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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下的国家主权问题初探

2009-06-15

管理观察 2009年11期
关键词:国家主权全球化挑战

田 莹

摘 要:全球化是客观的发展趋势,不论人们的主观意愿如何,都无法阻挡和回避它的到来。国家主权受到了极大的挑战,那么国家主权应该怎样应对全球化?

关键词:全球化 国家主权 挑战

一、全球化时代的国家主权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全球化问题成为当前一个热门话题。对什么是全球化(globalization),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一致定义,但可以肯定的是,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范畴,同时又是一种客观趋势,它已超出了最初的经济学范畴,渗透到政治、文化、社会、科技等多个领域。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全球扩展构成了全球化的动力。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迅速增长,资本全球扩展;国际组织职权不断扩大,国际合作日益紧密;跨国公司迅猛发展,成为全球化的主要载体。全球化是客观的发展趋势,不论人们的主观意愿如何,都无法阻挡和回避它的到来。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它是随着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和世界市场的出现而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就政治层面来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国家主权构成了严重冲击。国际法基本原则被视为整个国际法体系的基础,它们由国际法体系中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归纳而来,同时引申和发展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在全球化进程中,世界各国家、各地区、各民族日益表现出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合作的关系。在世界政治经济中,市场和国家具有不同的特性,市场经济是一种极富穿透性的经济力量,具有很强的地理扩张倾向,其本质要求是将经济活动集中于一切有利于生产并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地方,因而往往超越政治藩篱与国家界限。而国家行为的要求则是获取并控制经济增长及资本积累的进程,并且对经济的管理往往需要服务于某种意识形态的目的。主权是国家的灵魂,对内享有最高统治权,对外具有独立性。美国学者威廉·奥尔森指出:主权国家体系把人们分成一个个作茧自缚的政治实体,而经济活动的繁荣却需要人们尽量交流商品和投资。这一直是主权国家体系一个带根本性的难题。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全球化的进程对国家主权的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国家主权从绝对排他性转变为相对排他性。从传统意义上讲,一国内部的政治、经济事务是该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不能接受外来的监督或干预。但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全方位发展,国家间相互依存的态势空前深化,这使得国家自由处置它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的主权受到制约。

国家主权概念的内涵从单一性转变为多维立体性。全球化对政治经济生活的影响,从国际政治层面看,它正在改变传统的国家观念,对传统的民族国家、国家主权、政府体制和政治过程等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政治生活。传统国家主权概念偏重于政治和外交,强调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由于全球化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化趋势,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多个领域,是一种全方位的变化趋势。与此相应,主权概念就必然发展成为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多维立体概念。

资本的全球扩张,从来都伴随着资本原有政治形式的扩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总是试图把自己的经济、政治制度强加给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跨国公司,在利用其经济力量向全球扩张时,遇到单纯依靠经济力量或现有规则不能解决的问题,必然向母国政府提出政治上呵护的要求,力争在法律上、政治上制定对其自身有好处的国内和国际规则。而对于小国弱国而言,因其经济依附于各大公司,则无力也不能左右世界政局,发言权越来越小。事实也正是如此,这样,经济上的垄断终将造成政治上的霸权。

二、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影响

全球化使国家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尤其是在各国面临一些全球性的困难和危机的时候,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孤军奋战,国际合作是现代国际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国际合作的法律形式主要是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和根据条约而成立的国际组织。从法学角度来解释:国际组织是国家间合作的一种法律形式。

随着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国际组织也是多种多样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大约有33600个国际组织,其中政府间国际组织约3600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约30000个。国际组织主要是指国家间依条约或协定成立的常设性组织。这些组织中像联合国、欧盟、世界贸易组织等拥有广泛的职权,其功能不仅限于危机和冲突的处理,而且对世界或地区事务有广泛的介入和影响,有的学者认为国际组织正在一步步侵蚀着国家的主权,加入国际组织的国家实际上是放弃了部分的主权,“让渡”了主权。那么,应如何看待国际组织对主权的影响呢?

当今世界上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都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虽然国际组织是有别于其成员国而相对独立的一种国家间机构,但是组成国际组织的国家是国际组织所有权力的授予者。国际组织的存在与发展,有赖于成员国之间的自愿协作,其重要决策,往往需要在各成员国之间达成妥协。国际组织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不能违反国家主权原则而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

国际组织由主权国家成立,其权力由主权国家授予。国际组织在组织规章范围内行使职权,并不会影响到国家主权,在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如果一味地片面强调国家主权,拒绝让与主权权利,反对加入全球化进程,只会丧失本民族和国家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机遇。主权国家直接参与国际合作,在此过程中受到的限制只是国家的自我限制。国家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互让互利、自主决策本身就充分体现了国家主权。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时代,应该从国际社会的现实出发,既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又顾及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顾及的最终目的仍然是维护国家利益),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化进程,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2.[美]威廉·奥尔森著:《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3.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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