这是应该的,她一直把你当自家兄弟,你只管在家好好写你的小说。

天作忽然把我的手往下拉,按在他的裤裆上,有点难为情地说,最近这些天,天天这样昂着头,想睡都睡不成。

我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应该找个女人了。

他有些沮丧。我的作品都还没发表,哪有女人崇拜我。女人对她不崇拜的男人,是不会喜欢的。

我趁机给他鼓劲,说你快点学会打字,写出好作品,总有一天会有很多女人排着队等你来挑的。

他说,那是。

我告诉他,前些天我去市里请领导吃饭的时候,在饭桌上遇到市电力公司下面的一个杂志的编辑,答应我将你的作品寄过去看看,适合的话就在《东海》上发表。

天作涨红着脸,几乎跳起来:你这是在贱卖我的作品!像《东海》这样的小刊物,还是个内刊,只适合萧午这样的作品发表。我的作品二十年前就已经在《收获》上发了,我怎么能够一下子自降身份到《东海》这样的小刊物去?

我无言。除了《东海》,全国所有的文学杂志,我都没有办法去为天作找到熟人。正如吴晴所说的,这年头谁还会来看你邮寄过去的手写稿?

在背地里,我找过为天作发过小说的那个编辑,但二十年过去,那个编辑早不知调哪儿去了。那天打电话到《收获》编辑部,那里的人告诉我,前不久也接到过寻找那个编辑的电话,他让我们别再打这个电话了,那个编辑早已不在了。

第二天早上,吴晴打电话给我,让我中午不用回家了,她已经把自己那台旧的笔记本电脑送给天作了。她说反正这台电脑放在家里平时也没什么用,出试卷可以用学校里的电脑。吴晴的用意我明白。我说那样也好。等下次你要用电脑的时候,我再帮你去买台新的。

不用了,要用的时候我自己会凑钱买。吴晴的回话刻板而冷漠。

接下来的的日子天作天天关在房里练打字。有天晚上下班回家,吴晴不在,家里静悄悄的,我正想喊天作,天作的房间里忽然传出些奇怪的声音。

对一个成年人来说,我太清楚这种声音。我料不到天作会这样。居然在我的家里!他不该做这种事。一股愤怒油然而生。可我还是不敢相信,我悄悄走近他的房门,如果真是这样,我会一刀杀了他!

他的房门紧闭着,我的心怦怦直跳,憋着气绕到窗口。他的窗对着后园,平时很少有人进入这个园子,所以他的窗总是关不严。房间里的灯光很暗,只开了一盏小台灯。台灯边放着吴晴的笔记本电脑。天作死盯着电脑桌面,眼神有些神经质,有一种极不寻常的癔态。他的身体弓在椅子里,拼命地抽搐。裤子踩在地上,两只手在身前慌乱而吃力地忙弄,嘴里发出困难阻隔的嗷嗷声,那样的痛苦和绝望令人心碎。

吴晴不在。她怎么可能会在天作的房间?我悄悄离开窗口,心里充满愧意,我差点错怪了吴晴。

我给吴晴打电话,问她在哪儿?吴晴没好气地说,我住学校宿舍不回来了,除非你把那个疯子弄走!

这是怎么回事?

你去问那个疯子!

吴晴没好气地挂断电话。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肯定是发生过什么事了,否则吴晴不会搬去学校住。

我开车到学校。这是镇上唯一的一所公办小学,所有的学生都放学回家了,四周很安静,长长的路灯打着旧建筑,散发出冷寂的光芒。

怎么不回家?我站在吴晴面前问。

吴晴坐在办公桌前批改她的作业,头也不抬。过了一会,吴晴突然说:我早知道他会这样。

早知道他会怎样?

还能怎样,就是这样。

我问你他到底怎样?

神经病!吴晴忽然抬起头,愤怒地看着我,似乎在怪我故意回避那份明白。她用圆珠笔指指自己的脑袋:他这里早坏了!

这时,天作忽然打来电话。他犹犹豫豫地叫了我一声。我说了声是我,那头就没声音了。我想象不出电话那头的表情,问他有事吗?

