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获港币50亿元再融资银行贷款
2009-06-02
集装箱化 2009年4期
2009年3月20日,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盐田3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宣布,分别与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等3家银行合组的银团,签订总额共计港币50亿元的5年期多币种定期银行贷款协议。
根据贷款协议,银团将向借款人提供港元、美元及人民币贷款合计折合港币50亿元,用于深圳港盐田港区1,2,3期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和发展。这项贷款协议的签订,对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和持续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