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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宪政分析》评述

2009-06-30

民族研究 2009年3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宪政理论

唐 鸣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创造性地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政治治理模式和制度安排,经过6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成为国家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和政治发展的宏观背景下,致力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关系到国家统一、政治民主、社会和谐。近年来,理论界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研究已产生许多重要成果,但现有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正式“规则”的诠释和描述上。总体而言,面对中国民族区域自治这一伟大创举的实践及解释,理论研究还显滞后。因此,鉴于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性及其政治地位,目前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研究应在克服问题本身既有研究难度的基础上有所提升。学术界的基本共识是,与社会科学实证研究和整体研究取向相伴随,民族区域自治研究需要通过多学科知识的融合、研究视阈的拓展以及多样化研究方法的运用,推进学理的创新。基于此,戴小明教授以宪政分析为视角来研究我国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并形成专著《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宪政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宪政分析》一书立足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宪政发展、制度建设、社会变迁、地方治理等关键词,重点考察了国际、国内社会整体变迁背景下,民族区域自治功能演进与宪法变迁、宪政发展的相互关系,型塑出这一动态的、过程的经验分析。即“以发展的视角来探讨其价值的实现过程,并力求从其变迁中求证一定的规律”。作者首先从历史演进和宪法文本出发,将民族区域自治与我国宪政制度结合起来,力求对其有一个客观完整的把握,同时也直指文章的选题及研究视角。在此基础上,科学、规范地解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内涵。它是“‘民族和‘区域……的统一体。既不同于超越居住区域的……‘文化自治,也有别于以民族为主体的……‘地方自治”。这是进一步研究探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进而对包括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现代宪政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等在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基础理论进行梳理,同时也从民主、分权、法治和人权原则等四个方面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宪政基础作出了理论上的深度分析。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宪政实践考查中,围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演进与宪政发展两者的互动关系,紧密联系中国宪政建设实际和法制进程,清晰勾勒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未来发展目标。最后,作者通过典型个案的研究,探讨剖析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过程的现实困境。

该书的创新价值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理论创新及其研究视角的新颖,这是该书颇具特色和独到之处。以往民族区域自治研究多以民族学、政治学的问题提出,鲜有其他视角,特别是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理论研究的创新。而该书作者恰恰对此做出了很好的尝试,研究视角独特、新颖。民族区域自治的宪政研究就是从宪政层面把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民族区域自治层面解读中国宪政结构和运作机制。这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研究,同时又拓展了政治学、宪法学的研究领域,也将推动法政治学学科的创建。二是紧密联系中国宪政与法治建设实际,力促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制度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学界长期拘囿于基本政治制度的整体性描述,在实践中也还未形成一套严密的规则和程序。该书致力于将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推进到具体制度的层面,这为我们努力探寻民族区域自治可操纵性的理论框架和具体制度提供了最大可能,符合中国宪政与法治建设的现实要求和具体国情。

科学、综合地运用各种研究方法,也是该书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研究和法学本身的一种突破。长期以来形成的民族区域自治研究领域偏于传统的规范研究与制度描述,从政治学角度讲“应然”者多,而从法理学角度谈“应然”者少;静态分析者多,而动态过程分析者少。这也必然导致规范化的法理分析不足,理论抽象与概括不够,理论解释力大打折扣。然而,该书作者做出的努力却是显而易见的,综观全书既有对国家整体政治制度的把握,又有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实证分析,体现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态度。书中通过社会调查、数量分析、归纳推理等方式,综合运用了历史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个案研究等科学研究方法,注重“实然”描述和动态的、过程分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穿梭于理论演绎与丰富案例、资料之间,形成了理论抽象和案例的交织。

通读全书,作者的研究并没有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理论阐释、经验分析,而是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积极探索民族区域自治的可操作性理论框架,较好地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发展与现实政治发展的理论抽象的结合,使研究兼具学理和实际运用两方面的价值。虽然我们可能不同意作者的某些结论及其对事实的解释,书中探讨的观点和结论也是可以商榷的,但作者选题视角及其科学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则是不能漠视的。

党的十七大描绘了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蓝图,成为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区域自治研究与时俱进的历史新起点。在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宪政情境中,探索民族区域自治研究理论的新架构,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运行过程和实施效果,对于推动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创新以及宪法学、民族政治学等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意义。为此,延续该书研究路径,我们还可以从整体视域中进一步审视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国社会的现实基础及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关系,深入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宪政体制下的结构功能、运行机制和社会效果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诸如:不仅要从宏观层面研究民族区域自治与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和法治基础问题,而且要从微观层面研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行使的现实状况、制约因素及法律保障机制;不仅要从宪政的基本要素(民主、分权、法治、人权)层面来阐释、挖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内涵,更要围绕上述要素来检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实运行状况以及实施效果。从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最终实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现代宪政在理论建构方面和政治发展实践中的完美契合。

[责任编辑马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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