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音乐欣赏课程的认识与评价
2009-06-03樊子熠
摘 要:本文从音乐欣赏的理性认识和审美评价两方面来看,理性认识是形成音乐审美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大学生音乐欣赏教学中应重视理性认识的培养对提高大学生音乐欣赏水平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音乐欣赏;理性认识;审美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09)01-0113-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09.01.056本刊网址:www.hbxb.netお
收稿日期:2009-03-15
作者简介:樊子熠,周口师范学院教师,文学硕士,主要从事音乐理论与音乐教学。
人们在音乐欣赏过程中的心理会反映为四种层次的状态,亦即音响感知、情感体验、想象联想、理性认识。这已是音乐心理学的理论共识。在音乐欣赏状态下,这四种心理现象有时会依次出现,有时会跳跃出现,有时则只是部分地出现。值得注意的是,这四种与音乐欣赏相关联的心理活动会映衬出欣赏主体的文化品位、艺术修养、精神状态、思想方式甚至生活品质等方面的现状,成为我们执教者在素质教育思想指导下实施美育的有效依据。
一、音乐欣赏中的理性认识
音乐欣赏中理性认识的基本作用之一是对音乐作品加深理解。这种理性认识在对音乐形式的感知中就已经有所表现,然而,它更主要地表现在对音乐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文化影响的认同方面。音乐大师贝多芬曾用这样的语言来表达他的艺术信念:“自由与进步是艺术的目标,如在整个人生中一样。”浪漫乐派钢琴家舒曼在谈到他自己的创作时也曾说过:“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政治、文学、人类都使我感动;对于这一切我都按照我的方式进行思考,然后一切都通过音乐来发泄,去寻求一条出路。……时代的一切大事都打动了我,然后我就不得不在音乐上把它表达出来。”正是由于这些杰出的音乐家所创作的许多具有深刻内涵与重大社会影响的音乐作品,使我们有理由相信,音乐欣赏不仅需要理性认识的参与,而且只有在理性认识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真正达成对人类优秀音乐文化的欣赏。
在音乐欣赏中,由于音乐作品的体裁、种类的不同,理性认识的表现形式是有所不同的。在声乐作品中,音乐是与歌词一起表达形象的,由于歌词能够明确、具体地表现出作品的内容,因此,欣赏声乐作品时的理性认识就表现得比较直接和明显。不过,欣赏声乐作品时,理性认识并不只是表现在歌词上,声乐作品作为一种词与曲相结合的综合性艺术,二者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欣赏者只有将词与曲结合起来进行欣赏,才能形成审美评价,这种状况下的理性认识,也只能从词与曲相结合所创造的音乐形象的整体出发才能获得。器乐作品欣赏中的理性认识则呈现出比较复杂的情况。它一方面表现为对既有标题所提示的内容的了解,但无论是对标题音乐或是非标题音乐的欣赏,更主要的还是反映在对乐曲产生的时代背景、作曲家的生活、思想、创作意图,特别是乐曲本身的感情内涵和社会影响的认识方面。当然,这也是相当复杂而困难的,也正因为如此,对器乐音乐内容的揭示至今仍是音乐史学与音乐美学的重要课题,对于普通的音乐欣赏者来说理解比较困难。这一方面要求欣赏者通过反复的欣赏,加深对乐曲的音响感知和感情体验,同时也要求欣赏者在可能的条件下学习一些音乐
理论知识。
音乐欣赏中的理性认识,并不是表现在欣赏者对乐曲做出的某种抽象的结论上面,而是表现在把这种理性认识真正融注于对乐曲的音响感知、感情体验和想象联想之中,使得这些心理要素在理性认识的指引下,达到更深刻、更高级的阶段。例如欣赏柴科夫斯基的《第六(悲怆)交响曲》时,如果对柴科夫斯基所处的时代环境,即沙皇专制统治下的俄国黑暗现实,对柴科夫斯基这样一些向往自由的俄国知识分子当时苦闷、彷徨的精神状态有所了解,那么就有可能更深刻地体验到这部交响曲的感情内涵以及它的社会意义,从而达到对这部交响曲的充分的欣赏。如果情况相反,欣赏者对上面这一切全无了解,也就是说,全无理性认识的参与,那么,欣赏者在听这部交响曲的时候也可能会受到一些情绪上的感染与感情上的激发,然而,却很难达到应有的感情深度,更谈不到对乐曲的社会意义的进一步理解。一些优秀作曲家的作品表明,音乐不仅是一种用声音抒发感情的艺术,而且还能够通过感情的深刻抒发和音乐形象的逻辑发展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思想。
