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2009-06-12杨占武
杨占武
摘 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的同时,将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如何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需要认真分析和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纪检
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迫切需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首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内部环境。没有稳定,不仅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就是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效也会被毁掉。腐败现象,包括各种不正之风是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坚决及时惩治腐败,职工群众的情绪就理不顺,就容易引起各方面的矛盾,甚至对党的认识产生偏差,从根本上动摇稳定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坚决惩治腐败,认真纠正不正之风,才能保证企业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
其次,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纪检监察的监督与制约。企业重组改制、建立新的管理体制,走“四自”的发展道路,是对旧的管理模式的变革,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难免会出现一些漏洞和不尽完备的地方。
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使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面临许多新的课题
企业经营行为的自主性,使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全面走向市场,将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如果没有完善的制约措施,就可能出现新的形式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的现象。同时企业因自主权力的扩大,也可能带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给全局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企业经营行为的开放性,使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企业处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之中。做为自主经营的主体,企业的经营行为是与社会的开放性相一致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但是,开放程度的扩大,对外经济交往的增加,社会上的某些丑恶现象和消极腐败的东西,以及各种政治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也必将会渗透和反映到企业中来,使党员和干部增加了受腐蚀的可能性。企业日益与社会的融合,企业经营行为的开放性、社会性,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环境也变得日益复杂,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企业经营行为的竞争性,使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市场经济强调以价值规律为主要调节手段,而企业则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目的,并以此来引导生产和经营。目前在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平等性、规范性、公开性等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将不可避免出现某些消极的东西。比如将价值规律、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诱发政治权力、物质利益上“互利互惠”的交易;货币资本作用的日益扩大,会助长拜金主义倾向;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刺激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的私欲,诱发投机钻营、弄虚作假、损人利己,进而铤而走险,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等等。同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容易引起小团体主义、个人主义现象的发生,而当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管理中时,又容易产生权力之争、不正当手段竞争。企业经营行为的竞争性带来的这些负效应,增加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艰巨性。
3 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正确处理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客观、正确的认识。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重大决策、重大举措时,一定要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切实有力的配套措施,一并出台,认真实施。”深化改革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放松了其中之一,一手软一手硬,工作就会发生失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一个客观、全面、正确的评价。在深化内部改革过程中,对纪检监察工作在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上,既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走向市场的需要,又不能放松纪检监察工作。其次,纪检监察工作要树立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思想,调整工作思路,争取工作的主动权。纪检监察工作要真正渗透到经济建设、生产经营之中,适应大环境的需要,就应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单位的实际出发,同企业重组改制、深化改革、自主经营的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碰撞和摩擦。
正确处理全面履行职责与重点监督的关系。党风廉政工作是全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与此同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一是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当前,部分企业领导集决策、经营权于一身,掌管着企业的人、财、物及产、供、销的支配权,这些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极易产生腐败。因此,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尤为重要,只有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才能把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做好。因此,要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工作中,要同时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监督“一把手”的根本目的就是控制“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方向,在不影响“一把手”正确行使领导权的前提下,根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将“一把手”过分集中的权力适当分解,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议后由分管领导负责实施。二是加强重点部门、环节的监督,规范其行为。对于重点岗位、部门和环节,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分明的岗位操作程序,划清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制度执行到人,权力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人,以严密的制度措施和防范措施加以规范。三是关注职工群众的热点问题。许多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引发职工情绪的波动,甚至会引起大的矛盾冲突,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要积极推行“企务公开”等有效的监督方式,做到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做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尤其要在治本上下功夫,要把监督工作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不能等干部犯了错误再来处理。首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其次,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遏制滥用权力。在企业内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整体监督效能。一是在党政工之间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参与,了解情况并对权力进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体系,把监督延伸到基层,让职工群众有地方说话,有意见敢提,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对掌握权力的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正确处理党政齐抓共管与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关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则,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是我党反腐败工作经验的总结。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却片面的认为,开展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纪检监察等监督职能部门的事,与己关系不大,因而过问甚少,或抓而不力。实践经验已经证明,党风廉政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来进行,仅靠某一部门,工作将难以开展。做为纪检监察部门,应主动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及时报送重要的信息,分析动态,主动想办法提建议,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优势,参与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为上级领导当好参谋。对一些群众反映的不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围的问题,也不能一推了之,而应主动配合,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我们将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课题,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只有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积极开拓创新,化各种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才能为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