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教育成本核算和管理问题探讨
2009-06-20郭金美张丽
郭金美 张 丽
摘要:高校进行成本核算是缓解办学经费不足的重要手段,为促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文章阐明了独立学院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设计了一套既科学又实用的成本核算体系和成本管理制度。
关键词:独立学院教育成本成本核算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4-120-02
一、独立学院教育成本的现状
2003年4月教育部制定并下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鼓励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二级学院,将其明确定义为“独立学院”。规范后的独立学院,在投资产权上属于混合型,普通高校以其无形资产融资,社会企业则投入资金办学。
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院校的年平均日常运行成本有很大的差别,但我国目前的学费标准却没有体现出这种差异,收费标准的确定依据是“高等学校的学费占全年平均日常运行费用的比例按25%掌握”。学校分等级,收费却平均化,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独立学院的收费和一些落后地区的收费基本是相似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出面干涉和予以资助的话。就不利于独立学院的均衡发展。
目前,各类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确定程序是:先由学校根据自定成本项目,将教育经费支出数据转换成教育成本数据,上报给当地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核定其教育成本,最后确定由家长负担的学费标准。这样的操作程序,不但加重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会计成本,而且在数据转换的过程中会因地区、学校、学科以及个人职业判断能力的不同而影响教育成本的准确性,导致缺乏横向可比性。
二、独立学院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把会计科目设置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和其它类,与之相适应,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把会计科目也设置为以上六类,并没有设置有关高校教育成本计算的会计科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共十三章,对有关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内容只字未提。虽然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为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与管理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但现行制度并没有为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与管理提供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和制度上的指导性,具体表现:收支分离的经费预算方式与责权利一体化的培养成本核算方式存在矛盾,不能以支出代替成本。以经费支出的性质分类与以成本计算要求的功能分类之间存在矛盾。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不能接受益对象和受益期间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合理地计算培养学生所发生的教育成本。通常在谈到学生的生均培养成本时,是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不能真实反映培养一名学生的实际消耗量。
三、独立学院教育成本核算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般来说,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着独立学院教育成本的核算:高等学校作为非盈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资产使用者不要求取得经济上的回报,核算教育成本的必要性大大减少。从历史的角度看,独立学院的产生仅几年时间,主要是由政府机构或公办的高等学校所举办,它的产生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满足了社会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这样,要求核算其成本就显得不是很迫切、很必要。此外,在民办教育政策和运行机制尚未普遍确定的环境下,核算非盈利学校的办学成本在教育政策上也是行不通的。我国大学的成本核算,政府财务报告比经营财务报告更重要,财务报告的首要目标是建立财务预算和争取更多的财政拨款,其成本核算的责任在政府不在办学单位。大学的财务报告根本没有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的相应报表体系,学校也无需建立成本核算报表。
四、独立学院教育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新设想
1、树立成本效益观念,规划办学规模。在全院教职工中普及成本管理意识,加强现代管理理论的培训和学习。独立学院基本都是由企业负责投资的,学院的性质也是实行企业运行和管理的。既然是企业就存在投入产出,就应该考虑如何在保证学生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只有全员、全方位实行成本管理,才能使学校获得长足发展,形成竞争优势。由于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者,基本上都是由母体学校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的领导中委派过去的,根本没有企业管理的经验,所以这样的教学群体更加应该加强成本意识的培养。虽然在一些独立学院中,从建校以来就提倡树立成本意识,但因学校刚成立要应付的东西太多,所以根本没把精力真正地投入到节约成本的实际行动中来。
