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研究
2009-07-02蒋秀碧
蒋秀碧
摘要:文化消费需求是多层次、多元化的。近年来,我国虽然加大了对文化服务和文化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但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现状仍不太理想,尚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启动城乡文化消费,以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以攀枝花市为例,用问卷调查方式调研了该市居民文化消费现状,由此分析了其文化消费需求的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引导其文化消费需求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攀枝花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4-0228-03
一、文化消费需求现状
(一)文化消费方式
目前,攀枝花市城乡居民经常参与的文化休闲娱乐方式主要集中在:看电视,上网,看电影,看影碟/录像,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球类运动,利用社区文化设施进行户外运动,串门、聊天,看休闲/消遣类书籍,登山/郊游/散步,打麻将,赶集/逛街等,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文化消费支出情况
该市居民文化消费在家庭消费中所占比例,按集中在5%以下、5%~10%、10%~20%、20%~30%、30%~40%、40%~50%、50%~80%、80%以上八种情况进行调查,具体见下表。
该市城镇居民在文化消费方面的支出占前三位的是休闲娱乐、教育培训、旅游,其次是购置家庭娱乐文化设施、体育锻炼。农村居民在文化消费方面的支出占前三位的是教育培训、休闲娱乐、体育锻炼,其次是购置家庭娱乐文化设施、旅游。具体支出情况见下页表3。
(三)平均每天用于文化活动的时间
据调查,该市城镇居民每天用于文化活动的时间在1—2小时的占22.67%,2—3小时的占21.5%,长达5小时以上的占15.52%(这部分人主要是高校学生和退休人员),根本没有时间参加文化活动的居民仅占5.95%。农村居民用于文化活动的时间在5小时以上的占34.72%,其次是1—2小时和2—3小时,分别占19.13%、16.79%。
(四)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目的
城镇居民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目的,列前三位的依次是愉悦身心、增加知识、强身健体,其次是缓解压力、获取信息。农村居民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要目的,列前三位的依次是增加知识、愉悦身心、强身健体,其次是缓解压力、广泛交友。具体见下表:
(五)对文化娱乐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
城镇居民中,只有16.09%的居民对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状况感到满意,48.59%的居民认为一般,12.13%的居民不满意自己目前的文化娱乐生活状况现状。农村居民中感到满意的占22.47%,认为一般的占48.36%,不满意的占10.7%。
二、文化消费需求的特征
(一)文化消费方式比较单一
由以上表1可以看出,该市文化消费方式比较单一,除网络属于新兴文化消费项目外,其他几乎属于传统项目,这些活动消费范围和环境局限性比较大,仍以简单廉价的休闲活动为主,文化消费层次偏低。
(二)迫切需要增设公共文化设施
调查显示,有19.34%的居民对现有公共文化设施非常满意,32.41%的比较满意,34.04%的居民基本满意,14.17%的居民认为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完全不够。这说明,目前该市的公共文化设施还不能完全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应尽快增加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民俗馆等文化设施。调查中,城镇和农村居民均把图书馆的建设列在需要增加的文化设施的首位,表现出市民对图书馆的迫切需要。公共图书馆是公众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图书馆的拥有量、馆藏书人均拥有量以及人年均读书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国际平均每2万人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我国平均每45.9万人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该市平均每36万人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约相当于国际平均水平的1/18;该市公共图书馆藏书人均0.3册,在国内同等城市中偏少,远低于人均2册的国际标准。
(三)比较偏爱节庆文化活动
调查表明,46.26%的居民希望参与或观赏节庆活动,其次是文艺演出、文体竞赛,分别占40.36%、24.04%。对于该市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如长漂节、石榴节、啤酒节、美食节、桃花节、樱桃节等,58%的居民认为这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作用很大,18.66%的居民认为现有节庆文化活动所起作用一般。