他的声音有些飘忽虚弱。他说家里没人,一个人也没有,都是黑的。我本来想跟他说你可以开灯,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我怎么可以跟他这样说话?他不是孩子。

我握着手机,眼睛死盯着吴晴。吴晴低下头,不看我。这样沉默了好一会,天作轻声地说了句:我想见你。声音里充满委屈、无助、茫然,甚至还有些惊慌。就像独自一人在家里玩的孩子,忽然发现天黑了,大人们却还没有回家来那样的惊慌和无助,但又好像不完全是这样。

我想见你。我从来没有听过男人说这样的话。

天作的房门还是关着,但没有上锁,一推就进去了。我帮他开了顶灯。他已把衣裤穿戴整齐,整个人陷在椅子里,面对着电脑。

按理说,他知道我走进去,又把满室的灯拉亮,应该抬起头来与我打个招呼。但他没有。他在不停地抽烟,满屋子都是烟霭,房间里所有的东西仿佛都像烟一样飘忽不定。包括天作这个大活人,陷在椅子里,轻飘得也像一团烟雾。

我搬了条椅子坐在他身边。他忽然紧张起来,立即去关电脑,一阵手忙脚乱。但我还是看到了,电脑桌面上是一张放大了的吴晴的照片,背景是雪片般纷纷坠落的樱花。照片是我跟吴晴去公园玩的时候拍的,吴晴当时很喜欢,选出来做了桌面背景。

天作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并不点燃,只在手指间把玩。后来终于抬起头来,但依然不看我。他说你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

我对不起你。

天作把目光移向了我。天作的目光向我转移时我的心中缓缓开始紧张。我以为,我已清楚天作内心的秘密。任何一个健康的男人,经过二十年的牢狱囚禁,出来之后对女人有性幻想,实在是情理之中的事。哪怕他对我的妻子产生了幻想,我也表示理解。我相信天作对于吴晴的幻想,也只是停留在对着电脑上的照片,而不敢付诸现实。再说吴晴的个性,她是绝对不许天作跟她有什么事的。

我想我已心知肚明。这样的事,完全没有必要天作亲口说出来,更不需要因为此事而跟我说对不起。他并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

天作的嘴唇不安地蠕动着,眼里闪过几分义气。

我以为吴晴很爱你,她是因为爱你而跟你结婚的。他这样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有些潮红。过一会又这样重复了一遍。重复了好多遍之后,我反倒弄不清天作到底要告诉我什么了。我完全被搞糊涂了。我的头开始大起来,像一只浸在水里的馒头,思想与感觉一起在膨胀、浮肿。

天作开始追忆,从我接他回家那天开始,一件事一件事地追忆,结合他的理解描述给我听。每件事都是围绕着吴晴,从吴晴这儿开始,再放射开去。

大致是这样的:从吴晴为他做的第一顿饭开始,他就以为吴晴爱上他了。他说从没见过一个女人这么大方的,那桌菜,十个人都吃不完。吴晴天天为他洗衣做饭,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这次又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无私地奉献给他。他说,每次打开电脑,就会看到桌面上的照片,他觉得吴晴是故意的,好让他时时刻刻看着她,想着她……天作因此而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

那天晚上,他面对电脑上的吴晴自慰时,吴晴捏着一把拖把闯进去,目瞪口呆地羞红了脸,逃了出去。天作说,要是吴晴不是我的妻子,要是他当时不念着我们的兄弟情谊而极力用理智控制住自己,他会不顾一切地拉住吴晴……总之一句话,他认定吴晴在暗恋他。而他却在顾及我的面子左右摇摆,深受折磨。

最后,天作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朋友妻,不可欺。他绝不会做对不起我的事情。他说吴晴对他的爱恋,无疑是对他才华的肯定,他会将这份情感深埋心底,化作精神动力,他一定会写出伟大的作品。

像伟大的作品一样,深刻的感情总是包含着比它有意识表达的更多的意义。而我听了只是心堵,却无从解释。有些事一旦被认定,你要是强行解释,反而会弄出些意想不到的后果来。我没有解释。

天作一定是在牢里憋久了,想女人想疯了。

那天晚上,我心血来潮,带他去发廊。我想当务之急是为天作解决生理问题,也许可以帮他疏通和清理掉一些堵塞在心里的杂物。

路上,我告诉天作,镇上的很多发廊并不理发,专门等饿了的男人进去。天作有些紧张、兴奋,又有些激动。说话都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他不断问我,这样可以吗?真的可以?没人来抓?

