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机构重组后站段如何加强会计集中核算下的财务管理
2009-05-31吴艳慧
吴艳慧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1.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段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是打破传统管理体制,通过公平竞聘、层层选拔脱颖而出的,具备专业化、高素质的上岗条件,从而保证财务核算的正确、规范,从根本上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有利于强化预算车间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加强对核算车间日常的财务管理,各车间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入账,从而保证各预算车间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专款专用,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有利于加强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各车间、部门的账户取消,只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置账户,实行统一管理,资金统一支付,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提高站段财务管理能力
1.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素质,是提高站段财务管理能力的先决条件。站段机构重组,管理格局发生变化,对会计人员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本着“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十六字方针,会计核算中心对本中心12名财务人员及各异地车间报账人员集中进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知识的再学习,为集中管理下的统一核算提供了人员保障,为站段财务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先决条件。
2.集中核算下的财务监督,是提高站段财务管理能力有力保证。通过近年的案件来看,财务监督存在乏力现象。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会计监督作用的阵地前移,使各单位的收支都通过会计中心的账户进行核算,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一些异地车间违规违纪现象得到了遏制。这样,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各异地车间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一些超标准,不合理的支出明显减少,许多异地车间经常事先询问有关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或者有关具体会计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把一些不合理的财务支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通过会计人员的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业务审核,拒付不合理,不合规支出,使得假票等违规现象日益减少。
3.集中核算下的业务流程,是提高站段财务管理能力的充分体现。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财务自主权,资金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集中核算”的办法。对报账车间合理、正常的支出,凡票据正规,手续完备的,及时办理资金结转报支手续。对不合理,不合规的票据,则坚决拒付,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以严格支出管理,保证每笔资金都能按预算、按项目使用,从根本上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4.提高站段财务管理能力,降低核算中心潜在成本。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各异地车间取消了原来的会计岗位,所有的账务核算交由会计核算中心、各异地车间只保留1~2名报账员。现在会计中心的会计核算人员只有12名,极大地降低了核算成本,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满足了单位的需求。
三、会计集中核算方式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对实物、资产等仍分散在各异地车间管理,事实上各异地车间也常常不安排具体的人员管理,造成会计管理职能难以深入,虽然强化了会计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但弱化了会计管理职能。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会计服务有所限制。会计核算集中后,拉大了会计人员与异地车间的距离,从客观上限制了会计人员深入现场、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的机会,导致会计人员光埋头于会计核算,从而使会计信息为本单位管理、决策服务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核算中心成为“计算工具”的倾向,管理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3.缺乏全面的成本开支控制。尽管实行集中核算,但由于异地车间对资金使用有一定支配权,各异地车间财务支出的最初审批权仍在异地车间的主任手中,核算中心很难对支出的资金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监督与管理。容易导致个别车间巧立名目随意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支出方面随意性仍然存在,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较为薄弱。
四、对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设想
1.完善财产管理机制,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异地车间财产的管理,核算中心应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与异地车间财产管理员进行对账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及时掌握各异地车间国有资产的变动情况,核算中心应加大对单位财产物资的检查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2.会计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如果将会计中心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车间预算指标情况,严格控制用款进度,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核算中心收到部门、车间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3.完善内外监控制度,保证资金安全使用。由于资金集中管理后,资金管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每一笔支出都应实行事前审核,核对金额,在保证凭证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后,才能通知银行付款。要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还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总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新体制下的新核算形式,也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是机构改革下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