(四)以社区为单位的群众文化活动初具规模
该市居民参与文化活动主要是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的、具有民族风味、地方特色、自娱自乐等特点的群众文化活动。活动的组织,一方面由社区统一组织,另一方面由居民自发组织,尤以后者居多。全市129个社区基本上都组建了秧歌队、腰鼓队、老年乐队、太极拳队等文艺演出队,居民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主要以坝坝舞、打跳、锅庄等民族风味浓厚的集体舞蹈为主。如盐边县编排的笮山锅庄,已在全市推广,深受群众喜爱。目前,各县(区)文化广场每天傍晚跳坝坝舞的群众均有近千人,多的时候达到3 000人。
(五)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人口日趋老龄化
该市居民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及建设的积极性普遍较高,但主要以离、退休老人为主。全市现有的社区文艺队、体育团队等,70%以上是老年人,其他年龄段的参与者极少,绝大多数青年人根本不清楚自己所在社区的各项文化活动,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
(六)文化消费主体偏于年轻化
该市文化消费主体主要集中在18—35岁的青年群体,他们进行文化消费有三个特点:一是喜欢尝试并购买新的文化产品;二是由于就业、工作、情感等方面的压力较大,企图利用各种休闲娱乐方式来减压,或者借此增进朋友、同事之间的感情;三是较多参加学历教育及各种培训。
(七)具有适度超前的文化消费意向
调查显示,53.48%的居民将在未来五年内大幅度增加文化消费支出,其中城镇居民计划增加文化消费支出的项目,列三位的是教育培训、旅游、健身,分别占38.9%、31.46%、22.74%。农村居民也把教育培训、旅游、健身作为了预期文化消费的支出项目,其中,81.79%的居民愿意自费参加电脑、外语、驾驶等技能培训。随着居民收入的逐步提高,文化消费总体水平持续增长,对于教育培训、旅游、健身方面的文化需求,将直接影响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三、文化消费需求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市文化事业发展滞后,文化产品市场发育不充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文化产品以及文化娱乐方式等,尚不能充分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居民实际文化消费需求相脱节,文化消费还不能在居民生活中占据应有的位置,难以激发居民的文化消费热情。因此,该市文化消费需求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公共文化设施不足
与该市人口总量相比,其公共文化设施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略显不足。受访者中,选择“文化场所不能满足需求”的比例高达42%,认为“目前社区文化活动中的问题是设施缺乏”的有33.2%,希望社区文化建设应该在设施上得到加强的有39.5%,认为目前限制自己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合适场地”者为46.4%。例如,从仁和区大河中路等街办和社区反映的情况看,社区腰鼓文艺演出队日常排练都没有合适的场地,无论酷暑还是严寒,都只能在一些露天的公共绿地或公园里进行,以至难以开展活动。即便是基础条件较好、处于城市中心区域的炳草岗街道社区也没有自己的文化广场。社区文化广场匮乏是该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城区尚且如此,乡镇的条件就更困难了,只有少部分乡镇有文化活动场地,多数乡镇组织文化活动的地点是由村干部轮流坐庄解决,在自家的院坝里开展。
(二)社区功能发掘不够
一方面,社区文化中心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调查显示,有53.7%的市民只是偶尔去附近的社区文化中心,只有13%的市民经常去,更有超过20%的市民从未光顾;而“由社区文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群众覆盖面和知晓率”一项,有高达35%的受访者认为很难说,原因是不了解。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青年群体几乎没有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组织的活动。另一方面,社区在引导居民文化消费方面有待加强。调查中,60%的居民希望社区能开展健身、厨艺、花卉和美容等活动;40%左右的居民希望社区举办绘画、书法、音乐和戏剧欣赏等学习班。大家希望社区能够不断拓展文化活动内容,能够动员和组织更多的居民参加到健康、有益、文明的活动中来,使社区居民的休闲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三)文化经费投入太少
社区文化活动因为缺少足够的经费支持而导致后劲不足,在设施、辅导、排练、道具、服装、乐器等诸方面都很难达到较好效果,难以打造出群众文化活动的精品项目和特色团队。目前全市已有的社区文艺演出队中,演出服装基本都是队员自己出钱购置,并且参加文艺表演多数是义务性演出,只发放一点交通补贴。此外,大多是遇到有活动了才找经费,变数大,缺乏应有的培育保障机制。社区、居民群众呼吁最多的问题就是文化经费投入太少。
