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化词语界定研究述评
2009-06-22赵明
赵 明
摘 要:学界对汉语文化词语的界定主要有“文化意义说”“文化内容说”“文化附加义说”,明确汉语文化词语的界定标准,对对外汉语教学中文化词语的处理、教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文化词语 文化意义 文化附加义 文化内容
汉语作为语义型的语言,是由语言特点所决定的。在语言结构内部各要素中,词汇是语言的建筑材料,是记录文化的主要载体。词汇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最为密切,最能反映社会生活的变化。人们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文化差异等,都在词汇中得到了表现。“灿烂的华夏文化的方方面面,蕴藏在浩如烟海的汉语词语中。”“负载文化的任务主要是由词汇,特别是实词词汇承担”“我们平时说词汇对于社会生活最为敏感,这也意味着许多文化凝聚于词。”词汇对文化的特殊包蕴,决定了汉语中势必存在着大量的文化词语。
近年来,学术界对文化词语界定的讨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从现有的语言材料中归纳出三种代表性的观点:“文化意义说”“文化内容说”“文化附加义说”。
一
“文化意义说”认为,词语在理性意义之外所附加的感情色彩、语体风格色彩以及词语的比喻义、引申义、象征义,是文化意义,这种文化意义在其他语言中可能并不存在或有所不同,一般无法与外族语对译,这类词才是“文化词”。
常敬宇先生在其专著《汉语词汇与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中明确提出了文化词语:“是指特定文化范畴的词汇,它是民族文化在语言词汇中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它本身载有明确的文化信息,并且隐含着深层的民族文化的含义,它同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存在着渊源关系。”常先生指出文化词语和一般词语的区别在于文化词语本身载有明确的民族文化信息,而一般词语则只具有表层的概念义。他同时根据文化意义的强弱将文化词语分为显性文化词语与非显性文化词语。陈建民先生认为,文化词“是指蕴含社会文化意义的词语,文化意义则指社会所赋予词语的引申义、比喻义、联想义、象征义、感情色彩义与语体色彩以及特有的含义。”
孟子敏先生(1992)认为:“一个文化群体里的某些词、短语、句子,是由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形成的,我们称之为文化词。这类词在另一个文化群体里是零形式,在教学中既要给出语言意义,也要给出文化意义,如‘鹊桥‘包公。”孟子敏(1996)又将这个定义完善为:“文化词语是指在某一语言文化中具有一定文化附加意义(也可称为文化意义)的词语。”孟子敏(1997)将文化意义概括为“是指社会赋予词或短语的感情色彩、风格意义、比喻意义、借代意义以及特有的概念意义。”并据此把文化词语分为三大类:(1)根据感情色彩分为两类,即褒义词和贬义词。褒义如“勤奋、诚恳、纯洁、伟人”,贬义如“懒惰、肮脏、狐朋狗友”;(2)根据风格意义,也分为两类,即口语和书面语。口语风格的如“窍门儿、干吗、拖后腿、七上八下”等,书面风格的如“承担、庄严、父亲、身心交瘁”等;(3)语言意义转化或消失之后产生文化意义的文化词语,有24类,如动物、植物、人物等。
黄金贵先生则从训诂学、词源学的视角审视文化词语的定义。他把汉语词汇分为两大类:文化词语与通义词语。二者分类的标准是文化意义的强弱有无,“有不同程度文化意义者,为文化词语;弱而至无者,为通义词语。”他同时提到文化词语有三个特征:名物性、系统性、民族性。他认为,不少表示事的抽象词语,也往往体现了民族的各种心态、观念。凡此,都属文化词语,因此除了纯文化词语和通义词语,还有大量二者交叉的词语存在。交叉词语既有文化义项,也当为文化词语。
