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保障与土地保障功能分析
2009-06-18唐康芬许改玲
唐康芬 许改玲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现象越来越普遍,广大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的留守老人成为不可忽视的群体。子女外出务工后,多数家庭土地并没有适当流转,而是成为留守老人的主要经济来源。然而,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土地虽能降低留守老人的生活成本,却并不能满足留守老人的养老保障需求。
关键词:四川省;留守老人;养老保障;土地保障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9-09-0074-02
在中国农村,土地与养老结合最为紧密,土地被认为是农民养老的主要途径之一 [1]。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留下的不仅是老人、孩子,还留下整个家庭的土地,并且土地被大多数人理所当然地当做留守老人养老的经济保障。因此,许多留守老人的生活费用主要来源于劳动收入,甚至留守在家中的孩子生活费用也由留守老人负责。学者叶敬忠通过对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五省留守老人生活来源的调查结果显示,80.9%的留守老人目前还在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2]。笔者认为,土地虽可以成为留守老人养老资源的一部分,但其对于留守老人的养老保障功能是很弱小的。
一、四川省凤凰村留守老人与土地基本情况
四川省位于中国西南地区,地处长江上游。四川省是个人口大省,2006年总人口8 722万,其中农业人口6 652万。与中国沿海地区相比,四川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意识和愿望强烈;与西部其他省份相比,四川交通四通八达,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提供了条件。四川有句谚语:“出川一条龙”,在中国1.2亿外出务工者中,有两千万来自四川,北京的“鸟巢”工地钢结构工程的建设者有近70%来自四川[3]。四川是一个典型的劳务输出大省,由于当前多数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他们主要在城市从事收入较低、工作环境较差的制造业和建筑业,所以多数农民工无法支撑在城镇定居的生活,他们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移。
凤凰村位于四川南部,距离胡家镇五六公里,距离隆昌县16公里,胡家镇、光荣乡、云顶乡呈三角形分布,该村位于三角形的中心点,去两年村里都通了公路,但都是路况极其糟糕的烂石路,下雨天许多路段比小路还难走。凤凰村距离这3个乡镇的距离差不多,村民可以选择任意一个场镇赶集,但只有胡家场镇能搭车(车很少,因为路况不好),到另外2个场镇只能走路,往返一次大概需要2个小时。凤凰村有267户,分布在7个村民小组。全村总人口936,共有劳动力612人,外出劳动力约占80%,主要集中在广东、昆明、成都等地;留守老人96户,留守老人是村里老年人的主要群体。该村耕地面积600亩,人均耕地面积0.8亩。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外出务工收入,大约占70%,村里没有任何经济作物,在养殖方面主要有猪、鱼和兔子(受猪链球菌影响,这两年村里很少有人养猪)。人均纯收入3 100元,40户家中有电话,210户家中有电视。在公共设施方面,村里没有诊所,村里公共卫生由邻村诊所医生负责,村民看病买药也在邻村诊所,村里没有任何公共场所或设施。
二、土地保障与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需求
1.从土地与劳动力的结合来看
中国农民工流动具有距离远、收入低等特点,他们回家的成本比较高,造成大多数农民工回家频率低、时间短,打工者难以兼顾农业生产,即使在离家较近的成都市区打工, 也不能经常性地管理农业生产。据问卷调查反映,在农忙季节,虽然有4%的外出务工子女会寄带钱回家用于请人帮忙耕种或收割,并有9%的子女会回家帮忙, 但仍有71% 的留守老人靠自己完成劳务,有11% 的老人还要自己出钱请人帮忙[8]。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是按照个人人头分配的,但土地的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血缘纽带组成了一个微型的“团队生产”,基本的亲情和伦理力量维系了这一生产单位成员之间的抚养和赡养的关系[4]。没有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生产经营这种方式,土地这种生产资料缺乏被转化为物质收益的劳动力。原来农村老年人在劳动强度要求高的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参加辅助性生产劳动,可是,家中劳动力外出务工后使得土地成为不少留守老人的负担;对土地权属的不稳定预期,加剧了农村土地市场的萎缩,农村土地仅成为留守人口获得生存资料的手段,这些人口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劳动能力的下降,逐渐弃耕边远和贫瘠的土地[5]。据统计,四川家户土地休耕、抛荒原因中劳动力不足占36.5%,将土地租供或送别人的原因中劳动力不足占60.8%[6]。
土地发挥保障功能作用,那么对土地的耕作和经营,必须能够产生出至少能够补偿不变资本投入的收益和满足留守老人基本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一般说来,土地的收益取决于拥有土地数量的多少、土地的产出水平和耕作成本。从微观家庭角度看,子女外出务工减小了土地压力,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增多,其他家庭成员生存所需的土地数量更容易得到满足。对于农村留守老人,土地的收益更关键的取决于土地的产出水平,土地的净产出水平要扣除投入资本,由于老年人不具备耕作土地所需的强度较大的劳动力,所以留守老人在经营土地过程中难免会因雇佣劳动力等投入更多资金,导致他们从土地中获得的净收益减少甚至亏损。从上面可以看出,每亩田总投入大概为670元,产出粮食收益约为860元,其中,对于体力较好的留守老人,栽秧、打谷、晒谷、扶田坎勉强可以自己应付,多数留守老人栽秧、打谷都需要请人帮忙,有的外出子女在打谷子时会寄钱回家。
