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裁判员的角度初探中外足球纯比赛时间的差距
2009-05-25张湛
张 湛
摘要:我国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查找和比较分析等方法,从裁判员这个特殊的角度探讨了中外足球纯比赛时间的差距。研究发现:中国联赛纯比赛时间与世界大赛相比存在明显不足,而导致的原因是比赛中停顿的次数太多、停顿的时间过长。本文从裁判员这个角度去研究引起这一现象的关键,即是自身对规则精神的理解与世界大赛的裁判有明显差距。希望通过提高裁判员的能力水平来提高我国联赛纯比赛时间,为我国足球的腾飞起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裁判员;纯比赛时间;差距
从世界足球运动的发展史表明,裁判,这个足球比赛中的执法者,其对规则精神的正确执行,对推动世界足球运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足球规则2002》一书中,其表达的主要精神是对故意犯规和不道德行为给予惩罚,保持足球场上的公平、公正,促进足球运动的发展。
一直以来,中国足球发展缓慢,中国足球裁判执法水平的高低是否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制约?这也是人们讨论的话题。当然,从根本上来看,我们不可否认。中国足球裁判对足球运动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也与中国足球运动的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但是,我们也应该看见,在国内联赛中许多场次比赛的一些判罚经常引起场内、场外较大的争议,甚至出现了所谓的“黑哨”“假球”,对中国足球的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由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也非常缺乏,因此研究它对中国足球裁判乃至中国足球运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众所周知,一场正规的足球比赛时间为90min。由于比赛中有许多停顿状况,就会有很多损耗时间。纯比赛时间等于90min减去损耗时间。裁判作为场上的执法者,其自身水平的不同,也将导致纯比赛时间的不同。本文通过裁判员这个角度去比较中外足球纯比赛时间的异同,试图找出中外足球裁判的一些判罚差距及原因,并提出一些改进的方法和建议,是作者的研究目的。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中国联赛裁判员54人,国外大赛裁判员29人。统计场次如下:
2006年第18届世界杯决赛21场
2006年全国甲组联赛18场
2008年第13届欧洲杯决赛 8场
2006年全国乙级联赛10场
2007年中国甲A联赛20场
2.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对90min比赛的各种停顿时间及状态(即死球状态)进行研究。
①文献综述法:通过大量的查阅资料获得中文的各项数据。
②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分析中外足球纯比赛时间的各项指标,找出中外裁判的判罚差距及原因。
二、结果与分析
1.中外纯比赛时间的变化比较
从表1可知,2006年,中国28场联赛的纯比赛时间平均是54min29s,第18届世界杯21场的纯比赛时间是61min26s,从比赛时间的利用率来看,中国联赛与第18届世界杯赛存在较大的差距,即平均每场少6min37s,占世界杯纯比赛时间的17.37%。说明中国联赛的纯比赛时间明显低于世界杯赛(05—07两个赛季,法甲、意甲联赛的纯比赛时间与第18届世界杯赛时间相差无几。中国联赛的纯比赛时间明显低于世界大赛,中国裁判在控制比赛时间上与世界大赛的裁判的差距达到了惊人的程度,中国运动员在国内形成了比赛定势,一旦参加世界杯等国际比赛,运动员的身体及心理提前进入了结束状态,对后面的23.51%的纯比赛时间只能疲于应付。中国国家队在世界大赛上多次出现的“黑色三分钟”“黑色五分钟”,看来并不是偶然的。中国联赛纯比赛时间的减少,对于规则精神“使比赛更加精彩、激烈、紧凑和快速,更具观赏性和吸引观众”是背道而驰的。它对足球运动及足球市场的消极影响同样是不可忽视和无法估量的。
2.从裁判员自身对规则精神的理解来比较
影响纯比赛时间的因素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比赛的停顿次数及停顿时间;另一方面是比赛双方的竞技水平,以及比赛的激烈程度。而对比赛停顿次数和停顿时间的控制者——裁判员,我们将做重点研究。
(1)对有利原则的掌握。有利原则其实就是在比赛中发生了犯规、越位等情况后,遵循场上的情况,根据球在该情况发生后落于哪方队员脚下。如果防守方犯规,球破坏后落入另一进攻队员脚下,而另一队进攻员已处于很好的进攻位置,可以射门或者直接传出有威胁的球。根据新规则,足球比赛为了更高的观赏性,就必须保证其流畅性,即裁判员尽量避免响哨。所以,这时裁判员可遵循有利原则继续比赛,如果犯规严重可在球成死球后给予追加的警告或者红、黄牌。
