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济:用爱和责任,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009-06-15
教育部部长周济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做出了部署。
一是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将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特殊教育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系,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要达到或接近当地普通儿童少年的水平,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孩子九年义务教育;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要努力实现基本普及残疾孩子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未“普九”地区要努力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要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措施努力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必须大力发展面向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各地要不断加大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经费投入,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资源共享,并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资格认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和办法,加强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和特教专业建设,通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二是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增强残疾学生融入社会的能力。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教学方法等都要从残疾学生的实际出发,适合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努力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并且得到良好发展。要特别重视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加强骨干专业课程建设,开设紧密结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特长的课程,为他们融入社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就业打下基础。
三是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落实好特殊教育岗位补助津贴,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特教教师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收入。要加大特教师资的培养力度。各地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时,也要把特教师资纳入培养计划,同时把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抓好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
四是认真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工程。
国家实施的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是国家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对特殊教育投入最大的一个项目,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到2012年要使每一个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每一个地市都有一所或几所特殊教育学校。
五是完善特教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高保障水平。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已落实了残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各地要在这一基础上,针对贫困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需要,进一步增加补助项目,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金额。同时,要及时将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班)的残疾学生纳入相应的资助政策体系,予以优先安排。各地要抓紧制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要充分考虑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办学成本高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提出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周济部长要求各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摸清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当地特殊教育发展现状,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统筹实施,协调配合,用爱和责任,扎扎实实推进特殊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