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生活满意度关系的考察及其政策启示
2009-05-25曹大宇
曹大宇
[摘要]通过对一个国际上权威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从微观层面来看我国居民生活满意度与家庭收入具有正的相关关系,而从宏观层面来看居民生活满意度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收入下降、收入分配不均、生活成本上升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抵消了收入增加的作用。由此得出的政策启示是:政府政策不能单纯以GDP的增长为目标,必须同时注意收入分配、生活成本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关键词]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F06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36X(2009)04-0028-03
一、引言
居民生活满意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人们生活质量或者说福利的重要指标,因此,居民生活满意度应该成为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重要问题。然而,长期以来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对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并没有投入足够的关注,他们更加倾向于关注诸如GDP和经济增长率之类的问题。因为,根据传统经济学的理论,经济的增长能够自动地提高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和福利水平,因此只要能够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就可以了。但是,近些年来有关幸福经济学的研究却发现经济增长并不能够等同于生活满意度的增加。美国学者伊斯特林对有关幸福感的数据进行的直接考察发现,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尽管美国的人均实际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但是所观测到的幸福感水平并没有相应的提高(Easterlin,1974)。这个发现被后来的学者称为“伊斯特林悖论”,或者说是“幸福一收入之谜”。这种状况不仅仅出现在美国,其他发达国家的数据也显示了同样的问题。例如,1973-2004年之间五个主要的欧洲国家(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的人均实际收入有很大程度的增加。而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并没有明显的提高(Clark et.al,2008)。从1958年到1991年,日本的人均GDP增长了6倍,而平均的生活满意度并没有明显改变(Frey and Stutzer,2002)。不过,在一些经济转型的国家或地区中却发现了生活满意度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持续提高的现象。例如,在原东德地区,1991-2002年期间人均实际收入有显著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满意度也有相当程度的提高(Clark et.al,2008)。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没有定论的问题。国外的经验不能直接用于我国的实践,必须对我国的情况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初步探讨。
二、家庭收入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微观层面的分析
由于生活满意度最终要表现为每个居民对生活的评价,本文首先从微观层面对我国居民的家庭收入与个人生活满意度的关系进行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关于我国居民生活满意度的数据来自国际上权威的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 Survey,简称WVS)。WVS是美国密歇根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Ronald Inglehart主持的一项世界性的调查,每过几年进行一波(wave)调查,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了四波调查。中国从第二波开始参加到这个调查项目中,每一波调查均由专业化的本土调查机构实施。本文采用的数据来自最新的第四波调查的中国部分,该部分调查由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实施。该中心于2001年在全国抽取了40个县/区级单位,共1358个家庭户,在户中根据居/村委会的户籍资料随机抽取1个18~65岁的人作为受访人,最终完成有效样本1000个。调查的问卷涉及到受访者的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家庭经济状况、政治态度、宗教信仰、婚姻状况、人口学特征等。广泛的问题为研究者提供了大量有用的信息。专业的调查机构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且该数据是完全公开的,有利于各国学者交流研究成果,因而该数据也成为各国学者研究居民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的权威数据。
有关生活满意度的数据来自该调查的第23个问题:“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进去,总的来说,您对自己近来的生活满意吗?”,受访者从1-10中间选择一个数字来代表自己的生活满意度,其中]表示“非常不满意”,10表示“非常满意”。
(二)家庭收进入与生活满意度的关系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与个人生活满意度关系最为密切的应当是个人收入。然而,由
WVS并未提供有关个人收入的信息,因此只能用家庭收入来代替。分组的家庭收入与生活满意度的数据见表-1。
