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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年内返台成空

2009-06-27李志德

凤凰周刊 2009年15期
关键词:马山林毅夫国防部

李志德

清明节,是全世界中国人扫墓祭祖,慎终追远的日子。但对世界银行副总裁林毅夫而言,回到出生的家乡台湾宜兰,祭拜已逝世的父母亲,却仍然是条修远的漫漫长路。

虽然日前两岸媒体都纷纷报道“台湾研究撤销通缉林毅夫案”,但相信在台军方的坚持下“投敌罪”仍将继续令林毅夫返台机率为零。

林毅夫返台议题,如同贵州喀斯特地貌的“伏流”一样,平时河水隐没在地下碰上适当的地形,就上升至地表奔腾一阵。林毅夫事件早在1996年,即由台湾《联合报》率先打破禁忌,刊登《两岸边缘人:林毅夫当年从金门游泳到大陆亟思乡情,欲申请返台》一文。自此,林毅夫返台问题不时就会浮上台湾报端,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23年后的通缉令

要厘清林毅夫事件方方面面的争议点,得从事实真相说起。目前为止,台湾军方还没有全盘公开过相关档案,关于林毅夫叛逃的过程最权威的版本仍是监察院2002年11月的调查报告:

林毅夫本名林正义,台湾宜兰人,1972年进入台湾大学农业工程系。半年后,他申请转学进入陆军军官学校。这样的举动,在“好男不当兵”、“唯有读书高”的台湾社会,引发的震撼可想而知,“投笔从戎”的林毅夫立刻成为国军的标杆和宣传样板。

1975年,林毅夫陆官毕业。一年后,他考上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1978年毕业后,派任金门防卫司令部284师852旅步八营第三连连长;来年2月,再调到851旅步五营第二连连长。这个连驻防金门东部的马山,因而被称为“马山连”。

为什么把林毅夫派到马山连?因为马山距离对面厦门角屿只有2130米,属两岸最近距离,“马山观测所”每日要以望远镜严密监控对岸军情,当地还设有马山喊话站,堪称“第一线中的第一线”。不论国内政军要员还是国外宾客参访金门,马山都是必经的一站。把林毅夫这名“标杆”派在这里,用意不言可喻。

然而,军方万万没有料到,这名“标杆”会“叛逃”到对岸。

1979年5月16日晚间,林毅夫趁着黑夜,从马山连防区的西北角,借一条勉可通行的小径,绕过五号哨所,走向海滩。这里原本是雷区但林毅夫身为马山连连长,对那里的安全路径了然于胸,他毫无困难地走到了海边。

根据潮汐表,22时是海水位最低的退潮时间,林毅夫穿上草绿军服,套上军用救生衣,战斗腰带上挂上指北针、水壶和急救包,口袋里揣了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补给证。下海前,他把写着“连长”字样的球鞋脱在沙滩上,走进海里,一拨一划地游向彼岸,从此开始了另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23年后,林毅夫事件第一次正式被摆上台湾政治的议事日程。2002年5月下旬,林毅夫由于父亲过世,正式向台湾政府申请返台奔丧。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执政的是民进党,在民进党政府高层人士的主导下,陆委会原本已经同意了林毅夫的入台许可,但在各部会间独排众议、反弹最烈的,反而是被绿军视为“仍被国民党势力把持”的国军部队。

在赞成与反对林毅夫返台两股力量的角力下球最后踢回“国防部”。因为如果“国防部”坚持追究林毅夫的军法责任,面对“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投敌罪”,林毅夫当然不可能回来。

当时的“国防部长”汤曜明,一开始对林毅夫案尚保持低调,只说“依法办理”,因为让林毅夫返台是“上头的意思”。但随着相关报道和讨论愈来愈多军中从上到下的反弹也愈来愈激烈。

2002年6月5日,汤曜明受邀到立法院报告,他直言特赦林毅夫会模糊国军的敌我意识,“以往还有其他叛逃大陆的人,难道也可以一并要求赦免吗?”“军中教育要求干部牺牲奉献,如果每个人要来就来,说走就走,将来怎么打仗?!”

