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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还乡》中的刘邦

2009-06-10

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 2009年5期
关键词:老吾老好色高祖

元 泽

姓名:刘邦,字季(一说原名季)

籍贯:沛郡(今江苏沛县)

相貌:隆准而龙颜,美须髯。

社会地位:本为“无赖”,后为汉高祖。

爱好:多为不良,贪财好色又喜喝酒。

家庭关系:父刘太公。正妻吕雉,其他妻妾不可计数。

出场篇目:人教版选修教材《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高祖还乡》。

认识刘邦的过程就是认识真正英雄的过程,需要经过至少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刘邦,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帝王,他的奋斗史足以激励后世平庸之辈时时荡漾梦想。刘邦出身低微,但由泗水亭长而至九五之尊;大器晚成,年过四旬,在秦末天下豪俊并起之际,乘势而起;自身才智不足,却拥有张良、萧何、韩信等人才的辅佐,灭暴秦、胜霸王;一生胜少败多,但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以小胜大以弱胜强,夺得天下;马上得天下而能马下治天下,开创了千秋万代的汉王朝基业……

可见英雄注定是会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

第二重境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读了睢景臣的《高祖还乡》中的《般涉调·哨遍》颇有相见恨晚之感,原来贵为天子的刘邦竟然也是一凡人,甚至还不如你我之辈。等到大红大紫的易中天站在《百家讲坛》上以专业又通俗的口吻说刘邦经常被父亲称作“无赖”,是一个地方“小混混”,是个“流氓”时。估计很多人差点儿颠覆了自身的价值观,觉得只有流氓才能成功。

刘邦出身低微,而且一大堆不良嗜好,嗜酒、好色、贪财,不务正业。更甚的是他心狠手辣,毫无亲情,在彭城与项羽作战不利,只得跑路,因追兵太紧,马匹疲惫,竟然几次将儿子(孝惠皇帝)和女儿(鲁元公主)从车上推下,这还不算,因为夏侯婴每次都把他们抱上车,刘邦一路都想斩杀他;在楚汉对峙之际,项羽在军前架起一口大锅,想烹了刘邦的老爸——刘太公,以此威逼刘邦投降,没想到刘邦若无其事地说,“我们算是结义兄弟,我老爸就是你老爸,一定要烹了你老爸,那么希望能分我一杯肉羹”。每每看到这里,都会令人心冷齿寒,刘邦这小子心太狠了。

民国初期的奇书——李宗吾的《厚黑学》中更是做出如下评论“刘邦的脸,刘邦的心,比较别人特别不同,可称天纵之圣。黑之一字,真是‘生知安行,从心所欲不逾矩”,认为脸厚心黑正是刘邦这样“圣人”方能具有的资质、天赋。

刘邦不配“英雄”二字,英雄得像项羽一样,即使失败之际也得怜惜美人,“虞兮虞兮奈若何”,即使面对重重包围大势已去,也得一骑当千,决不妥协。

三、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据说从一个人的对手可以看出他的价值。想真正认识刘邦,当然得看项羽,在此二者之间,赢得了天下是刘邦,但被人们赞颂倒成为项羽。这种情形很难解释,是历史的选择错了还是我们的认识错了?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刘邦。“无赖”是刘邦的老爸——剂太公的评价,但无非是说刘邦无所恃为生,没有一门吃饭的本领。刘太公怎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他认为刘邦没出息,就像现在的家长对不认真读书的孩子一样,难免要为他们的饭碗着急的,不得不痛斥几句。

刘邦嗜酒,但未留下因酒误事的不良记录。人虽好色贪财,但也能审时度势辨清轻重缓急,如《鸿门宴》中范增也说“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今人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这大概就是英雄与常人的区别,同样是喜酒好色,英雄志不在此,只是天性的一种自然流露,常人却是后天的沉迷而又缺乏自制。《鸿门宴》中樊哙说的“大行不顾细谨”恰恰是刘邦的真实写照。

就个人素质而言,刘邦远远超过了项羽,他能够不“奋其私智”,豁达大度,善于用人。自己就曾说能夺得天下的原因,是拥有了张良、萧何、韩信等人,身为皇帝却能如此自知,这份清醒也是常人难以企及的。能将众多个性迥异。自视甚高的一群英雄聚在一起为我所用,仅此一点,就注定了气量狭小、刚愎自用的项羽会是个失败者。

至于刘邦抛子舍父的残忍,古人已说“举大事者不顾其亲”。如果你不能接受,那么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来看,项羽未必不比他残忍,坑杀秦军二十万人,焚秦宫室,杀义帝,而刘邦入关能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赢得百姓拥戴,所以我想还是祈祷刘邦取得胜利吧,如果项羽夺得天下,只是“亡秦之续耳”。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刘邦虽不能老吾老、幼吾幼,但是他能老人之老,幼人之幼,开创了令后世欣羡的大汉盛世。

说英雄,论英雄,问天下谁是英雄?个人的道德与苍生的安定。真的难以分清孰轻孰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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