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林区经济发展服务
2009-05-31单凤辉
单凤辉
一、林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及结构特点
全市有21个国有林区,林区建设开发60多年来,为共和国生产木材2.4亿立方米,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成过熟林蓄积由原来的3.2亿立方米锐减到现在的363万立方米,17个林业局中已有13个无林可采,其余4个林业局也处于严重的过伐林中,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机“两危”境地,进而积淀形成了资源性、结构性、体制性、社会性四大矛盾。但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出台,从2003年开始,伊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再困难也不向林子伸手;再困难也决不以拼资源换取暂时的利益;再困难也决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增长”的三个决不原则,这样林业企业实行逐年递减的发展战略,整个伊春由过去的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转变,由过去的那种依赖资源发展走向了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并向节能减排和绿色产业发展,由过去的那种完全是国有国营的、独木经济的、产权虚置的体逐渐向多元体制并存的方向发展,向合理的、规范的现代化企业模式转变,在改革、发展、保护中迎来了创新金融环境的条件,随着这一经济发展的变化,也造成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企业机构的收编收摊,人员分流下岗,外来人员的务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引发了大量的涉访信访案件的发生,刑事犯罪、经济职务的出现了新特点,比如盗伐林木、毁林开荒、破坏野生珍贵树种、植被等刑事案件发案率较高的特点,加上“民生工程”正在初步运行阶段,例如“林权制度改革、棚户区”改造等引发了新的职务犯罪特点,这些现实的问题都需要检察机关必须调整服务方向和服务重点,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构建新林区的社会和谐做出努力。
二、检察机关转变服务发展理念的本质要求
(一)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发展,根本是端正执法思想
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基础,是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得以维系的基本理念。这要求我们在执法思想上解决好怎么监督、如何监督的问题。首先要强化大局意识,要求检察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政权意识、执政意识、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高度,认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和司法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领导,克服和防止单纯业务观点和单纯法律观点,其次强化发展意识,围绕林区经济发展稳定的重点问题,坚持“公正执法、服务发展”的思路,全面履行打击、保护、监督、预防职能,确保法律监督活动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发展,核心是更新执法理念
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要有正确的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理念。首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从本质上说,司法活动就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控制犯罪、打击犯罪,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走出重惩治、轻预防的误区,做到打击有重点、服务有方向、预防有措施,以法治的力量教育人民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其次,树立质量与数量、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相统一的理念,要向提高办案时效和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的目标转变,以最高的质量,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实现司法公正,以达到减少企业经济发展的损失。
(三)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规范执法行为
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作风必须严格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决不能因办案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干扰企业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要消除特权思想,杜绝霸道作风,做到秉公执法、文明办案。
三、服务林区经济发展应建立的工作对策
(一)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建立净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保障措施
针对林区经济发展的转型变化和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我们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给予打击,必须主动加大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着重在林权制度改革、天保工程款的使用、棚户区改革工程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人员进行查办职务犯罪,建立与工商、税务、审计、纪委等部门联合审计工作机制,从中查找贪污贿赂案件,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积极主动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防范的检察建议,防止腐败的发生,为企业经济发展扫除阻碍。
(二)加大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建立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工作机制
一方面,我们必须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建立对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资源刑事犯罪的严惩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爆炸、毒品等各种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同时还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不批捕、不起诉说理机制和简化审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检察法律宣传职能,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到执法的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建立控申接待大格局工作机制,可与信访办、律师事务所、公安、法院、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接访机制;二是建立检察服务职能的延伸与介入机制,比如林区社会经济发展有关民生工程的敏感问题、棚户区改造、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社保等民生问题引入监督机制,既防止领导的腐败, 又能直接为百姓开展法律宣传,做到早防范、早化解。
(三)加大法律宣传服务力度,建立在企业推行检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必须充分依靠群众,争取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建立在企业推行检务公开机制,有利于企业了解和掌握检察工作的职能,便于企业及时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使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更及时、更有针对性,坚持检务公开,阳光执法、杜绝暗箱操作,增强执法透明度,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更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