当时民进党刚刚执政,军心浮动的后果无法估计因此汤曜明的表态,让林毅夫返乡梦碎。但“国防部”在2002年11月15日,发布了对林毅夫“投敌罪”的通缉令却埋下了今日争端的种子。

法律责任若免,政治责任难逃

今年5月1日,前台北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写了一封信给国民党立委张显耀,批评“国防部”通缉令是“违法通缉”,严重伤害台湾民主法治。胡致中认为,林毅夫的投敌行为,发生在1979年5月16日,依据20年的追诉期,应该到1999年5月16日即告停止追诉。

也就是说,胡致中认为,在1999年5月16日之后,台湾政府就没有权利再追诉林毅夫的犯罪行为了。台湾海基会前秘书长、知名律师陈长文随后也投书报社,支持胡致中的观点。

胡、陈两人的观点和“国防部”的分歧在于前者认为林毅夫“投敌”的行为在1979年5月16日已经完成;但后者认为,林毅夫始终担任中共公职,“投敌罪行仍在持续”,因此在2002年5月发布通缉,并无不妥。

但陈长文在投书中也举例反驳:“设若几位在1949年国共战争中投降‘匪军的年轻小兵,今天顶着花白的头来台湾旅游。这些人是否也该捉起来以投敌罪论处?因为这些八九十岁老人投敌的‘犯罪行为仍在‘继续之状态。”

林毅夫案的追诉应从何时起算?犯罪行为是“完成”还是“继续中”?这些法律见解的争议,事实上只是林毅夫案的其中一个层面。就算政府部门最后达成一致看法,撤销了林毅夫的通缉,也不代表他就能顺利来台,因为是否放行大陆人士来台,除了法律面,还有政治面的考虑。

5月6日,国民党立委林郁方在立法院质询“国防部”副部长林于豹时主张:“不管在任何时空、环境,军人叛逃都不是人道问题,而是国家安全问题。‘国防部应注重国家安全利益和军人士气问题,任何军人叛逃都应被谴责,不因时空改变或停止,‘国防部要有严正立场,就是效忠‘国家,对任何叛逃者都不欢迎。”

林郁方的话颇能代表军中的观点,也就是林毅夫即令法律责任可免,但政治责任难逃。从实际运作上来看,任何境外人士要入境,政府都可以考虑此人入境后造成的影响,决定是准是驳。这种权九在世界各地政府皆然。

因此,就政治层面而言,林毅夫来台的正、反意见,依然在激烈交锋中。赞成者如陈长文等人认为,国共斗争已成历史陈迹,“30年前的沧桑人事,挺国挺共,孰是孰非?法律宁可留去给历史评价而不是扮演上帝”。

但另一方面,台湾军队对林毅夫来台的反弹,比起2002年民进党执政时并无减缓。现今又因为卖官等案件,军队形象已经跌到谷底,如果这时再放行林毅夫,对军中士气的打击不啻是雪上加霜。马英九会愿意在这个时候牺牲军队的士气去交换对岸的善意吗?

从宏观角度看,林毅夫是近年台湾政治事件里极其特别的一页篇章,甚至可说是独一无二的案例。这起事件博弈的双方,其实不是传统上的蓝、绿两党,而是军队和文人政府。

不管是2002年民进党还是2009年国民党执政,发动或赞成林毅夫返台的,都是政府中的文人部门(Civil Department),理由如出一辙:国共斗争已经成为过去,两岸需要运用林毅夫返台这样的机会,累积政治上的善意。

然而,军队与文人政府的逻辑是不同的。就军队而言,更重要的一点,是要求文人政府尊重一支部队行之有年、赖以运作的传统。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军人职司保家卫国,不用则已,一旦派上用场,可能就是要军人付出生命。因此,举凡制度较健全国家的军队,都高度强调上级和下属之间彼此绝对信赖和服从。“叛逃”正是对军队传统最严重的侵蚀和挑战,如果这个叛逃行动竟然得到了文人政府某种形式的放纵,对军队而言,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以这样说,只要两岸一天不能真正、完全地放弃敌意,铸剑为犁,双方政府就不得不依赖训练精良的军队,来保障两岸和平进程持续推进,而军队在两岸事务中的强大发言权,就会永远存在。

所以,在林毅夫问题上唯一突破的可能性,是两岸政府洽谈一个一次性、包裹式的协议,对于过去60年所有彼此相互叛逃的人员,全都给予特赦,保障各自返乡来去自由。只有在这种情形下,林毅夫或许可以找到返乡路。否则,在如今台湾的政治环境下,要求台湾政府“个案特批”林毅夫返乡,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

编辑 涂艳 美编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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