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价值取向视野中的真理观
2009-06-17韩功华
[内容摘要] 关于真理观的理论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话题,但至今哲学界对此问题仍然是各执己见,争论不休。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我认为这是因为价值取向不同造成的,这也是造成目前各执己见状况的最主要原因,换句话说,价值取向的不同是解释不同真理观形成的最好理由。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那些智者贤士们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对真理的探索,一部人类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部探索真理的历史。在这条历史的长河中,尤其是哲学家探索的过程当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关于真理的内涵、真理的判断标准以及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等问题一部分哲学家形成了与另一部分哲学家不同的观点。本文尝试从价值取向的角度去探讨这个问题,期望就真理观这个命题打开一个新的研究视野。
[关 键 词] 价值取向;真理;真理观;马克思主义真理观;非马克思主义真理观。
[作者简介] 韩功华,中共中央党校2006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
一、价值取向与真理观
什么叫真理?什么叫真理观?在论述之前必须要弄明白这两个关键的概念。真理是与谬误相对立的认识论范畴,指认识主体对存在于人身之外并且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的规律性的正确反映。真理观是指对真理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真理是不是客观的,即是否承认客观真理,这是真理观中的首要问题。由于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形成两种基本的真理观:即唯物主义真理观和唯心主义真理观。按照中国学界通说关于真理观的分类主要是采用二分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和非马克思主义真理观。
“所谓价值取向是价值主体在进行价值活动时指向价值目标的活动过程,反映出主体价值观念变化的总体趋向和发展方向”①。根据这个定义并结合自己的理解,我认为价值取向是指在设置一定的价值目标时所确立的价值指向和判断某种价值时所持有的主观意向,内涵于行为之中的潜在的主观态度。价值取向之于真理观的作用,就是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不同的真理观。真理观正如上所述,是人们对待真理的态度,本身就包含有主观的价值取向。之所以说价值取向是真理观的基础,就是因为没有价值取向也就无所谓真理观了,当主体持有一定的真理观之后他又会坚定自己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总的来看有符合真理性和不符合真理性两种。之所以说是“真理性”是考虑到真理的特性,才做此界定的。真理的特性,按照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真理具有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具体性。并且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价值取向符合真理的四个特点的,我们就说它具有符合真理性,反之,则不符合真理性。
唯物主义的真理观都是从客观的实践、从物的角度去探求世界,而不像唯心主义者那样从思维的内部去探寻真理。这其实就涉及到价值取向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也好或者在西方哲学史上也好,为什么会产生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和唯心主义的真理观呢?是偶然的吗?当然不是,归根结底是因为人的价值取向不同造成的。
二、价值取向视野中的真理判断标准
在判断真理的标准方面,同样是有一定的价值取向在指引着哲学家的思维。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唯物主义对于真理的标准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中国古代的墨翟提出了著名的“三表法”,把真理的感性标准和利益标准联系起来;荀况提出了“有符验”“可施行”作为真理的标准,韩非、王充也持这种观点;清朝的戴震把“同然”即公共承认作为真理的标准。
伊壁鸠鲁、卢克莱修认为感性经验是真理的标准,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者亦有相同的观点;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十分注意把真理的感性标准同利益联系起来,费尔巴哈则着重强调真理的标准的是人与人的交往、意见的一致,在他看来,真理性、感性的意义是相同的;唯物主义理论的代表斯宾诺莎认为真理的标准就是在理性本身之中,而且真理自身就是真理的标准。这显然是错误的。
唯心主义者都从思维内部来寻找真理的标准。例如唯心主义唯理论的代表笛卡尔、莱布尼茨认为真理的标准是思维自身的清楚和明晰;新黑格尔主义者认为真理的标准是思维自身的不矛盾性;唯心主义经验论则把感觉的清楚明白、概念或判断与感性材料相符合作为真理的标准;现代的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系统中命题的相互一致性原则以及它们与逻辑规则的相互一致性是真理的标准。
