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作用优化林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2009-05-31刘忠军
刘忠军
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对伊春林区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围绕这一中心工作,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大局意识,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立足于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一、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伊春林区经济能否获得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否吸引客商投资入驻,与全市的法治环境状况密切相关,与市场经济的各种积极因素是否充分调动并协调运作紧密相联,与全市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息息相关。在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刑事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很多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实施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又都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深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中,采取有效措施,深挖案源,严肃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就应当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和办理各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平等、自由、合法,切实维护各类市场竞争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进程。在这个进程中,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维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客商加大对伊春林区的投资,改变伊春林区经济成分单一、经济增长方式简单的局面,打造多种经济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兼蓄并进的发展模式,促进林区经济的繁荣。要坚决打击诈骗、非法集资、强买强卖等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正当合法的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健康有序发展,从而促进伊春林区经济的整体发展。
二、运用司法手段,积极调节规范改革发展中各种法律关系
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竞争经济、信用经济,人们的认识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是法制经济,还有一些模糊认识。有的人认为,市场经济并非天然就是法制经济,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不习惯、不善于、不愿意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这种观点和做法显然不能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因此,要善于运用司法手段,调节规范改革发展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赖于法制的调整、规范和保障,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有法制,才能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市场活动的契约性,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市场经济的统一性,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才能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政策的有效性。只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才能引导人们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经济活动,才能保证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成为相互独立、完全平等的市场主体;才能确保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才能做到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打击犯罪;才能避免经济活动中的不平等、不公正现象。相反,没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和制度,就不能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就不会有正常的市场关系。
要完善伊春林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进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中必须做到“五个加强”:一是加强产权法律方面的监督,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保护各类产权权益;二是加强市场交易方面的监督,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三是加强预算、税收、金融和投资等方面的监督,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四是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切实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社会领域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监督,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空间
虽然解决经济纠纷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基本职责,但是检察机关可以转变服务方式,发挥诉讼监督的职能作用为市场经济服务。一是要通过诉讼监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就不能正常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可能得到完善。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过诉讼监督工作,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杀人、放火、抢劫、绑架、爆炸、投毒等严重犯罪活动;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以及其他侵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二是要通过诉讼监督工作,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要依法严惩侵犯国有资产的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犯职工群众利益的犯罪,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走私、偷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商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依法严惩少数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保障经济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三是必须依法及时对民商事纠纷进行诉讼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市场经济中平等主体间的经济纠纷,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因此,检察机关必须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监督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平等对待原则,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司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必须坚决贯彻法制统一原则,对于跨地区的民商事案件,要采取各种有效办法,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保证国家法制统一;必须坚决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保障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者的合法权益,制裁欺诈行为,绝不让欺诈者利用诉讼获得非法利益,以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促进全社会信用意识的增强。此外,还要监督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森林承包经营权案件,依法保障职工群众对土地、森林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要依法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编辑/李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