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公共物品的有效提供与改善民生的社会建设
2009-06-15潘瑶
潘 瑶
摘要: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提高社会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提高良好的公共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的衣食住行等,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真正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社会性公共物品民生社会建设
民生问题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从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十七的报告的一大亮点。而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壮举能否奏效,与能否提高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完善各项公共服务密切相关。
一、公共物品与民生问题的概念
世界银行的《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的和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这些特征使得对公共物品的消费进行收费是不可能的,因而私人提供者就没有提供这种物品的积极性。”[1]
所谓民生问题,通俗的讲,就是老百姓遇到的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也可以说是老百姓过日子所遇到的种种现实问题。用专业术语解释,就是社会成员如何从社会和政府那里获得自己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用来支撑自己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系列基本问题。[2]
所谓社会建设,就是要在社会领域或社会发展领域建立起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3]社会建设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即民生问题联系最为密切,最为直接。而作为社会建设重要内容的公共服务,随着现代化的进展,越来越成为老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东西。因此,从某种程度讲,民生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社会建设的成败,而民生建设的关键就是实现社会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真正使得广大人们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我国社会性公共物品供给的现状
经过30年的改革开发和经济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由于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扭转,导致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仍然很多,从惠及全民的角度审视,我们确实有许多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没有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并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全面成果。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物品的主要供给者应积极提供更多的社会公共物品,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现阶段我国公共物品的供给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供给体制。虽然我国一直在关注和进行着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的角色和地位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 ,但是由于受传统的无限型,全能型政府理念的影响,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职能并没有完全转变,一些地方的一元供给思维根深蒂固,因此,在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中存在着职能“越位”,“错位”,“缺位 ”的现象,政府往往承担了社会公共物品供给的全部或大部分责任,这就导致了政府的经济负担沉重,供给成本过高,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以及供给短缺现象的出现,一些民生问题由此而引发。
(2)公民需求表达渠道的缺乏。我国公共物品供给体制是一种压力型供给体制,往往是上级分派任务,下级政府按照指示执行即可,由于缺少对基层群众和现实状况的了解,没有充分注重公众需求的表达,这种自上而下的公共物品决策机制经常导致提供的物品和公众的需求不一致,一些群众急需的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而提供的往往是现实不需要的或已经足够的物品,部分公共物品的供给甚至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
(3)各级政府间沟通协作不足。府际关系是各级政府为了执行政策或提高服务而形成的相互关系或互动机制。[4]这种关系强调的主要是纵向和横向上政府间的关系,但是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府际间管理也开始关注政府,企业,公民和社会团体等的参与和协作。在我国,府际间协作不足,首先是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小,地方政府往往有事权而无财权,在提高公共物品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眼光总是局限在本地区,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进行,横向政府间合作较少。政府还不能完全以平等的眼光来看待政府外其他社会主体,由于怕权力的分散,因此对公私部门的协作不够重视甚至有些排斥。这也为公共物品的有效提供造成了不便,对于整合有效资源形成了堡垒。
(4)公共物品供给的监督机制匮乏。受体制,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公民缺乏有效的监督意识和监督权,也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作为公民行使权力的保障。从而使得一些资源在筹措,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被浪费或挪用的现象屡禁不止,并最终导致社会性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逐渐提高,人民的负担越来越重。
三、对于我国解决民生问题,完善公共物品供给的启示
在现存的民生问题中,“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保是民生之依,医疗是民生之急,稳定是民生之盾,这六大问题是民生的基本问题。”[5]而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均是公共物品所要解决的范畴。可以这样说,民生问题能否得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关键还是要积极促进社会性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完善各项公共服务。
从理论上说,公共服务主要可以分为维护性,经济性和社会性三个类别,而社会性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大量涉及民生问题,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公民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的公共需求不断增长,社会性公共服务占据突出地位,维护性公共服务和经济性公共服务的比重相对下降并保持在一定水平。[6]依据这一历史经验,在目前发展阶段,我国政府应当而且必须重视民生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性公共服务的发展,从根本上使改革开发的成果惠及全民。为了达到这一效果,我们必须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1)正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公共物品的市场化配置进程。由于在公共物品提供过程中所产生的政府角色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的产生以及垄断横行,效率低下,环境恶化等各种外部效应的产生,为了达到公共物品的最有供给,克服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所产生的外部效应,在公共物品的市场化供给方面,必须推进公共物品的市场化配置进程,发展政府与私人的合作生存模式以及公共物品的私人提高模式,实现公共物品供给的市场化,民营化。
(2)在公共部门恢复竞争,建立竞争性的公共物品分层供给体制。[7]这需要分散公共部门的权力,强化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了解当地居民对公共物品的偏好,更能准确的满足地方居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因此,为了实现公共物品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有必要在不同级次的政府之间进行分工,实现公共物品的分层供给。
(3)转变观念,重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政府应该放宽准公共物品提供的进入条件,改革公共物品项目的审批制度,制定新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则,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物品做好必要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
[2]夏金梅:“民生建设的政治学解读”,黑河学刊,2008.1
[3]汪伟全:“府际管理的兴起及其内容”,公共行政,2005.11
作者简介:潘瑶(1985—),女,河南信阳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