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为何屡屡出险?
2009-05-31李赫然
李赫然
小到杀手井盖,大到砸死人的立交桥,还包括致人死命的排水系统,这些市政设施的完善与维护、市政施工的安全系数,影响着数量庞大的公众
这个场景或许并不陌生——某个行人,不小心掉进了没有井盖的下水道,或崴了脚,或闪了腰。如果是个孩子,他的生命可能因此而终结。
株洲此次坍塌的桥梁与井盖同属市政设施,对它们的维护或修缮都属于市政工程的一部分。此外,市政工程还包括城市道路、给排水、燃气、城市防洪及照明等设施建设。
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发展时,蓝白色相间的市政工程围栏随处可见。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在1万亿左右,占全国GDP的2%以上。
市政投入总量增加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被引出。
首先就是安全问题。“一项市政工程,直接的相关者包括两大群体:一线的操作人员以及附近的民众。”一位评论者表示。
此次高架桥垮塌很容易让人联想起2007年“8•13凤凰桥坍塌事故”。要竣工的堤溪沱江大桥还没拆完脚手架,就像“积木”一样坍塌了,造成64名建筑工人死亡。类似的事故还有,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去年11月15日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1名工人丧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目前,每年究竟有多少市政工程施工人员在安全事故中死去,官方尚无确切统计。
相对一线工人,数量庞大的公众人群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一方面,他们缺乏信息获取渠道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又由于人数众多容易导致群体性事故。回到市政设施中最小也最易丢失的井盖,因这些“马路陷阱”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8%,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
市政工程的缺陷还会诱发“隐性”安全问题。“现在有大广场的城市比比皆是,但有真正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的城市却很少。”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邹时萌表示。原因很简单,广场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人人看得见;而污水处理系统虽然与城市环境建设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但是由于投入大、运营费用高、一般人看不见,所以一些地方并不重视。
但这种忽略同样可以致人死命。2007年7月18日,山东济南一场3小时的暴雨,使这个省会城市的中心城区成为泽国。市中心最繁华的银座地下超市,在半小时内变成了水箱。据不完全统计,历城区数人被冲入窑头河死亡;天桥区10人溺水或被水中漏电电击死亡;历下区1人冲入河沟死亡,水中遭电击2人死亡;槐荫区3人水中遭电击死亡⋯⋯官方数据最终确定暴雨共造成34人被淹死,6人失踪,171人受伤。
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政工程的主要责任方为城市建设部门、市政公共事业管理部门,还包括一些市政工程公司——它们负责工程的实施。杭州地铁工地塌陷事故发生后,杭州市政府官员、施工方中铁集团、监理单位等各方进入问责的拉锯战中,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关于浙江杭州 “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提到事故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但对于事故责任,目前仍未认定。
而对济南暴雨事故,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防汛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为,降雨过于集中、排水不畅是造成严重灾情的主要原因,问责结果目前亦未公布。
株洲高架桥坍塌又该问责谁?目前,湖南检方已经介入,但仍没有透露控制的12名相关人员系何人。抑或红旗高架本身即存在质量问题?然而爆破工程的施工使得对高架质量的追查难度加大,因为“整个桥梁的状态已经不是原来设计的状态了”。
“纵观近年来的公共事故,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不是逝去的生命和损失的财产,而是公共安全底线的持续失守。”一位评论者撰文表示,“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人命关天的血色教训并未换回应有的法律问责、制度完善,于是陷入了公共责任麻木的无底黑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