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评选起到了激励作用吗
2009-06-29吴剑
吴 剑
1978年4月22日,在改革开放初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党和国家为了表彰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专门设立了“特级教师”奖项。这既是对特级教师业务水平的充分肯定,又是对特级教师人格表现的高度认可。尽管每次特级教师评选的比例和名额都在不断扩大与增加,但能当上特级教师的毕竟是极少数人,与教师之多有如过江之鲫相比,仍然是凤毛麟角。广大教师对特级教师是既崇敬又羡慕。因为特级教师是教师中表现最好、水平最高、贡献最大、特别优秀的教师,是教师中的佼佼者,是教师群体中的“阳春白雪”。被评选为特级教师,说明他们的确有不同凡响的表现,确实有与众不同的突出之处。
按照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和一般人对特级教师的理解,特级教师除了具有一般性要求,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等条件之外,起码应有两方面的突出表现和特别奉献:一是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师德的表率,能给学生以人格的魅力;二是有真才实学,业务精湛,是教学的行家,能给学生以有效的教学。即特级教师要在德行为人和学识业绩等方面给广大教师树立榜样,成为广大教师和学生学习的楷模与典范。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如今的特级教师评选中,有些地区和学校并没有真正按照标准要求,认真进行推荐和评选。
例如,有的地区只凭参选教师发表过几篇所谓的论文,或者是教育随笔文章;有的只考虑某教师上过几节公开课,或者在赛课中得过几次奖;有的甚至认为这个或那个教师很有办法,辅导学生参与竞赛能屡次获得名次,而对于这些教师的德行为人和学识业绩却未加以认真考察和审查。如有的特级教师在评选前,曾大搞有偿家教,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甚至每天晚上在家办班,为少数学生加班加点补习功课,获取巨额收入。这种教师因为搞家教成绩显著,于是名声大噪,也被推荐评为特级教师。像这样的教师也能被评选为特级教师,以致特级教师这一光荣称号名不符实。还有的学校领导干部原本是优秀教师,自从担任领导以后就脱离教学工作,脱离了原学科教学。为了参与特级教师评选,临时再去兼上几节课,评上特级教师后又不再上课。这种特级教师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是个问号。许多教师反映:如果已担任学校领导工作,同时脱离教学已有很长时间,就没有必要再去与教师争名额有限的特级教师评选。像职称评定一样,可参与另一系列——优秀校长 的评选,这样于校长、于教师都有利。对此类特级教师的评选,有关部门应严加掌握与控制。
又如,有的地区和学校评选出来的特级教师已五十八九岁,再工作一两年就要退休,根本发挥不了多大作用,纯粹是为了照顾个别教师。为此,有的单位擅自决定:特级教师可延迟5年退休,或者继续聘用5年。这种自行规定在广大教师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同时也造成了学校、地区之间特级教师和普通教师的心态不平衡,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因此,为了确保特级教师能在岗位上发挥出积极的作用,给教师以指导和传帮带,除个别特殊情况外,特级教师的年龄问题也不能不作考虑:年纪太轻不妥,年龄太大也不好。
鉴于以上一些情况,有的教师提起某些特级教师便感到不屑一谈,甚至嗤之以鼻。在特级教师评选时,由于把关不严,往往只看表面现象,不作实质考察,甚至有某种情感因素和照顾成分,致使有些根本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也被评为特级教师。有的教师一针见血地指出:特级教师行列中也混进“假货”,出现了“伪劣产品”。这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应认真总结特级教师评选的经验教训。
评为特级教师后,特级教师也就成了这些教师的终身荣誉称号。有关部门由于没有及时地采取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致使特级教师这一群体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一些是原本不够条件而被评为特级教师的教师;另一些是评为特级教师后起变化的教师。他们有了特级教师这一金子招牌后,更是变本加厉地、忘我地利用这一荣誉称号追名逐利。如有的特级教师热衷于写文章、发稿件、编资料、著书立说;有的忙于作秀表演,到处作报告、开讲座、上公开课、当评委等。
笔者无意说特级教师不可以做这些事情,事实上,特级教师总结经验、上示范课,给教师尤其是给青年以传帮带,本是其应尽的义务。关键问题是,特级教师要摆好位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非本职工作的关系,要严格加以控制,掌握好“量”和“度”。特级教师首先要做好学校的本职工作,在学校内发挥积极作用,不要让学校教师有“墙内开花墙外香”的感觉。还有个别特级教师继续在搞有偿家教,帮少数学生补习功课,从中收取巨额钱财。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诱导阻止,以免造成不良影响。还有的特级教师已提升为校级领导,不再上课,即使上课也不再任教原学科,只是象征性地上几节课时少的副课。无疑,这对特级教师的专业成长、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是有影响的。特级教师本人应该认识到,即使当了领导也不应该脱离教学,不应该脱离原任教学科,而应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发挥优势,争取更大的成就和业绩。
有些特级教师仍能在原来的学校教学岗位上,发挥出特级教师应有的“榜样”和“典型”作用;有些特级教师却未能在学校继续发挥应有的“表率”和“模范”作用。由于他们把主要精力都用于自己的名利工作,与原校教师的接触越来越少,关系不再像原来那样密切,教师对他们也往往是敬而远之,忘却了学校有特级教师存在。学校领导对此也非常无奈。这种不良情况不能不说是一种令人遗憾的事,它有悖于评选特级教师的初衷,并未起到激励广大教师的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特级教师的“含金量”,让特级教师名副其实,真正“特”在实处——德行为人与学识业绩上,特级教师本人就要不负众望,珍惜这一光荣称号,并继续保持冷静的头脑和谦逊的态度,不断挚著追求,争取更突出的业绩,做出更大的贡献。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加强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强化对特级教师的管理:一是要把好入口关。严格掌握特级教师的评选标准和条件,不要滥竽充数,不要让“假货”“伪劣产品”混进特级教师行列,玷污特级教师的光荣称号。二是要定期检查考核。特级教师评选后,有关部门要定期对他们进行考察和考核,听取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反映。特级教师这一荣誉称号也不应是终身制。如发现有的特级教师的确不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就应取消资格,解除称号。要让特级教师的荣誉称号在广大教师心目中永远保持着崇敬的位置。
(作者单位:江苏无锡市教育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邹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