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学生体育教学管理
2009-06-15王世军
摘 要:随着行为科学的问世,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本管理的思想和方法一直在探索着和实践着,“以人为本”的管理得到了空前的强化。体育部教学管理制度是实施全校体育教学与管理活动的基本程序与规则,开展普通高校体育部教学管理制度及其改革的研究,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期待。
关键词:大学生 体育 教学 管理
1.引言
体育部作为大学管理部门的一分子,在其教学管理领域的诸多变革中,制度问题同样是一个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体育部教学管理制度是实施全校体育教学与管理活动的基本程序与规则,是调节体育部教学管理者与大学生、教学管理者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以及上级管理者与下级管理者之间的粘合剂,是体育部教学管理思想、观念和理论向实践转化的中介。因此,开展普通高校体育部教学管理制度及其改革的研究,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期待。
2.体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者在制度的理解、制定与执行上常常陷入一种误区,片面强调目的、目标和效果,把人视为制度的对立面,偏重对人的约束、管理,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许多制度之所以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与重在“治人”的出发点密切相关。大多数院校对于违反公共体育教学管理制度的教师或学生,有的高校选择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来执行。制度一般意义上的功能涉及三个方面第一,使复杂的人际交往过程变得更易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使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更易于发生第二,制度既保护又限制个人自由领域,它使人们尽可能多地享有自由领域,这意味着拥有尽可能多的合意选择制度的第三个功能是安全功能,它有助于缓解个人间和群体间的冲突。制度的功能不是去限制人、约束人,而是要去保障人的自由。对于体育教师来讲最主要的是要保障其学术自由、教学自由,这样也才能体现出制度的以人为本。
2)制度条款的不平等。教学管理制度本应体现管理者与教师、大学生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即教学管理制度应当是双方责、权、义、利的有机统一。然而,综观现行公共体育教学管理制度可以发现管理者只负有管理的权利和职责,管理者对学生的义务关系并未明确规章制度过分强调管理中学生应遵守与服从的义务,忽视他们应当享有的相应自由和权力过分重视管理者对学生的管制与处罚的权力,忽视他们应当履行的指导与服务等义务。这不仅体现在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参与的程度低,师生应有的表决权、咨询权几乎被体育教学管理部门给剥夺了。这也就体现出制度制定时师生与管理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体育教学管理制度实施中,也没有体现出师生与管理者之间的契约平等。通常高校体育部管理者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裁决“三权”于一身,不仅充当教学管理的“立法者”,同时扮演“执法者”和“司法者”的角色。广大师生成为制度的“守护者”,成为潜在的“处罚对象”。调查发现,对于违反体育教学规定的教师或学生,有的高校选择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来执行。
3.体育教学管理的对策
在大学所有的教育资源中,人是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大学管理活动是一项特殊的活动,它是通过管理人员与教师、学生的双向互动进行的,要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前提是转变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尊重人格,顺应环境。所以,“以人为本”是现代大学最重要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的基础是充分尊重人,广大师生不是在制度的约束下进行工作和学习,而是自动自觉地把工作和学习视为人生发展的组成部分。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点应该是尊重人的权利,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即“以人为本”。在大学里提倡以人为本体现在两方面,即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
1)以学生为本
学生是管理的对象,也是管理的主体。现代教育的目的已不局限于传道、授业、解惑,而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学生应从教育对象转变为教育服务的对象。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不仅要把学生的权益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尊重学生的个人生活、课程专业的自由选择、价值观的自由表述和对学生个人创造能力的认可等多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依靠学生来进行教育,认识到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而且也是参与教育、体现教育价值的主体。以学生为本,就是强调学生是一个个具有思想、意识、情感、欲望、需求以及各种能力的活生生的人。因此,教育与教学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应该是人,是成长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人。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教育的根本的新观念,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着眼于学生的发展,体现培养人的目的,注重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发现和创造,培养创造能力。
2)以教师为本
大学教学管理包括“教”的管理和“学”的管理。在大学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管理者(注:教学管理者主要指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当前我国大学本科教学管理的权力多半集中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教务管理部门行使全校本科教学规划和决策、教学组织与指挥、教学控制和评价等多项职能)主导本科教学活动,主导教学问题的决策,教师只是执行相应的决策。学校制定教学管理制度通常是由教学管理者说了算,教师很少有发言权,广大教师很少或基本不参与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教师处于被约束、被管制的地位。实际上,教师是大学教育的具体组织者、执行者,是教育教学改革的直接实践者,是大学实现教育目的的关键。所以,必须赋予教师相应的权利,保障其学术上和教学上的相对自由;充分信任和尊重教师,满足教师的合理需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在大学自主权范围内,改善和提高教师的待遇;处处把教师权利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把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意识、满意程度等等作为教师管理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性,力求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最佳状态,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小结
总之,只有从实际出发,认真切实地落实以上措施,才能更大限度地发挥体育教学特点,提高学校课程资源的利用效益和教学质量,把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选课制与班级授课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构建新型的教学运行模式与管理模式,加快体育教学改革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张建旭.普通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研究,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
[2]黄骏人力资源管理视野中的高校教师绩效考评,教育探索,2003年
[3]李晓红等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与改革创新,黑龙江高教研究,2003年
作者简介:王世军(1978—),男 ,山东人,硕士,助教,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