我向他保证了又保证,最后,我笑着对他说,要不我为你守门好了,真有人来抓,我就在门外喊你出来。他居然信了,真的要求我为他守门。

我们走进一家叫“溢春”的发廊。里面坐着几个搔首弄姿的小姐。我付了钱,让天作挑一个他喜欢的。天作瞪大眼睛,神情有些惊慌。他像在菜场上挑东西,挑大的肥的不吃亏,他在小姐里面挑了最胖的那个。那个小姐大半个乳房露在吊带衫外面,看上去很肉感。

进屋前,天作回过头来朝我看一眼,脸红红的。但他立即被小姐挟持进去了。门砰地一声被关上。

我往皮椅子上一坐,让小姐为我洗个头。小姐很不情愿地拿来洗发水,胡乱地往我头发上挤出一堆,有气无力地揉搓着。

先生不想快活一下吗?那小姐问。我说洗完头再说吧。那小姐立即兴奋起来,说如果让她为我洗另外那个头,一定会更舒服。小姐继续挑逗我,但我的心思全然不在这里,我尖着耳朵听里屋的动静。

墙的隔音性能很不好,里面传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很清楚。那洗头小姐暧昧地说,他们这会早已脱了裤子干上了!

忽然,我听见天作的声音在低吼:不要!你不要过来!接着,天作开始训斥那小姐,年轻轻的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工作?找个人嫁了也行!干嘛非要沦落如此,做起鸡的行当?这是可耻的,是丢人的!那小姐哧哧的笑声传出来,我嫁给你,你要吗?

我和洗头小姐都听呆了。小姐忍俊不禁地用沾满泡沫的手指向里屋的门,说你那个朋友真好玩。

小姐带我去冲水,水流的声音立即堵塞住我的耳朵,里屋的声音再也听不见。我以为天作很快就会出来,但等我冲完水,小姐用吹风机呼呼地朝我吹了半天,他还是没有出来。

天作终于走出来的时候,我也吹好了头发。我看见他的脸灰暗灰暗的,双手插在裤袋里,头也不回地朝发廊门外走去。我追上去,立即听见后面有小姐在叫:先生,你还得付我钱呢!

我回转身,见是胖小姐趿着拖鞋追出来。我诧异地问她,刚不是已经付过钱的吗?

胖小姐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做爱的钱,可那位先生拒绝做爱,却跟我谈了一个多小时的文学。你知道这对我有多痛苦!我宁可陪他睡十次,也不愿听他谈什么小说啊文学的,那都是些狗屁没用的东西,可把我给折腾死了!你怎么着也得加我点钱,算是精神损失费!

我哑口无言。只得掏出钱包问那小姐还要多少?小姐懒洋洋地说,便宜点算了,再付一百吧,看他也是可怜。他那东西掏出来便软了,阳痿!

走远了的天作忽然转过头破口大骂:你才阳痿,你他妈的全家都阳痿!你们这可是精神阳痿,我是作家,是一名艺术家,艺术是性的升华。你们这种精神阳痿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懂得!你只配跟动物去性交。

天作气呼呼地坐上我的车子,将车门关得震耳欲聋。他开始沉默。他的沉默也是轰然震耳,仿如原始森林的寂静,笼罩着一切。包括嘴巴。任我怎么问他,他都不开口。

我将车子停在家门口的时候,他没有立即下车,而是磨磨蹭蹭地从裤袋里拉出一个粉色避孕套来。他将避孕套举过头顶,仰视着,那表情又古怪、又荒诞。他喃喃自语,套子里全是我的精液,如果我没有能力,怎么会制造出这么多的精子来?我没去碰她,是我运用了更大的力量和信念控制住了自己,我让我的性得以升华了!