音乐欣赏中从音响感知和感情体验到理性认识的转化过程,同样表现为相关的概念因素的逐渐增加,最后达到质的飞跃,进入理性认识的阶段。然而,音乐欣赏的形象思维的特点决定了这种质的转化并未脱离音响感知与感情体验,而是表现为一种在理性指引下的更深刻的音响感知与感情体验。这也正如俄国文艺批评家柏林斯基所说:“思想消融在情感里,而情感也消融在思想里。”音乐欣赏中的感性体验有待于上升为理性认识,而理性认识又进一步转化为更深刻的感性体验,音乐欣赏中的感性与理性正是在这种辩证的结合中不断深化的。
二、音乐欣赏中的审美评价
音乐欣赏中理性认识的另一重要作用是进行审美评价。音乐欣赏虽然不同于以逻辑思维为主的音乐评论,但是在音乐欣赏这一综合心理活动中,由于理性认识的作用,也往往伴随着对音乐作品的审美评价。在实际的音乐欣赏中,我们往往会发现欣赏者一面欣赏,一面发出一些感叹和议论,例如乐曲美不美,表演水平如何等等。其实,这些感叹和议论本身就是欣赏者对音乐作品或音乐表演的
审美评价。
音乐欣赏与对真实生活的体验不同,音乐欣赏者从音乐作品中所体验的并不是完全的现实生活,而是现实生活在作曲家头脑中的反映和折射,是作曲家对现实生活的主观评价和艺术表现。作曲家的这种主观评价和艺术表现,是否都能为欣赏者所赞同和欣然接受呢?也就是说,作曲家自以为美的东西,欣赏者是否以为美呢?正是在这里体现出欣赏活动中审美评价的作用。音乐的审美评价,一方面
要求欣赏者对于作曲家所创造的艺术形象更认真地进行感受、体验和理解,把作曲家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在自己的意识中再创造出来;另一方面,又要求欣赏者以这种“再创造”为前提,对音乐的艺术形象,也即对作曲家对生活的主观评价与艺术表现进行“再评价”。因此,欣赏者在欣赏活动中,又要“出乎其外”,即进行审美评价。可以这么说,在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之中,实际都包含着一种既主观又客观的态度。在多数情况下,欣赏者的审美评价是“顺态的”,即欣赏者对于作曲家对生活的主观评价和艺术表现持赞同和欣赏的态度,这种审美评价的心理活动不仅不会破坏审美的愉快,而且由于理解因素的作用,反而会增强审美的愉快。
但是在音乐欣赏活动中,也往往会出现欣赏者与作曲者不相一致的情况,也就是说,欣赏者对作品的反映是“逆态的”,作曲者以为美的,欣赏者并不以为美,甚至认为是丑的。一个富有良好文化艺术修养、趣味高雅、德行高尚的欣赏者,对于思想颓废、趣味庸俗的音乐不仅不喜欢,而且还会产生反感,因为他们在那些声音的欣赏中得到的不是审美的愉快,而是一种丑的感受。
在审美评价中,特别是在对传统乐曲的欣赏中,有时也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比如对某些表现旧社会被压抑者的悲哀、痛苦、愤懑情绪的乐曲(如柴科夫斯基的《第六(悲怆)交响曲》、刘天华的二胡曲《病中吟》等)的欣赏,欣赏者往往为音乐所感动,自己也沉浸在相同的感情体验之中。但是审美判断却要求欣赏者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这些乐曲是表现旧时代的作曲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人们的感情状态,我们在欣赏过程中既要对这种感情有所体验,却不能沉醉其中而不能自拔,甚至影响自己的生活信心和勇气。正确的审美评价还要求欣赏者能够通过对这类乐曲的欣赏,进一步增强为消除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和建立美好的社会生活而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综上所述,音乐欣赏中的理性认识,作为欣赏者重要的心理特征,执教者应时时给予高度关注,在这个问题上要有清醒的认识。由音乐表现的特殊性而显复杂的理性认识问题其实并不表示它不可理喻,在很多情况下,它们伴随着经典名作已经历史地生成了,在我们将其纳入继承文化发扬传统的教育途径时,只需将其当作一个简单的事实接受下来,并在欣赏实践中积极加以强调。