经济学认为,适度的规模才会带来规模成本效益。但是它们更多的是看到了学院学生的总数,而忽略了各专业的学生数,或者说没有处理好每一个专业的学生数。办学规模的适度是指高校应建立合理的教育成本结构,比例适当,使人、财、物得到充分利用,提高影响人才培养的四项经费的投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成本投资结构,使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益。
2、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成本管理制度。建立包括成本投资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执行和成本控制等各个环节在内的成本管理制度,涉及对人、财、物等各方面的管理,其中最重要的是改革财务管理体系,建立成本核算体系和成本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成本管理体制既为学院制定收费标准、考核成本效益提供了科学的资料,也为学院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财务人员应转变财务系统单纯报账、算账、记账的观念,进行融资管理、教育成本考核分析,从财务会计过渡为管理会计的角色。在具体实施中,可以设立专门的成本会计,按照系核算成本项目,月终汇总全院总成本,并计算生均成本,年终编制教育成本报表。采用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在软件中增加成本核算模块,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
3、借鉴企业成本会计的知识,结合高校会计的特点及高校教育的特征在独立学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成本核算制度。
(1)成本核算对象:高校教育服务具有培养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师资配备、实验手段、教学设备等是有差别的,所以培养各类学生的成本费用不尽相同。根据高校的教学特点和使用者对教育成本信息的需要出发,在计算教育成本时应分别按专业类别、层次的不同作为高校教育成本计算对象,在编制成本计算单时需全面反映各部门、各层次的教育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2)成本核算范围:核算教育成本目的是提供便于教育成本分析和控制的信息,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但是,在确定高等教育成本时。有些支出不能计人教育成本。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进程的推进,后勤、产业要按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独立核算。后勤支出属有偿服务性费用,由原来的拨款制改变为现在的收款制,所以后勤的支出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校办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开办的,高校对校办企业的支出是一种投资行为,因此,也不应计入学院教育成本。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科研支出、基建支出等,相当于企业中的营业外支出,反映了学院非教学活动所耗费的教育资源价值,不能计人教育成本。
(3)成本核算期间:由于会计核算是按公历年度,培养学生是按照学年安排计划,即一个成本形成周期就是当年8月至下一年度8月底开学前,由于我国法定的会计年度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会计年度在暂时无法因高等院校核算的特殊性而单独改变的情况下,如果按照学年进行成本核算,就必须进行跨年度的数据分析,数据在分解过程中会造成误差,因此对于高等院校一个专业可以采用每年确定成本的办法,如一个专业有四个年级,上半年包括了一至四年级下学期的开支,下半年有一至四年级上学期的支出,一年的预算之内就可以近似包括了一个培养周期的经费。
(4)成本核算项目:为了实际计算的方便,对个人成本和机会成本往往忽略不计。教育成本项目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教学成本、服务成本。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和助学金。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房屋折旧费等。教学成本是投入到教学环节的人、财、物的总和。服务成本是指为教职工、学生生活服务投入的人、财、物的总和。
(5)成本核算科目:独立学院现行会计制度实行的是收付制,并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与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这种记账基础不便于某些费用的归集分配,影响了教育成本的核算。为了准确地核算高等教育成本,需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设置一些费用归集分配科目。根据这一原则,可以在现行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教育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累计折旧”等科目,实行既在会计核算中按收付实现制核算,又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教育成本。
(6)间接费用分配方法:教师工资以各受益对象所耗用的教师工资费用作为分配标准;教师课时数以各受益对象所消耗的任课教师课时数作为分配标准;实验时数是以各受益对象所消耗的教学设备实验时数作为分配标准,实验时数可以是本期实际耗用的时数,也可以是计划实验时数;折合学生数是将各层次的实际学生人数折合成标准学生人数,具体计算:学生年平均数=(年初学生数×8+年末学生数×4)/12。采用实际分配率法分配间接费用,按照本期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和本期实际的分配标准总量,先计算出间接费用本期实际分配率。然后根据实际分配率与各受益对象本期发生的分配标准量,计算各受益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数额。
(7)编制教育成本报表:独立学院教育成本报表是按成本项目反映报告期内全部学生教育总成本的报表。根据其提供的成本信息,可以按成本项目考核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还可以通过各成本项目之间数据的对比以及各成本项目占总成本的比重,分析独立学院教育总成本支出的合理性,以提高高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降低高校的教育成本。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