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急救责任风险 不容忽视
2009-06-08马战胜等
马战胜 等
在现实社会,我们不仅会受到各种疾病的侵扰,而且时时刻刻还可能受到诸如地震、海啸、冰冻、以及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等非常规事件对我们健康潜在的威胁。事实上无论疾病还是非常规事件对健康的威胁,急救都是必不可少的。急救常常是伴随风险而来的。如果紧急救治后患者一切顺利,那是皆大欢喜的事;但患者一旦在急救中出现不好的状况甚至死亡,医生就会面临责难甚至被告上法庭。
那么,作为施救者的医生,了解与急救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并弄清楚妥善处理这些问题的举措是有必要的。急救与法律责任相互关系
通常情况下急救与责任属于民事医疗合同的调整范畴,应该从民法侵权行为理论角度出发来考量。因此,急救与法律责任在排除特定情况下(例如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对个别患者进行强制干预治疗与隔离等),它的主要价值取向是如何在急救方与患者两者利益冲突之间寻求到一个平衡点。我们暂且可以抛开急救者的动因,不管是出于强制治疗干预,还是出于道德或义务范畴,只要能够使双方的既定利益或者期限利益最终实现最大化,急救与责任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因此,在处理急救与法律责任的问题上,前提是要厘清急救是一般的医患合同关系,还是特定的医患关系。
对于一般的医患合同关系,我们可以按照民事侵权行为法的要件处理(一般只要侵权行为是四个要件具备就可以,特殊侵权例外)。对于特定的医患关系中的急救与法律责任,则按照特定情况下的国家政策及单行规定办理,其责任的承担与否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公共权利的行使上。
降低急救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无论何种急救都难免伴随着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可能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急救方的行为。由于急救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为急救程序的不当和急救实体上违法两种情形,如果这些方面做得不当,就可能造成急救程序上的瑕疵:而诸如在急救过程中出现的采取急救措施的不当、急救病案记录的不真实和不规范、急救行为的不合规或急救过程有故意和重大过失行为、急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等,这些都是急救在实体上错误的表现。
无论急救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出现错误,这些都可能是医疗纠纷产生的前提,也可能是急救产生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
很显然,在处理非常规事件急救时也存在相同的问题。
鉴于此,作为主要承担急救责任的医疗机构,特别是进行实际急救的医疗人员,更应该牢固树立医疗纠纷防范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从而降低在急救过程中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维护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的合法权益。
笔者建议,从事急救的机构在急救过程中应加强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加强从业资格管理,从法律上杜绝无证上岗行为的发生。
·加强急救者的时间观念,保证急救工作的及时有效。
·加强急救人员思想和职业道德修养,不延误急救,不拒收被救人员,
·加强急救人员理论学习,提高急救技能,确实做到急救对症下药,保障急救质量。
在急救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被救者·的权利,严格按照法律或行业规程操作。
·完善急救过程的各项记录工作,一旦发生急救纠纷,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承担急救法律责任的风险系数就会大大降低。
与此同时,要达到急救与法律责任双方的平衡,还要从制度上加强体系建设,使公民从思想上形成崇尚依法治国的理念,从而推动三个程序急救一体化建设,尽可能完善立法来确保急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统一,这对我国目前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