举着避孕套的天作,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宇宙里。他在他自己的宇宙里保持了一种偏执的玄想和一种既确实又遥远的精神姿态。

他没有碰小姐。对于为什么不碰小姐这个问题,他开始了宏大叙述。他强调自己是个作家,是个艺术家。作为一个艺术家,是不应该将自己宝贵的身体交给下三烂的小姐的。他在关键时刻守住了身,就是为艺术守了身。他是士,士可杀不可辱。他怎么着也得将自己的身体献给爱他敬他、并能够与他一样懂得艺术的女人。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这只是个观念问题,想通了其实也没什么。

他像是被我点醒了似的,忽然呜呜地哭了起来。他说方敏,我不是想不通啊,我其实很想要碰碰那个小姐的啊,我都看了她整个的胸脯,整个的身体,白花花的真是招人哪!但是我真的不敢碰啊,我这辈子还从没碰过女人,万一今天开了这个荤,以后我想女人的时候,你叫我怎么办?这次你帮我付了钱,下次呢?下下次呢?我是没钱睡女人的啊。

此时的天作像个孩子似的苦着个脸,完全放下刚才的偏执和姿态,像是真的想通了。也许想通了的他,更觉得自己一无用处,呜咽便成了嚎啕大哭。他的手里还紧紧捏着那个粉红色的避孕套,里面躺着一堆从他身上排泄出来的濒于死亡的精子。

我把天作送回书房。风从夜空中猛烈地吹过来,我的鼻子突然一酸,眼泪掉了下来。

开蒙蒙亮的时候,我被一阵吵嚷声吵醒。我睡眼惺忪地推开门,看见天作被一群人反扭着走进来。我认得其中一个蒋老汉,他是养鸡场的饲养员。他气呼呼地告诉我,最近鸡总是被偷,今天终于把小偷给抓住了,这笔账得一次性清算掉。

我想不明白天作怎么会去偷鸡?为什么要偷鸡?天作的脸被人打了,红肿了一大块,他羞愧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向我承认了是他偷的鸡。我赶紧替他赔不是,愿意赔偿所有的损失。

蒋老汉说,最近这段时间来,鸡场里莫明其妙地少了六只鸡,一赔二,你得赔偿十二只鸡的钱给我。我立即答应,转身回屋取钱。天作开始争辩,我只偷过三只,还有三只不是我偷的。

那几个人立即围拢来,恶狠狠地盯着天作:要是再嘴硬,我们抓你去派出所关上几天,出来再一赔十!天作不再做声,顾自走进房里去。我一迭声地劝住蒋老汉他们,很快付了钱,打发他们走。

送走蒋老汉他们,我走进书房。天作的气像是无处消遣,在一张白纸上随意涂着“他妈的”三个字。似乎还不解恨,字越写越大,越写越淋漓。实在写不下去了,他把笔一扔,拿起写满字的纸看了又看,似乎心头熨帖多了,眉宇舒展开来。他举着那张纸对我说,这是书法,是艺术。

这所谓的艺术,还真能安慰他这个读书人。他装出一副不屑的样子告诉我,他不是偷鸡摸狗之徒,他的偷,跟别人的偷是不一样的。等成名之后,这件事就会成为一则佳话了。他笑了笑,看着我的目光清澈了几秒钟,但立即又回复到迷茫状态。

我不知道他的偷,跟别人的偷到底有什么区别?他偷了鸡去干嘛了?他说是去送人了。我说你要送人,为什么不去买?没钱可以问我要。

他说,我吃你的住你的,已经够丢脸了!

我本想说,你去偷人家东西不更丢脸?但我把这话咽了回去。我没敢说。当我问他将偷来的鸡送给谁的时候,他闭口不说。

但真相当天下午就露出水面了。下午的时候我接到箫午的电话。箫午现在是文联内刊的副主编,做了城里人的太太。她在电话里说,不要让天作再往她家里送鸡了,她和她老公都不会杀鸡,又不能将鸡当成宠物那样养在公寓房里。她说,天作给她的小说,她会尽力帮他推荐,肯定能发表几个的。不知为什么,我跟她说了很多感谢的话。挂完电话后,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天作。天作有点不相信地看着我,她真的愿意帮我推荐小说?她真这么说了?

