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影响农民参合率的因素分析
2009-06-20刘佳
刘 佳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推行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农民参合率不高等问题。文章就影响农民参舍率的因素进行探讨,认为这些因素主要有逆向选择、对制度的认知程度、报销方式与给付程序、政府信誉缺失等,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4-052-0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它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虽然这是一项旨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制度,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参合率不高的现象。根据《关于2009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湘合医组字[2008]8号),截至2008年12月25日,湖南省平均参合率为81.46%,某些市州参合率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平均参合率仅62.91%,还有16个县市区平均参合率低于60%。笔者认为影响农民参合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理论是乔治-阿克尔洛夫在1970年发表的文章《“柠檬”市场:品质不确定性于市场机制》中提出来的。他通过对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对交易行为的影响分析,指出由于买主与卖主对产品质量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会导致逆向选择,从而出现“柠檬市场”。使得低质量产品把高质量产品逐出市场。
保险成本可能无法预测,且数额巨大。当保险公司制定适用于某一阶层的人的保单价格时,保单往往由该阶层中风险最大的那些人购买。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具体表现为老、弱、病、残、收入较低、支付能力有限等高风险人群积极涌入制度,乐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而低风险人群。即身体健康,收入较高、支付能力较强者则滞留在制度之外,缺乏参保积极性。调查中发现。部分不参保农民认为自己身体健康。平时很少去医院,小病大多去找“赤脚医生”或去私人诊所,没有必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年轻健康者受益可能性较低,因而参与意愿较低。
政府促成的由强制性到自愿参加的新农合实质上是政府提供的垄断医疗保险,这种方式必然无法实现人人参与,因为不完全信息垄断医疗市场。我们一般假定。消费者对于要购买的商品了如指掌——当我们购买苹果时,对它的味道和能带来的满足程度是非常清楚的。但是生病时,我们可能就不那么了解什么样的医疗方法最合适。更为复杂的情况是,可能我们言听计从的医生恰恰是要向我们出售这种商品的人。因此,由于需求方人群的疾病风险、风险态度、医疗习惯、就医可能的不同而不存在混同均衡。对所有人都适用的新农合制度就不会在所有人中都能产生吸引力,使很多人不具有参与意愿。
二、对制度的认知程度
由于广大农民受经济条件、健康保障意识和认知水平等方面的影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知度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参合意愿,使新农合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支持。影响了参合人数。通过对湖南省某县的调查,数据显示,多数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了解,了解很多的低于10%。调查得知,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中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关键问题并不十分清楚。一旦他们生病住院报销的钱与自己的预期不一致,就会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从而对新农合失去信心。很多村民承认,对于新农合,都经历了从“不可思议”到积极参与,再到心有疑虑的过程。参合前他们对于医院规定的报销的项目、类别方面的问题并不清楚,报销时才发现报销费用远远低于预期的70%,因为有些药和医疗仪器费用不属于新农合报销目录之列。对于新农合的了解,通过乡村干部宣传了解的大约占50%,大多数都是通过媒体及相互交流了解的。这说明;村干部的宣传工作没有到住,政府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花费的大量成本并没有真正得到预期的效果。
三、报销方式与给付程序
在医疗保障申,报销水平的高低往往从报销比例、起付线与封顶线等几个方面来衡量。因为农民看病报销有“封顶线”,自己需支付“门槛费”,还有报销药品种类等的限制,农民真正得到的补偿很少,自己承担的费用偏重,导致许多贫困农民即使参合也没有承担自付费用的能力。这种报销模式下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反而流向收入相对较高的农民,形成“帮富”不“帮穷”的局面,违背了社会保险促进公平的原则,影响了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的参与意愿。同时,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参与意愿。乡镇医院医疗资源稀缺,医疗设备、医疗水平较低。报销比例为70%,而市级定点医院医疗资源丰富,医疗设备、医疗水平高,报销比例为30%,这种报销方式使得新农合在大病的保障水平上大打折扣,实质上也阻碍了农民享受先进的医疗资源,因此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新农合的根本目的。
除报销之外。农民还反映新农合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而某些地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竹。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账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账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责。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四、政府信誉缺失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垄断的医疗服务,在由农户、医院、政府三方构成的垄断的保险市场是否有效,政府部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经济信誉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时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是关键。农民大多都是关心既得利益的,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风险的回报时才会投保。调查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走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农民已经把“可不可信”作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条件。
农民为什么不相信政府部门的合作诚意呢?具体来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政府部门既缺乏充分的机制,也缺乏合理的监督机制,因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涉及多部门的利益,难免一些官员产生寻租行为,谋取自身最大利益。并且,垄断性国有经济存在较为普遍的低效率,一些地方官僚主义作风盛行,这些因素都使农民对政府的信誉产生怀疑,影响农民参合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