(四)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该市文化工作队伍尚不能适应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从县(区)、乡镇、社区的文化工作队伍来看,从业人员呈现出年龄和知识结构普遍老化、专业水平不高、整体素质偏低、人员不足等现状。调查中,乡镇、社区普遍反映文化专业人员比较匮乏,不能及时有效地指导基层群众开展日常文化活动。
(五)居民文化消费观念有待提升
长期以来,政府是文化事业的“包办者”,自然形成了文化事业发展是政府责任的心理,居民则成为文化事业的旁观者。由于对文化消费认识不深入、重视不够,使其一直作为一种“软需求”受到冷落,致使该市多次文艺商业演出失败,灯会、花展、时装节等文化活动倘若要收门票则门庭冷落,免费则观者水泄不通,这些现象说明居民文化消费意识淡薄,需要尽快改变并提升。
四、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的途径
(一)激发居民文化消费热情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在物质生活消费水平提高的同时,精神文化生活消费需求也应不断扩大、延伸和提高。文化部门要通过群众喜爱、易接受的方式,如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地宣传、倡导文化消费理念,激励居民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满足精神享受、实现自我全面发展、追求较高生活品质等为目的,自觉进行文化消费活动。
(二)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
文化设施建设是文化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满足市民文化需求的根本要求。一是要立足攀枝花城市功能定位,围绕炳三区、三区两县中心城区的开发建设,优化文化资源的整合和配置,适度调整文化设施布局,不断完善县(区)、乡镇、社区基础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形成以县(区)中心城区为重点建设一个大型文化广场,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建设多个小型文化活动中心的文化活动场所格局。二是要整合现有街道文化设施,完善其公益性的文化服务功能。在县(区)级层面上,可以考虑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公园。在炳三区开发、炳二区改造中考虑建设文化(艺术)馆、民俗馆、少年宫等,以逐步满足市民的需求。三是要积极争取上级文化主管等部门的支持。我省从2002年开始每年投资100万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流动文化服务车配备工作和“2131”工程,但是放在全省,这笔资金摊下来就很少了,满足不了农村基层的文化需求。该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在建设乡镇宣传文化中心和村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室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三)加强区域内文化资源共享
攀市乡镇、社区区域内的企业、学校和其他社会单位中的可利用文化资源较多,如攀钢和攀煤的不少二级厂矿都有自己的文化设施和文艺骨干,可立足全局,整合资源,形成县(区)、街道、社区一盘棋的思路和理念。邀请一些区域内的专家、学者、艺术家等专业人才,成立文化工作参谋队伍,指导培训文化干部,带动区域内的文化活动开展。
(四)抓好社区文化建设
居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方式主要是依托社区,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并以此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开设居民参与性强的文化培训班,满足居民实际文化需求。针对社区开展文化活动经费困难的问题,可考虑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其主要措施有:一是建立社区文化活动的单项资金。即改变过去将经费拨到文化单位的做法,而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单项资金代之,实行“养活动不养人”的办法。活动经费由文化部门统一管理,文化部门制定出近期、中期社区文化发展规划,运用经济手段来实现政府对社区文化指导、管理的职能,支持群众文化活动顺利地、经常性地开展。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即由文化局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社区群众实际的文化需求,研究设定社区文化活动项目。凡是由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大型社区群众文化活动,都要面向社会各种经济成份的文化团体和文化经营单位招标。三是借鉴市场手段,制定相应政策,依靠企业赞助专题文化活动等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到社区文化活动领域,实现多方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