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009-06-15朱嘉萍
朱嘉萍
摘 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新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系列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笔者着重从它的显著成效及完善建议两方面作些论述,以便更好地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更好地使财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所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在我国,这还是一个新的课题。经过这几年的的实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有许多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积极作用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需要,也是解决我国传统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 消除传统国库管理制度的诸多弊端。
现行的以多重账户为基础的分级分散收付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二是拨款环节多,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分散拨付时相当规模的财政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难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容易诱发腐败现象;四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克服了上述的这一系列弊端。
2、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从而降低资金划拨运行成本。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中,只有在预算单位发生实际支付行为时,才引起国库资金的实际支付,预算单位结余的财政资金都保存在国库单一帐户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有利于政府对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能够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实施力度。
3、 规范财政管理和监督,将事后监督改为全程实时监督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加强财政对各预算单位支出活动的监督,使预算单位的每一笔资金由过去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操作,使得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大大提高。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以及没有计划的拨款申请,都能在事前发现并加以制止,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可以对预算单位花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流量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4、预算管理更加规范,财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都必须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每笔支出都遵循预算、计划、申请、支付的业务流程,由于建立了严格的支付审核制度,规范了支付审核内容和程序,使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规范,增强预算单位依法理财的意识,使单位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得到加强。
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对财政资金运行方式的根本变革,其改革成效很显著,但也面临如下问题:预算单位和财务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识不到位,对相关的会计业务处理不熟悉;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不够完善;审批环节多,时间长;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1、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社会经济发展到目前水平对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是一项重大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分散支付模式实行时间长,影响根深蒂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此项改革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使预算单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认识到此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现代国库管理的意识,高度重视,主动学习国库集中支付的知识,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克服和防止抵触、消极、畏难情绪。
2、 规范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和细化预算编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与部门预算是相互配套,不可分割的,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把所有项目资金都编入部门预算, 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详尽反映财政支出的金额、方向和用途,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尽量与部门预算同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把游离在直接支付执行范围之外的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纳入到直接支付中来。政府采购规模越大,财政直接支付的额度越高,国库集中支付的效果就越明显。
三是及时修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抓紧做好《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及相关资金清算等办法上升为法律或部门规章等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法制建设,增强改革的权威性、合法性与不可逆转性;研究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研究制定改革后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管理办法等。
3、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审批环节多、时间较长,财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简化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特别是要简化财政内部对用款计划的审批环节,如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审批可直接根据年度预算数按均衡拨款的原则,由国库在每月底自动产生下月用款计划,除非单位有特殊用途可上月底自行编报下月计划;要简化直接支付用款审核业务程序,缩短用款审核时间,保证单位及时用款。
4、加快财政资金直接支付比例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有两种: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有利于实现对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监控,授权支付方便单位用款,提高支付效率。有的单位在编制计划时一味增加授权支付额度以逃避财政部门监督,因此在工作中要规范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范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就应明确预算单位各项支出的支付方式,以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提高直接支付的比例。
5、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由于改革前和改革后预算单位帐务处理发生很大的变化,各单位财务人员由过去单纯的记帐会计向管理会计过渡,理财的职能加大了。因此财务人员要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后出现的新制度、新业务、新方法,强化操作技能。国库支付涉及预算编制、计划申请、用款申请、项目管理等多个环节,这就要求财会人员不仅要做财务核算员,还要做掌握全局的预算员。应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把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较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吸收到该岗位上来。
6、 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体系
完善责任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是有效发挥国库职能的重要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执行机制,包括政府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特别对国库集中支付后,加大授权支付额度、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的提现要加强监督,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7、 加快国库系统网络化和电子化建设步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因此,必须以构建完善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目标,以软件开发应用、网络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为重点,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达到对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支出拨付、收入收缴、会计核算、预算报告及分析等工作的网络化、一体化、动态化的联动高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