真理表明人们的思维中具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但是,人们思维中是否具有这种客观内容,即人们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在主观思维的范围内是不能解决的。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是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②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有直接的现实性的优点。实践本身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但它又是受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的。当人们把一定的思想理论观点应用于实践的时候,就会引起一定的客观物质结果。因此,实践是把主观和客观、思维和现实联系起来、沟通起来的桥梁、纽带或“交错点”。通过实践,看人们的思想理论能否转化为直接的现实,从而检验出人们掌握的理论是否具有客观内容,是否是客观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判定人们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客观内容的最高权威,这是确定的;但实践是在社会中历史地发展的,任何具体的实践都具有社会的历史的局限性,因而具体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又是不确定的。真理是一个过程,实践也是一个过程。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同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紧密相关。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对于认识和发展的作用,但它不是与实践并列的标准。因为逻辑规则的本身是实践反映到人的头脑中形成的,逻辑证明的前提的真实性不能靠逻辑本身来保证,而只能由实践来判定。逻辑推论的结果究竟是否符合客观标准,最终也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以上对不同真理观检验真理的标准进行了简要的论述,我们不禁要问,面对同样的客观世界和社会为什么不同的哲学家会对真理的判断标准采取不同的态度呢?在我看来关键还是在于价值取向的不同。对真理本身认识的不同导致对判断标准也产生了分歧。正如上文所言,唯心主义哲学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认为意识、思维是本原的,因而断言真理是某种精神实体自身的属性,是意识,思维同自身的同一。正因为存在这样的价值取向的差异,才导致他们关于真理的判断标准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真理的判断标准是不可能一样的。
三、价值取向视野中的可知论与不可知论
1.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在哲学发展史上历来就存在着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我也曾就此问题和别人争论过,但最后是无果而终。我们首先阐释一下两种认识论的内容。
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都赞同可知论。唯心主义则有的主张可知论有的主张不可知论,比如黑格尔就是唯心主义的可知论者,他针对康德的不可知论,指出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统一,在本质和现象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通过认识现象能够把握本质。唯物主义哲学承认意识与客观存在之间的符合,承认人的认识可以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图像。世界是可以被认识,这是唯物主义反映论必然引申出来的结论,反映论内在的包含了世界可知性的思想。不可知论是一种怀疑世界的客观存在,怀疑人类认识或彻底认识世界之能力的哲学观点。休谟和康德都是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休谟认为人类认识不能超出感觉,在感觉以外是否还有外部世界的存在,那是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的无法回答的问题。康德虽然承认在我们的感觉之外存在着“物自体”,它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引起感觉,但是他把现象和本质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人们只能认识“现象”(即感觉),而客观世界本身则是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③。可见,可知论与不可知论是截然对立的认识论观点。
2.唯物主义可知论的内涵。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都是反映论,辩证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因此反映的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石。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人脑这一特殊物质对外部现实世界的反映,是物质最高级的反映形式。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肯定物质世界在意识之外并且不依赖于意识而客观存在这一前提下,肯定物质世界的可知性和人们认识世界的可能性;认为人们的意识或思维能够认识客观的现实世界,人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概念,能够正确的反映现实,认识的内容来自外部现实世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坚决否定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认识论,也坚决否定断言世界的本质不可认识的不可知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从客观到主观的认识路线。唯物主义的真理观中关于真理有双重特性即绝对性和相对性。认为任何一个被称为真理的认识,不管其内容是简是繁,是深是浅,都具有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属性,即客观性。同时任何一个具有客观性和绝对性的具体真理,无论多么正确,都只能是在一定领域、一定层次上和一定阶段上与客观对象相符合而无法穷尽无限的客观对象和客观过程,因而具有条件性和相对性。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把握真理的认识主体是具体的历史的人,其认识能力总是有局限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作过精辟的分析,指出:“思维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维着的人们中实现的;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二者都只有通过人类生活的无限延续才能完全实现。”④恩格斯又说:“这个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⑤恩格斯因此得出结论认为:“从这个意义来说,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现实情况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⑥
