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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新儒家的“以德治国论”

2009-06-08高续增

银行家 2009年4期
关键词:法治道德政府

高续增

前几年,“以德治国”这个说法着实热了一阵子,在主张者中,有的还有很官方的背景。我分析,这个说法之所以能“热”,是因为急功近利的中国人对依法治国的复杂和麻烦不耐烦了,改革开放都30年了,社会变革还要走多远的路呢?什么时间能走上“正轨”呢?

建立“正式”的法治社会,需要建立的那个法律体系那么宏大,那么包罗万象,需要制定那么多法律,要有那么多的法律从业人员做那么多为大多数中国人所不熟识的烦琐工作,尤其在中国社会处于剧烈变革时期,刚刚建立起来的法律没有施行几年就面临被修改的命运(否则就变成了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障碍),还不如重新运用起中国老祖宗一直沿用了2000多年的老办法,来得迅捷和有效。

我估计,这就是提出“以德治国”者的初衷。

确实,我们已经习惯了用道德来维系我们这个文明体的存在了,甚至包括文革和文革前的17年,都不是法治社会,如果把它归类,其实也属于“以德治国”的一种,只不过那个道德认同表面上是反传统的,而实际上却是比传统道德更加彻底保守的一个思想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那时的道德体系对社会治理确实是有效和有用的,但是,以这样的方法维护社会安定、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会自觉不自觉地就能让中国社会向着旧的传统实现彻底回归,看一看今天的仍然坚持那种制度的国家,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了。

记得2004年6月15日,有“中国第一儒者”美誉的蒋庆先生来北京宣讲他的以儒家道德为基础的“五院制”社会改造设想的时候,就受到北京的学者们尖锐的批评。我当时也是激烈的批评者之一。我当时就很奇怪,都什么时候了,蒋先生怎么还能提出那样的主张呢?依照他的设想,五院中的“元老院”由孔老夫子的后裔和国内著名的儒家人士组成,以代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身份来参与对现代中国社会的管理和掌控。这是他发言中最着重解释的内容,在他主旨发言的两个小时里几乎占了一半。

几年时间过去了,我虽然还是在大体上否定这个主张,却也渐渐地感到,这个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说否定,是因为从根本上说,道德这个上层建筑的东西,不能干预政治,它只能通过施加影响来发挥作用。这要从道德这个词的内涵说起。

道德一词,虽然每一个中国人都懂得,可是谁也没有能耐讲得让多数人心服口服。中国人尤其最爱用这个词来指责别人,标榜自己。道德观念、道德说教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但是由于道德只存在于精神层面,它的扑朔迷离、它的难以定义的特性因此也让主张者难以将它投入社会实际进行十分有效的宏观管理,这也造成这样一个现实:按照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塑造出来的人所组成的民族只能是一个软绵绵的民族,无法让这个民族摆脱周期性的社会动荡或灾难的夙命,这已经为两千年来的历史所验证。

但尽管这样,中国人发明的这套道德为核心的文化,注定已经成为民族的精神内核,这是任谁也改变不了的现实。道德精神,无论是在所谓“盛世”时期,还是动乱时期,都会紧随中国社会而存在,如影随形,否定它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想在社会进步方面取得大的进步是不可能的。

改革开放之初,第一批外国游客代表西方世界近距离地观察了这个神秘的国度,他们的评价是:“一踏上这片热土,你就感到进入了道德的渊薮。”那是在文革刚刚结束的时候,那些外国游客不会理解,一个既没有宗教信仰又没有健全法治的国家里,是什么样的神秘力量使得那样一个硕大的国家维持那样久远的时间而始终没有消亡在历史长河之中呢?

答案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有这样的道德认同。

道德,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名称,这些名称往往因为大思想家的运用而时兴于世。老子把它称为“道”,孔子把它称为“礼”或“周礼”,墨子把它称为“天志”。他们中对道德的理解有不小的差异,老子和墨子认为道德有其自然性,是上天的意志或一种客观的存在,而孔子的观点则是先圣造出来的规则或秩序。其中,以孔子宣扬的效果最有影响,成了两千多年来的中国社会秩序的圭臬。

但是,真正对中国历史发生实际作用的却是一种硬邦邦的东西,那就是法家所主张的法制文化。这是因为,社会管理,不是学者的专长,也不是他们分内事情,而是政治家的职责。战国时期的法家为社会强人备足了思想武器,最终使得秦国统一了天下。这让嬴政误以为依靠秦的法条(《秦律》)可以永葆君国大业万古长青,道德为害社会的时期从此成为了历史。却没有想到,在他身后十几年的时间,道德就复辟了。

