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估算及原因探讨
2009-06-23安春明
安春明
◆ 中图分类号:F831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在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的同时,也存在大量的资本外逃。本文主要使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我国资本外逃规模进行了估计,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资本外逃的成因。
关键词:资本外逃 定义 规模 测算
资本外逃最为广义的定义是由托奈和弗莱斯科(Tome & Velasco,1992)提出的,他们将资本外逃定义为所有由贫穷国家流向富裕国家的生产资源。他们认为,对缺乏资本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任何资本外流都是不好的,除非流出的资本可以在国外获得比国内更多的收益回报。
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估计
本文分别采用直接法和剩余法对我国资本外逃规模进行估计。由于数据来源的限制,本文没有使用摩根法和杜勒法对我国资本外逃规模进行估计。又由于自1997年起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统计科目规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于资本和金融项目中的统计科目不再按部门及长、短期进行统计,因此这里对我国资本外逃规模按照直接法和间接法进行估计的时候,采用了杨海珍博士的修正方法及其调整方法。修正的估计模型如下,并见图1、图2、图3。
游资1:CCF1K= -误差与遗漏
游资2:CCF2K= -(其他部门其他投资资产+误差与遗漏)
游资3:CCF3K= -(CCF2K+债券和股权方面的证券投资)
剩余法:CCFR=债券、股权类资本流入+其他债务流入+外直接投资净流入+官方储备增加+经常项目
我国资本外逃的原因分析
(一)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不稳定因素且宏观调控手段短缺
由于宏观政策环境的改革滞后于资源配置制度和微观经营机制的改革,特别是宏观金融政策的改革还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受到“瓶颈”的制约,造成发展的忽冷忽热,从而宏观政策的摇摆不定,我国经济长期存在着以通货膨胀、瓶颈制约和腐败为特征的经济周期,宏观经济环境对资本逃避的刺激作用主要有:经济反复出现过热,进而速度与“瓶颈”出现相互制约的局面;经济中潜在通货膨胀压力和周期性出现的通货膨胀预期;经济生活中寻租动力增强。
(二)金融压制现象普遍存在
金融体系的风险是我国经济稳健运行的潜在隐患,也是投资者决策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经济转型以来,我国的金融体系改革缓慢,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存在严重弊端,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干预更多,造成金融体系的不良贷款率长期居高不下,比例过高的信贷风险是金融体系脆弱的主要原因。
金融体系的风险隐患也是导致利率市场化改步履艰难的重要因素。低利率以降低重工业建设成本;压低汇率以保证重点项目以较低价格进口设备;通过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和融资渠道把有限的资金优先安排到国民经济的重点产业和项目上来。
(三)“超国民待遇”的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者,对外资都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条件,主要表现在:税收方面,对外国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在外汇政策方面,外资企业可以直接向外借债,而国内企业严格受到国家外汇信贷指标限制;各地政府制定了大量不一的地方性优惠政策法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内外资的不平等待遇使国内投资者有了“寻租行为”的动机,即一部分内资企业先将自有资本转移到国外,然后再以外资的身份返回国内,享受外资企业的种种优惠。分析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也可以给我们一点启示:1995 年以前,我国外商投资以海外华资为主,而真正的欧、美、日大型跨国公司占比例极小。“港资”中相当一部分是从大陆流出而又回流大陆的资本。
(四)非法收入的存在
非法收入主要包括贪污、受贿、从国有资产交易和出售中侵吞的国有资产,以及从事走私、贩毒、诈骗、偷税漏税等犯罪行为获得的财富。随着国家惩治腐败和打击犯罪行为力度的加大,不法分子害怕东窗事发后非法所得全部充公,因而通过各种手段将不法收入向国外转移。另外,近年来洗钱活动越来越猖獗,也是导致资本外逃的一大原因。
(五)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
以往财政赤字的相当一部分是靠发行货币来弥补,这会导致通货膨胀,使居民手中的实际货币余额下降,这种情况下,减少国内货币余额,将资产转移到国外是避免“通货膨胀税”的一种方法。即使财政赤字靠发行债券或向国外借款来弥补,那么在将来某个时候政府可能会用纸币抵偿债务,或者征收额外的税收来偿付债务。这种预期也会鼓励居民将资产转移到国外,以减少潜在的赋税义务。从前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出,我国在通货膨胀最严重的 1992-1995 年间,资本外逃规模也是一路急速攀升的。
(六)规避人民币汇率贬值的风险以及外汇管制
经验统计表明,本币贬值预期每上升1个百分点,该国的资本外逃将增加8亿美元。1987 - 2004年间,人民币的名义汇率6次贬值,但由于通货膨胀率较高,实际汇率是上升的。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邻国的纷纷贬值也造成了强烈的人民币要贬值预期,这一预期刺激人们实行货币替代行为,即将本币资产转换成外币资产以防范本币贬值以及套利。由于国内对持有外币资产有政策限制,因此货币替代行为就转化成资本外逃现象。1994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外汇上缴和留成制度,企业用汇受到严格限制。1994年以后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尽管对用汇条件有所放宽,但仍然对企业要求强制性结汇和限制性售汇,使得企业不具备自由调度外汇的支配权。在缺乏外汇头寸主动防范外汇波动风险的情况下,企业被迫承担一部分外汇风险。与此同时,银行结售汇时还存在买卖价格的差异,这样会使企业额外承担一笔由价差引起的成本。因而企业尽量把外汇滞留在国外,不结汇或少结汇便是情理之中的了。
(七)缺乏产权保护的制度和法律
尽管我国的宪法中规定保护公民财产的所有权,但由于保障私人产权的法律与制度安排尚未健全,一些拥有巨额财富的人由于担心私人合法资本被侵占,便采取抽逃资本或购买“绿卡”到国外的办法,将财富转移到国外。除此之外,我国的银行业多年来沉淀下来大量的不良资产,而相应的存款保险制度没有建立,使投资者对国内金融体系的信心不足。
参考文献:
1.何晓琳,谢静.资本外逃的影响分析及对策[J].北方经贸,2007(08)
2.吴少新,马勇.中国资本外逃的规模测算:1988-2004[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