列宁说:“人类思维按其本性是能够给我们提供并且正在提供由相对真理的总和所构成的绝对真理的。”⑦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按这一思路做出类似的表述。指出:“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⑧以上这些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比较完整地阐述了唯物主义可知论的内涵。
3.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争论的焦点。我们来分析以上两种不同的认识论观点,我们可以发现两者争论的焦点是不同的,概括的说两者“知的对象”不同。可知论是在说我们可以认识客观世界,这里肯定包含着对客观世界本质规律的认识。而不可知论所说的不能认识的对象是感觉以外的外部世界或者说是所谓的客观世界本身。在此不妨打个比方。唯物主义可知论认为,真理就象一条河,虽然有再多的水滴,总有一天我们也是可以穷尽的。而不可知论则认为虽然我们可以认识感觉得到河流但我们却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未流出的河水。分歧正在此处。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认识是作为一个过程进行的,所以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就好像揭开面纱一样是渐进的,而不可知论的观点却是我们永远也揭不开这层面纱,我们看到的只能是露出面纱外的事物,很难看到或者根本就看不到被面纱掩盖的事物真面目。不可知论谈的所谓不可知的部分是黑幕的背后所有未进入我们人类视野的东西,而可知论则是指对于进入我们视野的东西,我们可以逐渐的加以认识直至把握它的本质,而这里的本质恰好是不可知论所指的黑幕背后的东西。可见对于不可知论与可知论有重叠的部分,这就是进入人类视野的黑幕之前的客观世界。
4.价值取向之于两种认识论的作用。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结论,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争论的内容不是完全一致的,或者说是争论的视角不完全相同,所以导致了无休止的争论。那么我们怎么去解释这两种不同的认识论呢。我看最好的解释就是双方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对于不可知论者来说,他们的价值取向是对于无限的未知的世界来说我们人类是渺小的,或者说是一种对自身的认识能力的一种怀疑,从而导致了他们对无限宇宙的不断地追问。当然这种不可知论如果被反动的统治者利用的话很可能就会把它作为一种神秘的力量来统治人民达以到自己愚民的目的。所以这种价值取向本意并无什么利害关系,但一旦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就很危险了。而可知论的价值取向则与之相反了,它强调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体地位,认为人作为万物之灵其思维具有至上性,完全可以在无限延续的人类生活中来达到对真理的认识,体现了一种人类特有的自信和自尊。总之这是两种对真理认识的不同的价值取向。不过在这里我想说作为不可知论的某些价值取向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拿康德来说,康德认为:“事物划分为表现和事物自身两个方面,人亦如是。一方面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服从于普遍必然的自然法则,在这个领域中他是没有自由的;而另一方面人又是‘人自身,因而亦具有不受自然法则限制的一面。换句话说,人具有两重性,他是一种‘有限的理性存在。假如我们无限地扩张理性的认识能力,其结果势必把一切都变成了必然的东西而使人失去了自由。而当我们限制了理性的认识能力的时候,这就会为自由保留一片天地。所以,康德认为我们有必要限制知识,以便为道德信仰留地盘。”⑨可见类似于康德这样的哲学大师虽然是不可知论者,但他们的价值取向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再比如怀疑论者,他们对客观世界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反而会更加对自然保有一种敬畏感,更加审慎的对待人类既有的知识积累,有时反而更容易接近对真理的认识。所以不可知论者也好可知论者也好都与最终对真理的认识没有必然的联系。历史上很多不可知论者,往往在科学上反而有很伟大的建树,这是我们在分析两者需要注意的地方。
注释:
①阮 青:《价值哲学》第16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③杨春贵、张绪文、侯 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第173-17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
④⑤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7、427、427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⑦《列宁全集》(第18卷)第13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⑧《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5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⑨张志伟:《西方哲学史》第53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