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经济学分析及探讨
2009-06-18毛文晋
毛文晋
摘要:中国自然垄断行业属于垄断的一种形式,具有自然垄断的一般特征和特点;同时,中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是在转型经济和不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形成的,又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在这样一种管制条件下,中国自然垄断行业失去了原本应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再加上垄断自身存在的由于缺乏竞争所导致的种种弊端,使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已经成为深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关键词: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经济学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9-09-0007-03
一、自然垄断行业的界定
一般认为,不是人为限制而是由于技术因素或独特的经济原因而形成的垄断或寡头垄断谓之自然垄断。在一定技术条件下,一个厂商U形平均成本在达到市场有效规模之前,可能一直处于下降阶段,那么在这个市场上让一个厂商提供所有供给可能是成本最低的,因而可能是最有效率。由于规模经济的因素作用,可能出现一个市场上仅有一个或很少几个厂商的垄断或半垄断情况,这种基于一个厂商平均成本在市场可容纳产量范围内不断下降而产生的垄断局面,被称为自然垄断,这样的行业就是自然垄断行业。
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的根本区别在于自然垄断行业不是通过政府管制人为地阻止其他厂商进入市场而形成的。行政垄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凭借行政权力扶持或培植一定范围的经营者,使之限制竞争从而形成垄断的状态和行为。但是,中国的自然垄断往往是与行政垄断相交织的,其突出的特点就是表现在自然垄断行业国企运营的政企不分。自然垄断成了行政垄断的根由,自然垄断借助行政垄断成为了法定垄断,现实中,中国的自然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的维持已经演变成依赖政府的行政保护。在受管辖的自然垄断产业中,垄断企业在满足政府强制性标准条件下尽可能地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相背离,对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很大危害。
二、自然垄断行业的微观经济学分析
自然垄断经营在理论上有其合理性。比如网络性行业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初始投资,业务之间共用成本比较高,每用户平均成本随用户规模的扩大而递减,因而对于电信、自来水、煤气、电力等自然垄断行业,在一家企业为整体市场服务时,平均成本最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所谓规模经济效益是指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产品和服务的每一单位的平均成本出现下降的现象。范围经济效益是指由于生产产品种类的增加,进行联合生产的平均成本低于进行单独生产的平均成本的趋势。这都意味着规模越大的企业就会根据较低的平均成本定出较低的价格。我们可以通过图1得到说明。
如图1所示,它表示的就是自然垄断情况。垄断企业的平均成本AC和边际成本MC一直下降,形成了规模经济,这表明企业持续的规模收益递增。随着产量的提高,企业可以不断地降低价格,且保持一定的利润,因为这时它的平均成本是下降的,别的竞争者想要和垄断企业竞争是不可能的,一个大企业具有远高于小企业的效率,由于存在规模经济,大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量来降低成本,在成本上比小企业具有绝对优势。当一个企业是自然垄断的时候,它并不太关心有损于其垄断力量的新进入力量,一个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关键资源的所有或是政府的保护,要维持垄断地位是比较困难的,垄断利润吸引了进入市场,但是进入一个已经有自然垄断的市场并没有吸引力,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达不到垄断者所享有的同样的规模经济下的低成本。
对于完全竞争厂商,均衡产量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等于市场价格,而对于自然垄断厂商均衡产量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但是小于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人们愿意为额外一单位产品支付的费用,它度量了社会消费额外一单位产品所得到的边际效用。因此,在自然垄断条件下,消费者消费额外一单位产品所获得的边际利益超过了厂商的边际成本,也就是说从社会利益的角度来看,垄断厂商利润最大产出量过低,不是与社会利益一致的最优产出量,这种不一致性带来了广义的效率损失,均衡于低效率之中。图2显示了自然垄断带来的效率损失。
图2中横轴表示产量,纵轴表示价格,曲线D和MR分别为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为简单起见,其中忽略固定成本,并假定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相等且固定不变,由水平直线AC=MC表示这时竞争性厂商的产出均衡点为QC ,均衡价格为PC,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产量QM上 价格PM 高于边际成本MC,这表明消费者愿意为增加额外一单位产量所支付的数量超过了生产该单位产量所引起的成本。ABC表明垄断造成的消费者剩余损失,或者度量由垄断转为竞争后可能得到的社会福利量。如果进入是自由的,竞争是公开的,那么这部分会趋于零。根据寻租理论,垄断会扭曲资源有效配置,形成两种损失,一是社会净福利损失(见△ABC),称为哈伯格三角形(Harberger Triangle)。再是消费者损失,即消费者转移给垄断生产者的剩余(见PmPcBA),又称为塔洛克四边形(Tullock quadrangle)。塔洛克(Gorden Tullock)的研究表明,由于寻租和护租所造成的庞大成本,租金最终将会耗散,结果也造成了社会净福利损失。很显然,一个理性的垄断厂商愿意支付PmPcBA 其中的部分给有能力保持其垄断地位的势力,从而影响政策制定过程和结果,这种为获得和维持垄断地位而付出的代价与三角形ABC一样也是一种纯粹的浪费,它不用于生产,没有创造出任何产出,完全是一种“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即所谓的寻租行为。
三、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价格管制失灵
中国政府对管制价格的审定,基本上是以被管制企业上报的成本和其主管部门提出的调价方案为依据,在具体审核时,成本只以企业上报的调价前或执行期成本为准,没有从控制价格需要的角度设计成本的规则和具体标准,没有法定的预测成本的根据,也没有明确的、量化的标准和要求。至于利润率的确定,至今没有明确规定任何产业的合理利润率标时兼顾消费者和被管制企业双方的利益。
经过18年的价格改革,尽管在绝大多数竞争性产业中,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已基本完成,但中国对垄断性产业的价格管制没有建立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使其价格时常偏离市场经济原则,导致自然垄断企业凭借其市场垄断力量谋取垄断高价。一方面,企业为了维护其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行业内的高收入,通过虚置成本骗取垄断价格,抬高自己的经营成本以获得有利的政府定价,转化为生产者剩余,扭曲社会分配效率,损害消费者利益,获取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实施管制的有关政府部门职能的单一化和职能割裂,在制定和调整自然垄断行业价格时往往形成与被管制企业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局面。
