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木材称重法
2009-05-31吴永波吴继纯
吴永波 吴继纯
【摘 要】本文介绍木材检验方法:称重法的使用情况及发展趋势,近十年来,原条的形检法到重检法的转变过程中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原木的形检法到重检法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木材 称重法
时光的脚步已经步入二十一世纪,信息社会是它的重要标志,我们党和国家确立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的正确路线,我们森工企业应在这一正确路线指导下,努力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一切从实际出发,急追猛赶时代发展的步伐。
森工企业木材生产是对木材进行初级加工的工序,而木材检验是它的重要环节,对木材一级产品进行品种优化设计,径级检量,树种识别,等级评定,产值统计,为生产提供数据。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森林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发挥木材生产潜力。必须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指导我们工作,努力提高木材经济效益。
国际计算原条,原木等木材材积的方法有:数检法(统计圆材的根数求材积)、重检法(称出木材重量,求材积)、形检法(根据计量因子如径级、长级、宽度和厚度求材积)和捆检法。现在我们通常用形检法,这是因为木材的使用特点。要使用它的外观形状,直接使用或进行加工、生产家具、房屋装修等。这种方法要使用大量人力、物力,而且由于人为传递的误差也存在,不利于生产管理,而重检法,能够克服这一缺点,它将是我们木材检验的发展方向。称重法就是先称出木材的重量,再根据木材比重,换算出材积。衡量木材重量方法有实质比重和容积重,实质比重指无空隙的木材重量和同体积水的重量之比,平均值为1.5㎏/㎝3,木材的实质比重1。容积重指木材单位体积的重量。这二种方法,由于现在生产条件所致,还没有采用。通常使用经验数据法,就是用木材的重量乘以重量经验条数,换算出材积,具体地说:“由于木材重量受含水率的影响,必须分地域(林场)、树种组成(纯树种、混树种)分别进行标定,为了均匀采样,必须标定一百车,用重量除以实际检量的材积得出经验数据。
称重法在量混树种原条、原木时,由于生产产量要求准确率不高,只是受木材含水率的影响,地域不同、含水率不同,不同年份降水量也不同。因此要每年对每个林场到材,按树种比例,针阔比例,白松中云,冷杉比例进行标定,为了保证样本均匀,必须标定一百车,把经验数据进行平均,得出平均数,与重量相乘,得出材积。供生产科计算生产产量,这种方法已经在全国各林业局普遍采用。
2001年红星林业局为了加强对木材经销的管理,从上海耀华机械厂购进XK3190—D2+称重地衡,显示器采用高精度、可靠性积分式A\D新技术。为了加强数字化管理,各级领导及时掌握木材销售信息,林业局组建信息中心,与地衡联网。
木材销售是在贮木场把各林场到材,先通过缴库检验员进行树种识别、尺寸检量、等级评定,并且描上黑号,经过工人挑选归楞,最后装车销售。木材销售是木材生产最后一道工序,要求分材种销售,使用重检法就必须经过形检法的数据转换,这就要求数据差很严格。几经实验后,决定采用重检法对木材销售进行复检,统一管理木材销售,减少人为误差,堵住跑、冒、的漏洞。具体作法是对地拨运材统一称出自重,建立自重档案,检查时称出车货重量减去车的自重,得出木材净重。同时标定出形检法(缴库检验员描的黑号)的材积,用材积除以木材净重,得出材种重量经验数据。例如:车号为01的地拨车运输白松小径原木(18-22)㎝的地拨材,称重显示器显示总重17.660吨,地衡复检员根据自重档案,查出自重为4.76吨,净重=17.660-4.76=12.900吨,经过标定木材描号材积和地拨野帐一致材积为14.385M3材种经验系数为:14.385÷12.9=1.115M3∕吨。为了保证样本均匀,标定一百车平均出材种经验系数为1.114M3∕吨。经过实验用净重乘以材种经验系数均不超过付货办法中规定的误差限度。
根据2006年度生产材种,由于停伐红松和稀有树种后共有四大树种、三十一材种,由于产量原因,只标定出下列一些材种系数。
这些数据是鲜材系数,随着气温升高,含水率下降,就应该重新标定。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10㎝—24㎝各种重量经验系数比较稳定。4㎝—9㎝材种有时受稍节木影响,尖削度大,材积小,重量大,导致有些不准确。白松是由云杉,冷杉混合组成,冷杉比重大,今后应该把云杉、冷杉的比例分清,把一个大系数再分解为多个小系数,就能够提高分辨率。
称重显示仪也存在一些不适合称量木材的问题,显示器的键盘如图:
它是单纯称量重量的显示仪,不能进行重量与材积的转换,显示仪只有加法电路,根据现有的电子技术,可以应用逻辑乘法电路,实现自动乘法再把信号译码,传送打印机或电脑,进入信息中心网络,完成数字化林业管理的第一步。
综观科学发展史,人类从钻木取火,到火药、造纸术的发明,一直到今天宇宙飞船遨游太空宇宙。有一个发展过程。我相信木材称重法也会成为新技术,为数字化林业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1]徐庆福等.木材检验实用技术[M].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吴永波(1971—),女,木材检验助理工程师,长期从事木材检验工作。
吴继纯(1968—),男,木材检验工程师,长期从事木材检验工作。
(作者单位:红星林业局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