(2)对犯规动作的认识存在差距。何谓犯规,就是运用非法动作和不正当行为影响到比赛的正常进行。而根据足球裁判法图解,共有18种情况,裁判员可直接判罚犯规,并处以直接任意球、间接任意球、点球等。而其区别的程度在于是否有意识地去伤害对手。v
从表2可知,中外比赛中,犯规这个指标区别较大,它也是我国联赛停顿次数增多的主要原因,而其主要和裁判的判罚有关。裁判员对犯规精神理解不深,对轻微的犯规都会鸣哨,就会造成比赛停顿次数的增多。国际足联理事会对裁判员的第8款指出,制定规则的用意是使比赛顺利进行。裁判员应判罚故意犯规行为,如经常对情节轻微的犯规和仅属怀疑的犯规鸣哨判罚,会引起队员反感并影响观众情绪,中国裁判对此规则精神的理解不深,与世界裁判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就造成比赛停顿次数的增多,导致国内联赛纯比赛时间的减少。
3.解决我国裁判员对纯比赛时间的把握能力
造成中国裁判员的这些状况也与我国裁判员的培养体制有关,我们国家一般采取的培养方式是办培训班,通过短期的学习,把大量的知识塞进裁判员的脑中,而平时与他们就根本没有联系,也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往往裁判员自身的执法经验的获得是通过自身在比赛中自我总结,我国许多高级的裁判员平时都是各大高校的骨干,必须在自己的教学研究领域耗费不少心血。而国外的裁判员是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学习慢慢地成长起来的,他们借助先进的理论和自己平时的执法实践结合起来。国外对于裁判员的等级评定也不是通过一两场比赛,而是通过与其保持经常联系并观察其执法比赛的表现。因此,提高我国裁判员对纯比赛时间的把握能力,就得从以下几点入手。
(1)增加各级裁判员的执法场次,提高他们的执法经验。裁判员的执法经历越长,临场越多,经验越丰富,注意的范围则越大。执法经验的积累是通过不断的执法比赛积累起来的,所以必须增加各级裁判员的执法场次。
(2)让一些优秀裁判员多参加国际间的交流,并请一些优秀的国外学者来我国讲课,提高运用规则的能力。一名优秀的高级足球裁判员要懂得足球运动的基本规律、技、战术知识和足球基本功。保证比赛的流畅、完整,引导运动员全身心地投入比赛,吸引观众去欣赏比赛。
综上所述,裁判员的自身能力水平是影响一场纯比赛时间多少的主要因素。而造成中国联赛纯比赛时间与世界大赛的明显不足也与中国裁判员的判罚水平低有关,而不足的原因是:比赛的停顿次数过多,比赛的停顿时间过长,而导致这一切产生的原因,即是自身对规则的理解以及执法经验有明显的差距。
三、结论与建议
(1)中国联赛纯比赛时间减少,对足球运动及足球市场的消极影响同样是不容忽视和无法估量的,而对此的解决途径,是加紧对裁判员的培训,使其早日和国际接轨。
(2)提高纯比赛时间,对球迷而言,就是提高一场比赛的观赏程度,使比赛更加流畅刺激,让球迷觉得花钱来看是一种享受,是值得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推动了足球市场的发展;对于球员而言,是使他们更适应比赛节奏,身体的各项技能能更好地融入比赛,让以前出现的“黑色三分钟”“黑色五分钟”尽量避免;而从长远来看,能使中国足球尽快跟上国际水平,缩小与国际水平的差距。起码要从比赛的密度这一根本上来解决它,建议中国足球协会重视这一问题,尽快从根源上解决中国联赛纯比赛时间少的现象。
参考文献:
[1]体育学院通用教材.学校体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中国足球协会审定.足球竞赛规则.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3.
[3] 刘浩.足球裁判法图解.北京: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
[4] 李静波,高大山.中国与世界足球大赛纯比赛时间的差距的研究.体育科学,2002(1).
[5] 秦永生,张军.关于“越位”问题的几点思考.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2(1).
[6] 景志辉,牛锦山.足球裁判员在比赛中抢位运用分析.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2).
[7] 张忠,李汶凯.高级足球裁判员临场执法错漏判因素初探.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2(6).
[8] 高大山,李静波,阿拉木斯. 从中外足球纯比赛时间的对比分析我国裁判员的判罚差距.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2(3).
[9] Johnathon H.Ssprts Coach Evaluation. Australian Coaching Council,Canberra,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