(二)国有企业改革滞后
中国的国企改革一直主要集中在竞争性领域,而自然垄断部门如电信、电力、铁路、城市供水等领域内的国企改革却比较缓慢。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着重指出,“垄断领域的大企业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在经营机制、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等方面,与整个社会和消费者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大力深化自然垄断部门国企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已经成为改革的重点和热点。
(三)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交织
长期以来中国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的价格的提价幅度都很大,大大高于同期零售商品的价格上涨幅度。1985年中国零售商品价格指数为108.8,2004年为102.8,与之相比1985到2005年中国售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从每千瓦时0.08元上涨到0.50元左右,上涨525%;其次,自然垄断行业使消费者饱受强制消费及非法收费之苦,垄断部门巧立名目非法收取的各项费用,将自身低效运营的成本和发展的投资强加给广大消费者。例如,根据国家计委合同信息产业部对全国电信资费的检查,查出1998年到2000年7月底违法所得21.7亿元。另据国家计委合同国家电力公司对1998年以来电力价格检查,截至2000年5月底,从2 637个单位查出价格违法金额27.4亿元,这类垄断行为的普遍存在,严重损害了作为“信息劣势”的消费者的利益。再次,自然垄断行业大多是基础行业,其产品和服务往往是其他行业的投入。由于自然垄断行业的供给不足和行业价格的连续上涨,都影响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许多农村地区因为缺电、电价过高减少了对家用电器的购买,在城市家电需求增长趋缓的情况下,不利于扩大家电行业农村市场的拓展。最后,垄断行业垄断所造成的巨额租金为这些垄断行业的低效运营和维持比较高的工资水平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成为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
四、深化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制定产品价格管制体系
中国在长期管制价格实践中的探索和总结,应该建立和应用有效的价格管制机制使中国对自然垄断行业产品的定价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建立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中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混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物价部门无法审核企业的真实成本,这就为企业的垄断高价创造了条件。如果采取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等方法,使企业成本透明化,政府对企业的价格管制化被动为主动,更好的控制企业成本,从而控制垄断价格。第二,建立物价部门对企业的定期审价机制,就是要对规定的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定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制造成本,工资水平等,以便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增加产量,提高效率。使审价与定价相辅相成,形成制约机制。第三,组织专家对价格进行审议。这样的好处在于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参与价格审议,可减少物价部门定价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使自然垄断行业产品的定价更加科学化、公正化、客观化。
(二)推进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机制
我们可以比较有无竞争下所形成的垄断对于效率的影响。一是自然垄断领域内引入竞争,通过竞争,市场上只剩下一个网络基础运营商,二是政府对该产业实行进入管制和价格管制,使一家企业保持垄断性经营。如图3所示,图中需求曲线的位置以及成本曲线的形状表示该产业是一个严格的自然垄断。自然垄断厂商的成本曲线AC2是经过竞争而形成的,与需求曲线D相交于B点,它在需求曲线D位置既定,不考虑技术变化和需求扩展大案情况下,这时有多家厂商竞争的结果也必然是由一家垄断经营效率最高。但是,由于政府的管制,垄断厂商的成本曲线位置由AC2上移到AC1,与需求曲线D相交于A点,这时垄断厂商的效率就不同于有竞争压力的自然垄断厂商的效率,一家垄断经营的效率未必最高。实际上只有管制的收益大于成本时,管制才有意义,即便在自然垄断行业引入竞争也会产生沉淀成本或规模不经济。
自然垄断行业在链条上既有垄断性业务,又有竞争性业务,因此,应当针对不同性质的业务实施不同的管制政策。
(三)转变政府职能,剔除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中的行政垄断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中存在的行政垄断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管制制度的改革。一是建立独立性较强的政府管制机构,使政府从基础设施产业的垄断经营者转变为竞争性经营的组织者和监督者。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的社会性管制,政府主要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并监督价格管制政策的执行,加强监管和维护竞争性领域的市场秩序,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制政策与制度。三是对管制机构本身要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管制机构的透明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价格管制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实行定期价格听证制度。
(四)改革自然垄断行业的所有制形式
改革的目的是提高行业效率,增加社会福利。以中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发达国家和东欧国家改革的经验教训来看,在不断深入的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中,自然垄断行业采用混合所有制形式是合理的选择。实行股份制改革,构造多元产权结构股份制能大大增强自然垄断行业的融资和投资能力,有利于政企分开,提高效率。中国在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产权多元化既可以缓解基础设施领域投资不足的矛盾,又可以为企业构筑有效的治理结构奠定产权基础。在实行股份制时,中国必须对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对自然垄断业务,应由国有企业经营,因这一领域的组织和控制问题是宏观经济改革中最困难的部分,对非自然垄断业务,可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但要根据产业的具体情况把握好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及不参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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