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在支持科技自主创新中的功效分析
2009-05-27康宇虹
康宇虹
摘要:科技自主创新是涉及科学、技术、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问题,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一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因此,在科技自主创新活动中,不仅要坚持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主导作用,而且要充分认识政府对科技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政府采购作为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之一,在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已为许多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对政府采购在支持科技自主创新中的功效分析,有助于为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政府采购;科技;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1-0255-02
一、问题提出
科技自主创新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所具有的巨大作用,已得到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共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这表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开始了重大战略转变。为此重新审视政府采购在支持科技自主创新过程中的功效,对于尽快提高我国的科技自主创新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政府采购功效的理论层面分析
斯蒂格利茨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公共产品、外部性、垄断等,而其形成的原因,一是信息不完善,二是市场不完善,即存在不完全竞争,导致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没有人对市场负责,没有人干预市场。为此,他明确提出了“非分散化定理”:没有政府的干预,就不能实现市场的有效配置。这为政府在市场失灵状况下发挥作用提供了主要理论依据。
(一)科技自主创新过程的市场失灵为政府采购干预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阿罗(1962)经研究指出,科技自主创新的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科技自主创新过程的三个特点,这也正是政府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主要原因。
1科技自主创新的公共产品性。公共产品性主要表现在创新成果的信息部分。虽然创新者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意在获得由此带来的超出“完全竞争”状态的收益,但其中的信息部分却很难为创新者所独占,一旦将其公开就会迅速扩散,使得创新成果的私人收益较之于全社会收益的收益显得微不足道,因此技术创新成果基本类同纯公共产品。此时,创新者对其创新成果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而且其他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在资讯业高度发达的今天,创新者要完全排除他人“搭便车”的行业几乎是不可能的。
2科技自主创新的效用外溢性。科技自主创新具有很强的外溢性,其特征在于极高的创新成本而极低的“搭便车”费用。极高的创新成本表现为研究开发的投资,但由于外溢效应的存在使得创新者不仅不能获取与研究开发成本相关的全部收益,反而会产生“搭便车”现象,大量的免费乘客,甚至有可能成为创新者潜在对手。因此,创新者无法享受“外溢”的好处,有时还反受其害。曼斯非尔德曾就17项技术创新进行了社会收益与私人收益的计算,发现技术创新的平均社会收益是创新者私人收益的两倍还多(56%比25%),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创新者的创新动力,反而对免费乘客起到了激励的作用。因此,在科技自主创新方面,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和积极性。
3科技自主创新的不确定性。科技自主创新的不确定性总体上讲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技术不确定性、市场不确定性、战略不确定性。技术的不确定性与研究开发密切相关,创新者在进行研究开发之前,难以确定新的技术在其所进行的研究开发领域中会向什么方向以多快速度实现突破,也不能确定这种新技术突破会对现有的技术结构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及其后果。市场的不确定性主要与新技术的商业化密切相关,即创新者对于创新产品能否为市场所接受是不确定的,也无法确定创新产品对于现有的市场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何,创新产品的市场前景也是不确定的。
4科技自主创新的信息不对称性。创新者为了防止技术外溢必须使技术创新的信息保密,而其资助者为了判断投资的方向和规模,降低投资风险,又必须获得关于技术创新项目的详尽信息,两者之间矛盾的存在造成许多项目因缺乏资助而终止。同时这种信息不对称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创新者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易行为,可能使新技术的盈利能力降低。
(二)政府采购自身的独特功效能够有效地解决科技自主创新过程的市场失灵问题
政府采购行为是一种具有行政性和市场性的特殊行为,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它的存在不单是为了节约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要体现社会的公共要求,围绕政府的政策意图,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服务。政府采购所具有的独特功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政府采购对科技自主创新的市场具有重大影响力。在采购活动中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采购主体,不仅拥有雄厚的采购资金,而且拥有对采购对象的决策选择权,因而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国情和发展需要有选择地采购重点要发展的项目、技术,为科技创新产品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巨大市场需求,同时政府有目的、有导向的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引领全社会技术发展的“指挥棒”,实现对社会生产及消费的引导和示范效应,这一功能有效地解决了减少科技创新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性,确保了创新者的私人收益,降低了其从事科技自主创新的风险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优化。
2政府采购对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具有重大影响力。科技自主创新的公共产品性、效用外溢性极易造成损害私人创新积极性,导致创新动力不足。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公共采购模式,具有其他采购模式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它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强制性规定,加大采购力度,促使政府部门优先采购、优惠采购科技自主创新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有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和创造性。
3政府采购对保障科技创新主体的收益具有重大影响力。科技创新是社会经济增长的源泉,由于科技创新具有很高的社会收益,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创新主体的私人收益,政府有必要在考虑社会收益的基础上,对科技创新的外溢效用进行权衡,兼顾社会收益与私人收益,有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给予科技创新必要的补偿,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政府可政府采购可以通过特殊的需求、特殊的市场、特殊的形式和特殊的价格给技术创新者以特殊的补偿,在增大私人收益的同时加快技术的扩散,放大技术创新的溢出效应,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社会收益。
4政府采购对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具有影响力。政府作为国内市场上最大的消费者,其购买商品和服务的选择无疑对经济结构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当政府对某种产品的购买增加时,往往导致该类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和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导致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政府可以利用采购支出的这种结构效应,选择不同的产品和行业,用采购支出对某些重点行业的发展进行直接支持和刺激,体现一定时期的政策倾向。这样可以形成政府财力的注
入,又可以产生一种示范效应,引致私人资本向这些产品和产业的流动,鼓励、刺激这些产业和产品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
(三)政府采购功效的操作层面分析
经济学家罗思威尔和泽格维尔德曾指出,政府影响创新的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其自己的需求即对私营部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来施加影响,一个强大而明确表述的政府需求有效地减少了企业未来市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越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创新,可预见性就越重要。
有学者对加拿大1945~1978年间的1845项创新的创新者与第一用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共部门作为专利使用者和制成品买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公共部门至少是25%的创新产品的第一个用户,是15%的专利的潜在用户,购买了10%以上的创新制成品,因此政府部门在科技自主创新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重要的,它们使用了1/4的创新。而且是1/8的专利发明的潜在用户,而科技自主创新产品的第一用户在创新发展过程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美国是最早认识到政府采购可以作为刺激创新的有力工具的国家,1955年美国联邦购买了约40%的半导体产品,1960年上升为50%,为半导体产业的早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府采购市场,从而促进了半导体产业的迅速发展。随着半导体产业的成长,政府的比例逐渐下降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为10%。美国的政府采购对集成电路产业的作用更加显著,1960年购买了100%集成电路产品。1962年为94%,直到1968年还占37%。1994年4月,美国政府决定在5年内重点扶持5个特定技术领域的发展,其中一个主要政策就是在此期间政府耗资90亿美元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培育高新技术产品市场,正是美国政府对本国高新技术的采购才加速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过程,也引发了后来的“硅谷”和"128号公路高技术产业带”的迅速崛起。可见,政府采购政策为美国电子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扶持和促进作用。受其影响,发达国家纷纷重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技术创新。日本政府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国营铁路、电信电化公司、国立大学以及政府系统有关机构在选购计算机时,必须优先采用国产机。发达国家采购本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历史已经证明了政府采购能够明显地促进科技自主创新。
(四)结论
科技自主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政府采购是以其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成为政府促进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就我国目前来看,在制定扶持和激励科技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尽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