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探析
2009-06-08逄显志
逄显志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就是节约用地,使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提高投入产出强度,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要做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关键是严格管理、加强规划、完善政策和法规、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途径。
一、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
要想控制建设用地的外延,要在盘活存量上下工夫。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挖潜,从源头上防止用地规模盲目扩张。充分利用闲置、破产、停产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兼并、收购、转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虽然具有不可再生性,但却可以通过开发整合实现循环利用。坚持重点在存量土地上下工夫、找出路,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鼓劲、引导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合法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也可以适当提高城镇建设项目如住宅、商业、行政等用地的容积率;可以通过土地置换提高市区(建成区)的土地利用集约度,采取土地有偿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等形式,把占据市中心的工业、仓储等企业向郊区转移,腾出的土地调整为金融、贸易、信息等第三产业用地。另外,还可以由政府与长期闲置、濒临破产、效益低下等类型的企业(单位)签订收回协议,重新实行出让。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保证农业的高产稳产。保证在用地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建多层厂房,吸纳企业增加投资,搞好企业的升级换代,尽量节约耕地面积。
二、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用地审批关
根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和从严从紧的原则,把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用地和涉及社会民生的建设用地上,配置到前景广阔、技术力量雄厚、产品附加值高、效益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上,从而实现资源利用和资源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完善定额标准,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集约高效利用,保证各项用地的合理利用。
三、严格按规划和计划,加强土地调控
按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要坚决贯彻土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从严从紧控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收住18亿亩耕地面积这条“红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的招拍挂规定,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的面积,保障城镇化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土地开发利用的时间和空间序列,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防止土地闲置和浪费,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积极鼓励一些小宗地使用权的出让,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产出最大的效益。
四、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用地监管
土地资源的管理“规划是龙头,地籍是基础”,只有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抑制土地投机。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加大整治“以租代征”行为和清理闲置土地的力度,规范用地行为,防止造成政府土地收益流失。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的批后实际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执行土地管理行政首长问责制,对违纪违规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等制度,增加土地市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断增加土地市场的分析、预测等能力和快速反应的能力,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充分利用。
五、多管齐下,形式多样,实行激励机制
要改变过去的粗放经营土地的模式,变节约集约用地,既靠约束,也靠激励机制。因地制宜,制定鼓励政策,对企业在原有厂区内增加容积率建房的,在相关税费上给予照顾。对建设地下厂房的,地下部分给予更优惠的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费用。对利用现有的厂房,在现有的房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可优先安排相关财政扶持基金,广纳社会各方财源,按照“谁复垦、谁收益”的原则,大力整治开发利用各类土地。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考核工作,政策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对土地集约利用度较高、挖潜节地行动力度大、效果明显的地区在下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上可以优先考虑,通过各种方式达到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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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