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高校货币资金管理的影响
2009-06-20谢学清
谢学清
摘要: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将对高校现行的货币资金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文章首先分析高校在传统体制下货币资金管理方式的弊端,然后阐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高校货币资金管理的影响,最后,提出了新形势下高校货币资金管理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高校货币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
中图分类号:F830.4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4-147-02
目前。国家财政部已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高校纳入我国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对高校现行的资金管理方将产生重大影响。高校在这一形势下对现行的资金管理进行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一、传统管理模式下高校货币资金管理的弊端
高校近年的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规模扩大,但供需不平衡,信贷资金使用较多。目前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助、集资和教育基金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已基本形成。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资金规模日益增大,而对资金的需求也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高校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资金需求大于正常的供给,向银行贷款以满足发展资金的短缺是目前高校筹资中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但在传统管理模式下,高校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以下弊端。
1、资金管理信息失真。及时客观掌握真实、准确的资金管理信息,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必要条件。然而,高校因办学规模与结构的变化,各部门各自的出发点不同,在提供资金管理信息时不及时、不集中、不准确。如一些高校院、系在办班过程中,向学生收取进修费等,并没有向学生开具规定的发票,院、系截留了这部分的收入,有的会作为“小金库”而自收自支。在当前各种补考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这样的做法势必会造成一些高校的资金管理严重失控。再如,高校每年的建设费用已经从以前的大约6亿~7亿元增加至几十亿元。而采购资金的管理多数院校一般情况下只是审批各部门各单位在材料、设备方面的采购量,将采购资金转到采购部门后,就处于“真空”状态。财务部门对高校资金没有参与管理,对资金的管理缺乏监督。
2、资金难以集中使用。高校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多级资金分散占用的现实矛盾,已成为资金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一是多头开户,资金管理分散。二是有些投资决策存在着不顾自身的能力,制定不合实际的发展目标,使本来就十分紧张的资金状况更加恶化。三是资金沉淀严重,占用不尽合理,应收、应付款项居高不下。费用有增无减,信用能力下降。
3、资金管理监督乏力。高校在资金管理方面,尽管有规章、有制度,但在信息失真、控制技术滞后的情况下,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很难到位。审计监督又是以事后为主,以合法合规为主,对资金使用效率缺少必要的关注和跟踪。另外,学校审计、监察部门由于没有广泛的专业技术知识,有时对基建工程投资的造价预算的必要性难以正确判断。监督的不力及滞后影响了资金的监管,从而使资金有了体外循环的机会。
面对高校货币资金管理的弊端,将高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中来,对规范高校传统的教育经费管理,提高高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货币管理的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叫国库单一账户制度(Treasury SingleAccounl System,TsA)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方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将政府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集中在人民银行或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的影响主要有:
1、强化预算,推进高校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以严格的预算作为基础。财政资金不再直接下拨到高校,而是由高校根据国家财政部门审核过的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报经国家财政部门批复后。在批复的计划内分别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使用资金,而用款计划强调指出和批复的依据就是高校的部门预算。通过预算控制,财政部门把对高校预算资金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且进一步明确了“预算渠道不得随意变更”的刚性规定。因此,高校应着眼于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规范地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指标体系,尽可能细化预算,对专项支出设立项目库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都建立在明细之上。
2、事前控制,限制高校盲目筹资。现行的制度影响银行与社会资金对学校的投资,降低了学校对社会资金的筹资能力。高校在大规模扩张基本建设投资的情况下,需要积极开展与银行的合作,争取信贷资金。保证高校生存与发展。而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高校只许在指定的商业银行保留零余额账户。这样,高校与银行信贷交易就能够处于财政的监督之下,限制其盲目筹资,降低其资金管理风险。
3、加强监督,有效遏制高校的腐败现象。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所有的财政资金不再实拨到学校的账户,其收入、结余都以财政下达可用指标体现,支付通过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或财政直接支付,所以挤占、挪用的可能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学校预算的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预算将更加细化,从而起到了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4、规范流程,增进高校财务工作的实效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高校来讲,省去了财政向高校拨款的程序。在学校上报用款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即可发款到财政为学校指定的账户上,当学校在网络上接到银行的人账通知单后,即可使用资金。大大提高了高校的资金的到位速度,增进了高校财务工作的实效性,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三、在国库集中支付下如何加强高校的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流动性最强,因风险最高。因此,加强高校货币资金管理与安全防范,对保证高校的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及后勤产业正常运转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库拨出资金的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现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的货币资金管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作条件。对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国库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集中支付专户和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的零余额账户。(2)财政支付信息系统。该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其基本功能是向有关各方面提供实时的预算指标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3)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该系统连接央行国库、财政集中支付专户、经办银行和所有预算单位经
办银行,其基本功能是在预算单位发生支付时能实时提供央行国库与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在原有分散支付制度下,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安排定期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各预算支出单位在银行的存款账户上。
2、科学和精确地编制学校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批准的部门预算编报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分为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两部分,区分预算内、外资金性质,按月分别编制下月《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申报表》,逐级审核上报。用款计划编制和批复的依据就是部门预算。高校每年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和上报部门预算,但是由于预算是多收入来源(既包括各类拨款,又包括预算外资金收入等)、多支出用途的综合预算,并不能满足对各类、款、项的政府财政性拨款资金实行财政国库支付的需要。因此,高校每年在编制统一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对各类实行国库支付的拨款资金编制财政拨款预算方案,对实行财政国库支付的资金进行细化安排,如在拨款中安排多少费用、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等,这关系到期能否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按进度均衡支付。为适应财政国库支付的需要,学校还要求内部各单位在预算编制的内容上进行细化,各单位一年需要多少预算,这些预算经费在什么时间、用来干什么,必须明确列示,做到预算编制明确,预算执行明白。
3、严格区分资金性质,划分资金支付方式。制定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方案,严格划分支付范围和支付方式。学校要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业务中必须区分不同的资金性质,发放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业务才能纳入国库支付,其他业务则在其他类资金中支付。如科研经费拨款,有一部分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一部分则不实行。同类性质的资金,有些项目是以前年度经费拨款结余也不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财政科目大类来说,目前涉及到教育基建类、科技费用类、高等教育类、科学事业基建类、其他类等需要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因此,学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各类、款、项的财政拨款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方式进行国库集中支付。
4、加强现金及零余额账户管理。过渡期及特殊情况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允许高校持有少量现金备用,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加强现金及零余额账户的管理,要做到:
第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要合理。高校的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专人管理和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的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学校要求开户银行根据学校的需要向人民银行申请每日的最高现金提取额,以便能满足学校现金的需要;计划财务处设专项管理零余额账户现金,并与其他账户现金分库管理,既能保证零余,也避免了零余额账户现金的坐支问题。现金的备用金只从“高等教育经费”(130105)提取,现金余额也返回到该科目中。考虑其他财政科目如科学事业费等科目的现金支出较少,要求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尽量不用现金。确实需要现金的,支出一笔,提取一笔,保证零余额账户现金不混用。
第三,国库集中支付与银行对账单将每一类、款、项的最低财政科目视同一个银行账户管理。由于国库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从财政部的下达、学校的支用,年度终了结余的退回等全部是按照财政科目的类、款、项划分,各类、款、项之间不能混用。因此。从银行对账角度,将每一财政科目类、款、项必须分别对账。为满足银行对账的需要,学校可以采用计算机对账,并要求开户银行提供所需格式的对账单,便于高校的“零余额账户”明细科目与财政科且的类、款、项的核对,也便于工作于学校每月及时提供各类、款、项的银行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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