我说是的,她是这么说的。箫午在文坛混了那么多年,认识很多编辑和作家,只要她愿意帮忙,发表几个小说肯定没问题。

天作立即兴奋起来,眼里充满对未来的向往。箫午让他不要送鸡的事情,我并没有转告他,我觉得还是不要揭穿的好。

接下来的日子平静如常。天作很少再出门了。他已学会上网,在网上发表文章。只是吴晴还赌着气,很少回家来。我相信女人的赌气总是短暂的,过些日子就没事了。

我想,很多时候,人不是被别人骗走的,其实是一不小心被自己给骗走的。天作和我都是一样的。

箫午并没有帮天作把小说发表出来,有没有帮天作推荐过也无从知晓。令人奇怪的是,天作不再问起小说有没有发表的事,也绝口不再提箫午。

有一天,他忽然要我帮他去银行开个账户,说有稿费要汇入他的账户里来。

这无疑是个惊人的消息!在我再三盘问下,他说,他在网上找到一份给人家写文章的差事。稿费每字一美元。至于写哪一类文章,他并没告诉我。

这么高的稿费是令人可疑的。我知道有网络写手,据说收入也不低,但要像天作说的每字一美元,我想肯定是吹牛。但不管怎么说,天作能找到一份有报酬的事干,我还是打心里替他高兴的。

吴晴终于在那个夜里回家来。我以为她赌气的日子已经结束,不再跟我冷战了。她脸色平静地走进门。原来她是来谈判的。她大声问我,什么时候让他从我们家搬走?

我支吾着,答非所问地告诉她,天作已经在网上找到事做了,能赚钱了。

好,那我搬!吴晴在说完这句话后,声音就变了,变得声嘶力竭,泪水汹涌而下。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哭诉:我真是窝囊透了,哪个男人会像你这样,让自己老婆在学校里一住就是几个月,一点也不着急。我忍了又忍,以为过些日子,你总有办法让他出去,没想到他还真长住不走了。他不走,我走!我们明天就离!反正这个家,我也呆不下去了!你跟他去过吧!过一辈子!

看来,吴晴这次回来是跟我动真的了。这个黑夜糟透了。除了黑色,几乎一无所有。这该死的、混账的、让人看不清楚真相辨不出方位的黑夜!

天作一定是听见了吵闹声,他从书房里出来,过来敲我们的房门。也许他是来解释的,也许他只是听到吴晴的声音,过来看看吴晴。当我打开房门看见天作时,听到有人在剧烈地敲击院门。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谁还会来敲我们家的门?但敲门声显然是坚定的、强硬的、非进来不可的。

天作的眼里露出惊恐的神色,他一把抱住我,整个身体颤抖不已!他的牙齿咯咯响着,就是说不完整一句话。他说,我怕……别去……敲门声越来越重。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身体被天作紧紧箍着。他那样紧地箍着我,仿佛我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我一离开,他便会立即溺水而死。

吴晴在这种时刻表现出了惊人的从容和镇定。她说我们家一不为官,二不为富,从没得罪过人,怕什么?她从我们身边走过去,打开院门。

黑压压一群公安人员立即冲进来,举着明晃晃的电筒,将我们院子团团包围住。天作的身体抖得像筛糠。他立即被戴上手铐,推上一辆警车带走了。

公安搜查了我们所有的房间,并要求将书房里的电脑带走。我的思想已转动起来。我问其中一个公安,为什么要带走我们的电脑?为什么抓天作?他犯了什么罪?

那个公安说,我们已通过IP查到这个叫天作的人,在这里上网,通过美国之音等国外网站散播反动文章,并以此获取巨额外汇。我们将以天作为线索,搜捕更多在幕后操纵的政治犯人。而你们所要做的,是尽力配合我们。

公安局的人走了。院子里迅速安静下来。像做了个梦。我看见吴晴睁着一双大眼睛,倚着门,茫然地看着我从天作的书房里走出来。

责任编辑 赵剑云

猜你喜欢

小姐
晚霞小姐
蛇舌草小姐要改名
幸福的仓鼠小姐
牛奶小姐请客
谁在跟踪雁小姐
多高
找 人
蓝螃蟹小姐开裁剪店
“肉肉小姐”不作不燥的人生舒适做自己
想吃滴答果的慢吞吞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