王国安先生(1996)从汉语的文化意义着眼,把汉语词语分为文化词语和普通词语两大类。他又把汉语中的文化词语分为五小类。他强调文化意义的产生是同一个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心理活动和表述形式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汉语学习者要真正掌握汉语,必须全面了解汉语的语义,尤其是要了解其中深层的文化意义。王国安先生把文化词语分为:(1)表现中国独有的物质文化的词语。如:华表(建筑),月饼(饮食),八仙桌(器具),旗袍(服饰);(2)表现中国独特的精神文化的词语。如:禅让(历史),道(学术),比兴(文艺);(3)表现中国独特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词语。如:尚书、举人(职官科举),菩萨(宗教);(4)反映中国独特的自然地理的词语。如:梅雨、乾坤(自然词语),流沙、戈壁滩(地理词语);(5)反映中国独特的风俗、习惯的词语。如:重阳(时令),稽首(礼仪),乞巧、踏青(习俗)等。
关于文化意义的讨论,黄金贵(2001)认为,文化意义指“语言反映、承载文化在词义上的集中体现,凡是显性或隐性反映语言之外的某种文化背景、事物、现象、因素的词义都属于文化义。”陈建民(1995)认为,“社会所赋予词语的引申义、比喻义、联想义、象征义、感情色彩义与语体色彩以及特有的含义”属于文化意义。为此,文化意义的产生必须同一个民族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心理活动和表述形式紧密结合在一起。综合各家讨论,文化意义具有如下特征:(1)民族性。词的文化意义要有鲜明的民族色彩。如汉民族习惯上称“婚丧”事为“红白喜事”,其“白喜事”指的正是“丧事”。“丧事”又何以称为“喜事”?这也是汉民族特定文化背景的产物。再如,“穿小鞋”比喻受人(多为有职权者)暗中刁难、约束或限制(《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208页)。如果不了解中国宋代女人裹脚的习俗,就不会理解这个词语的文化意义。(2)隐含性。文化意义是隐含在词语中的。对于“杯弓蛇影”“愚公移山”等文化词语,需要知道相关典故才能真正理解其意义,“眼红”的意思也显然不能从字面意义加以说明。关于“帽子”,有“皮帽子”“毛线帽”“太阳帽”“瓜皮帽”,同样还有“高帽子”“绿帽子”,但后者与“帽子”的字面意思差别很大,甚至没有什么联系。
二
“文化内容说”认为,除了蕴含独特文化意义的词语外,词汇中能反映独特民族文化内容的词语也属于“文化词”。如表现中国独有的人名、地名、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社会经济制度等内容的词语。这种对文化词语的界定显然是对“文化意义说”的扩大。杨德峰先生指出,“文化词语是指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产生的词语,或与某种特定的文化背景相联系的词语。”他直接把文化词语分为15类:历史、地理、政治制度、宗教、人物、文艺、服饰、饮食、节令、习俗、礼仪、器具、建筑、成语、其他。
前苏联学者根据俄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需要而提出了“语言国情学”的概念。受其影响,以王德春先生为代表的一派学者称文化词语为“国俗词语”,王德春(1990)率先开展“国俗语义学”的理论研究,《汉语国俗词典》(河海大学出版社)是第一部收录“国俗词语”的词典,所收国俗词语可分为七种:(1)反映中国特有事物,外语中没有现成对应词的词语(如太极拳);(2)具有特殊民族文化色彩的词语(如竹子);(3)具有特殊历史背景意义的词语(如红豆);(4)国俗熟语(如负荆请罪);(5)习惯性寒暄用语(如哪里);(6)具有两种以上国俗语义的词语(如粽子);(7)具有修辞意义的人名(如诸葛亮)等。他认为国俗词语就是“同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民情风俗有关的,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词语。”他强调对语言的完整理解和准确运用应把词语置于宏观的民族文化背景下才可能实现。
梅立崇先生(1993)指出,“一个民族的文化中独具的部分体现在词汇系统”就是国俗词语,它反映的是民族文化的个性。民族文化的个性是与别的语言比较以后的产物,因此,一种语言与不同的语言相比较所得出的国俗词语的系统也不能完全相同。他提出了相对性国俗词语和绝对性国俗词语的概念,前者指“某种语言分别同另外的一些语言进行‘一对一的比较研究时所得出的单一国俗词语的系统”,后者指“某种语言同时和世界上有代表性的多种语言进行综合比较研究所得出的国俗词语的系统”。研究的顺序应该是“从相对性国俗词语到绝对性国俗词语”。他把国俗词语分为名物词语、制度词语、熟语、象征比喻词语和社交词语五大类,探讨了它们的构成和特点,以及它们同民族文化、知识文化和交际文化之间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