无数事例已经证明,成功有效的音乐欣赏绝不是以音乐作为个人私情发泄的工具,相反,音乐之所以为人所欣赏,正是由于其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深处引起共鸣,进而使欣赏者的思想上升到为艺术所感动,为文化所感动,这才是优秀的音乐文化推崇的人文主义理想。所以,我们强调在音乐欣赏的心理状态中,理性认识以及由此而激活的隐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主观审美评价,在艺术欣赏实践中起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当然,这种理解认识,归根结底是和欣赏者的世界观、艺术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在音乐欣赏中的重要作用在于:它能够使欣赏者获得鉴别音乐美丑的能力,发自内心地热爱和欣赏美好的音乐,不仅从音乐欣赏中获得健康的感官享受,而且获得高尚情操和美好思想的熏陶和教育。
三、注重大学音乐欣赏教学中的理性认识和审美评价
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已越来越把文化当作一种精神消遣,而日益漠视文化内涵以及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的特质,这在音乐艺术中反映尤甚。音乐自古以来便被认为是一门特殊的艺术,其时间的特性、声音的特性、情感的特性、以及非常典型的非语义性,导致了人们最容易接触到其表皮,却很难琢磨透其内核,相当一部分人不知为什么喜欢听,更迷惘于怎样听。于是音乐在一个很广泛的层面上变成了人们的消遣,加上极端商业化的推波逐澜,音乐的艺术性表现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践踏,社会上到处充斥着媚俗的低级音乐……单纯消遣在音乐欣赏中一般只会停留在音响感知和情感体验的阶段上,呈现为肤浅感受,不求甚解,不足为校园文化所倡导。而对高品质音乐欣赏的理性认识则要求建立在感知、体验的基础之上,呈现为活跃的智力参与,并以主动的审美评价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配合着想象与联想,在情感培养方面给予欣赏者以深刻影响,赋予欣赏者以真、善、美的认识,这才是大学音乐教育的目标所在,即服务于高等教育的总任务,培养和谐与完善的人。
在大学,有关音乐艺术的教育应该是以传播优秀文化为宗旨的。在音乐欣赏的听觉心理引导方面,执教者应立足于理性认识的教育立场,避免一味将音乐欣赏停留在娱悦感官层面的倾向,通过对理性认识的心理分析,帮助大学生接受音乐文化的精髓,从而提高审美情趣,把握好审美评价的尺度。我们认为,作为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应该具有对音乐的较高欣赏水平,必须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注重提高他们的理性认识,从而提高其审美评价水平。历史上形式派美学家习惯于将音乐看作是形式的艺术,并将其单纯地比作建筑的外形或是美术的图案花纹。他们认为音乐欣赏就是对声音的形式的直观,即使需要理性因素那也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对音乐的形式美进行欣赏。
而我们则认为:理性认识对于音乐以及整个艺术的欣赏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由于音乐在本质上和其他艺术一样都是表现的艺术,因此音乐欣赏不仅需要生动、具体的感性体验,而且也需要准确、深刻的理性认识的积极支持,只有二者密切结合、相互促进,才能保证对音乐的欣赏质量。在音乐欣赏中获得的美感,之所以不同于单纯的快感,就在于这种美感并不只是感官的快感,而且更主要的是精神愉悦和理性满足。如果从音乐欣赏中完全排除理性认识的作用,那又从何获得音乐的美感呢?从音乐欣赏的实践经验来看,对一个音乐经典名作的完整欣赏环节,在音响感知、情感体验基础上,依据相关背景资料准确地把握作曲家的创作意图、表现手法,对全面深刻理解作品的情感内涵与艺术价值,进而形成审美评价、积累审美经验是卓有成效的。由此来看,在音乐中积极运用与充分发挥理性认识的能动作用,是有效获得音乐美感的重要心理条件,是提高大学生音乐欣赏水平重要的途径。
参考文献:
[1]舒曼.舒曼致克拉拉的信[J].音乐译文,1960,(3).
[2]柯普兰.听音乐[J].人民音乐,1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