西方人恰好也有与中国人那段历史相似的经历。早于商鞅变法的89年,即公元前449年,罗马人制定了《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的命运与中国古代的《秦法》命运相似,仅仅60多年以后,就寿终正寝了,与中国不同的是,外族人(高卢人)的入侵是它消失的原因。此后,相对于中国的君主专制时期,欧洲进入了神权专制时期,只不过他们的“黑暗的中世纪”很暂短,只三四百年,文艺复兴运动以后的200年时间,就让神权道德威信扫地,古罗马法治精神与古希腊的民主政治一同奠定了现代社会的基础。而我们的君权道德(几乎等同于儒家道德)却统治中国长达2000多年,秦朝时的法家精神早已经无法找回了。在这200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也逐渐养成了崇拜权威的习惯,只要是权威在京师以道德的名义发布通谕,就能成为华夏大地的最强音。

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一个是确凿的法的内容或实体,一个是对法的严肃履行。我们中国在历史上只有秦朝有过此二者的严肃实践,只是那个“法”在本质上是一整套的“规”。而其他时期的“法”只停留的观念和口头上,执行起来也太随意。中国人的漠视“法的精神”的不良习俗也因此养成。因此谁占有了高位,谁就有权以“道德”的化身行事,这个习惯造就了迄今为止的大部分的中国历史,也将会在今后好长时间内依然发挥作用。

说这是坏事情吗?未必。只要来自上面的声音代表了“正义”,那么带给中国人的福祉也来得特别地快,如邓小平开启的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的成就,就是一例。

西方人就没有这样的资源。就拿刚刚发生在美国的AIG乱法奖金事件来讲,如果这事情发生在中国,这不是极其简单的事情么?中国人不用费劲扒拉地还要开国会、出台新法律以应对那些没有廉耻的金融家,只要一个通知,那些人乖乖地就会按照“道德”所指向的方向进行改正,我们的社会也不把对这样以道德的名义进行的处置当成“弄权”,当成“蔑视法律”。而在美国,在程序资本主义的约束下,连总统这样的“权力大腕”都束手无策,让亿万纳税人那样耿耿于怀。

在美国这个以法治严谨著称的国家,那个让所有有良心的人寒心的辛普森杀人案件也能让我们中国人领教没有传统道德约束的社会的无奈。那个显然是杀人凶手的辛普森,甚至在被宣告无罪以后,在大庭广众中问道:“如果凶手就是我,你们又能怎样?”真让人对所谓法治社会的正义性寒心。

有哲人说,中国人太爱结论、太爱下结论了。是的,我随着年齿的增长,也越来越感到以前我许多的文章都有此毛病。在“以德治国”这个话题上,我愿意把我以前的观点放在应当值得质疑的角度重新提出,最少,在中国现实,宣传法治而没有充足的法治资源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还应当利用和挖掘我们民族的道德资源,以加速我们社会转化的效率呢?一个应当正视的事实是,实行以德治国的国策,必然要重新建立一个“大政府”来关照社会的方方面面。

在此文章结稿时,我忽然看到了美国总统奥巴马3月24日的一个“新论”:美国现在需要一个“大政府”。这个观点与我所了解的美国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大政府”和“小政府”有什么不同呢?“大政府”与“小政府”不只是表面上的规模相对大小问题,而是执政理念上有本质的区别。“大政府”是指政府有它自己的一套道德判断,它可以与律师操控法条一样“钻”法律的空子,按照自己的一套想法掌控和改造社会。中国人历史上的“朝廷”就是“大政府”的极端例子,权力和责任无限,俗称“无限政府”。而“小政府”,则模范执行法律条文的政府,只做已有法规明确允许它做的那个限度内的事,当力不从心时,它就来个“内阁总辞职”。在西方,由于社会权力多极分散,没有了政府很快会重新组建,而中国,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听从政府的号令,没有了政府,社会就会将陷于混乱,所以中国的社会管理机构在今后时期内无法以“小政府”的形式出现。尤其在社会剧烈转型时期,法制又极不健全,没有一个“大政府”主持甚至代表道德和正义,就难以把社会稳定地推向改革开放的目的地。因此,现时的“大政府”概念的本质是以在短时期内有逾越成法的特权。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情况下,“大政府”思路或许可以尽快帮助美国人克服危机提供有力的帮助,这一点就像赋予“战时政府”以超越宪法权力实行紧急状态的情况一样。

要大政府还是要小政府,反映了一个基点的变化。要知道,美国人当初所设计的政府,就是一个自治体的执行代理,说白了,就像是临时雇佣来仆人所组成的松散班子,连国防和外交部门都不打算设立。现在的政府已经很“大”了,但在金融危机的面前,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美国人则是从中国人在这次金融中的出色表现中意识到,应当从中国人那里学点什么了。而我们中国人可千万别太因此而沾沾自喜,因为我们是要走的路正好跟他们相反,我们的政府虽然比30年前“小”了不少,但比起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来都还很“大”,从趋势上看,把它逐步“缩小”将仍然是我们在今后很长时间内的重要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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