3.从土地产出所需的自然条件看
土地发挥一定保障功能需要能从中获得持续而稳定的产出,影响土地产出水平稳定性除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外,还有如气候、虫害等农业生产经营本身的因素。气候影响土地产出水平具有范围大、难以控制的特点,如2007年7月9号,四川隆昌地区在水稻开花期发生特大洪水,淹没大量农田,被淹没过的水稻几乎颗粒无收。
4.从土地流转角度看
凤凰村距离县城远,短期内因公共建设土地征用的可能性极小,当地的土地除了自己耕种外,就是流转。村里土地流转现象都很普遍,但流转形式都属于私人间的口头协议,再加上土地利用、增值价值有限,多数人难以从土地流转中获得任何收益。村里的土地流转经历了几个阶段: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村里劳动力外出现象不普遍,人均拥有土地不能满足劳动力都在家的种植需求,当时,土地流转案例很少,所以,流转土地者每年能从接受土地者那里获得几百斤粮食;在20世纪90年代末,外出务工劳动力多了,土地需要流转的多了,流转土地者只能把土地“送人”耕种;现在,国家制定了种粮补贴政策每亩地有几十元补贴,劳动力不足的留守老人把土地给别人种,种粮补贴也就相应的给种地者,留守老人什么也得不到。村干部认为“种粮补贴就应该‘谁种地谁得,村里有的人不愿意把种粮补贴拿给种地者,宁愿让土地空着长草每年还能得到几百元,村里也没有解决办法,当地土地利用价值不高,村里收回土地又能怎样处理呢?”
三、土地保障与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服务需求
在实际生活中,老年人的生活服务需求包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两个方面。土地即使能够承担养老功能,实际上只是提供了满足养老需求的一种经济支持的必要条件,降低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成本。就养老而言,它包括老年人经济支持、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三个主要方面[1]。基于家庭的伦理关系,主要由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资源。农村留守老人的子女常年不在身边,他们把大量的时间消磨在土地耕作上,也算是一种精神慰藉而不至于无聊,但土地只能加重他们的劳动负担而不能提供生活照料。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发现,与子女外出务工前相比,留守老人的农业劳动和家务劳动负担都明显加重。老人感到农业劳动负担加重的占46.2%,没有变化的占41.5%,减轻的只有9.6%。
人到了老年,一般都是体弱多病,普遍患有慢性病。诸多调查表明,医药费是留守老人一项重要的支出。外出子女务工对留守老人的医药支付能力显著增强,但留守老人的地位受到轻视的情况时有存在,加上外出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他们并非负担所有老人的医药费用,留守老人还需要从自己的劳动收入中提取相应的医药费。此外,留守老人在生病时得不到照料和帮助,2004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的《来京人口就业、权益保障及其子女就学状况》的抽样问卷调查发现,子女外出后,留守老人有28.6%得过大病,而得了大病后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比例达62.4%。因此,土地与留守老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但它却不能满足留守老人养老的需求。
四、小结
传统家庭养老孕育于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经济形态、以君主专制和家族制度为政治特质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土地作为主要的生产资料对生产和生活起着稳固的制约作用[7]。小农经济奠定了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家庭养老也为小农经济提供了必需的劳动者。在土地养老模式下,即使老年农民失去了劳动能力,其养老负担自动转移至家庭成员身上,这是家庭伦理关系使然,也是土地作为家庭共同生产资料从而承担养老保障功能的必然逻辑[1]。
参考文献:
[1]钟水映.土地的保障功能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EB/OL].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网,http://www.csss.com.cn.
[2]叶敬忠,贺聪志.静寞夕阳——中国农村留守老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3]央视《中国财经报道》[Z].2008-05-19.
[4]张纯元.中国老年人口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5]邬沧萍,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化与挑战[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
[6]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挪威Fafo应用国际研究所.西部人民的生活——中国西部省份社会与 经济发展监测研究数据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7]戚晓明.“家庭养老”概念的重申与中国农村养老[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6).
[8]蔡蒙.劳务经济引致下的农村留守老人的生存状况研究[J].农村经济,2006,(4):1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