从图-1可以清楚地看到,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居民生活满意度基本上也在增加。虽然从“501~1000元”的收入组到“2001~3000元”的收入组居民生活满意度还有略微的下降,但是总体来看,生活满意度还是随收入的增加而提高。最低收入组的居民平均生活满意度为5.12,最高收人组的居民平均生活满意度为7.75,两者相差50%以上,显示出收入差距对生活满意度的巨大影响。
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生活满意度:宏观层面的分析
在宏观层面,本文主要探讨我国按照省级行政区划的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
(一)数据
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常用的指标是人均GDP,因此本文采用人均GDP作为衡量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为了与前面生活满意度的调查时间相对应,本文关于各地区人均GDP的数据来源于200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对每个地区居民的生活满意度进行简单的算术平均,可以得到每个地区平均的生活满意度。由于人口数量等因素,WVS只调查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过这些地区已经具有足够的代表性了。
(二)描述性统计
分组的家庭收入与每组平均生活满意度的关系如图-1。
为了更清楚地反映人均GDP的高低与各地区居民平均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对各地区人均GDP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考虑到人均GDP与生活满意度的数值相差巨大,在不改变各地区人均GDP的排序的情况下可以对人均GDP取对数。相应的对数人均GDP与生活满意度均值的关系见图-2。
图-2上面一条线的各点对应各地区人均GDP的对数,下面一条线的各点对应各地区平均的居民生活满意度。两条线相对照,清楚地显示出入均GDP的增加并没有对应生活满意度的提高。人均GDP最低的贵州居民生活满意度为6.76,比人均GDP最高的上海居民生活满意度(5.96)还高。居民生活满意度最高的地区为西藏,其人均GDP为5307元,仅仅处于全国的中下游水平;居民生活满意度最低的地区为辽宁,其人均GDP为1.204万元,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由此可见,各地区居民生活满意度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呈现明显相关的关系。这与微观层面家庭收入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截然不同。
四、微观和宏观层面产生差异的原因
从微观层面来看,居民的家庭收入越高,生活满意度也会越高。由于一个地区居民的家庭收入与本地区宏观的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也应该越高。然而,本文宏观层面的分析却显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地居民生活满意度之间并不存在正的相关关系。这似乎是自相矛盾。其实,国外的许多研究也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的生活满意度水平跟人均GDP之间没有太大的相关性。在WVS2004年对世界上82个国家的幸福指数排名中,居民平均幸福程度排名前两位的国家并不是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而是拉丁美洲的波多黎各和墨西哥,美国的排名为第15位,中国为第48位,排名最靠后的是印度尼西亚(孙凤,2007)。可见在世界范围内,一个国家居民的平均生活满意度与其人均GDP也不是正相关的关系。由于目前国内有关生活满意度数据的缺乏,本文只能对我国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进行初步的分析。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生活满意度更多地取决于相对收入。传统经济学的效用理论只考虑绝对收入对效用的影响,而近些年来经济学家通过对生活满意度的研究发现,居民生活满意度不仅仅取决于人们的绝对收入,而且也取决于相对收入。相对收入指的是跟社会上特定的人群相比,我们的收入所处的位置。虽然我们最有可能跟自己身边的人进行比较,但是一个地区普遍的生活水平同样是重要的比较基准。人均GDP比较高的地区,人们进行比较的基准也高,从而导致在绝对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相对收入的下降。在人们生活满意度更多地取决于相对收入的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人们绝对收入增加所带来的生活满意度的提高就会被相对收入的减少所带来的生活满意度的下降所抵消。
2收入分配随经济增长而变得不均。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成果如果不能够合理地进行分配,居民生活满意度同样不能随人均收入的增加提高。收入分配的不均将使得少数人的收入增加比社会平均水平多,但是更多的人收入增加少于社会平均水平。因此,生活满意度提高的人数少于生活满意度降低的人数。由于我们在计算社会平均生活满意度的时候采取的是简单平均的方法,即每个人所占的权重都是一样的,因此在多数人满意度降低的情况下,社会平均的生活满意度就会降低。
3生活成本的上升。人均GDP比较高的地区,居民的生活成本通常也会比较高,这可能会抵消高收入的影响。一个重要的例证就是房价。在上海,人均收入虽然比其他地区要高几倍,但是其房价比其他地区可能高十几倍。如果不能实现“居者有其屋”,则生活满意度就会下降。除了房价之外,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成本对居民生活满意度都会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考虑到生活成本的情况下,一个地区人均GDP的高低就有可能与其居民生活满意度相背离。
4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其他问题。近年来许多研究发现环境等因素对居民生活满意度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中,环境污染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环境污染不仅会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而且可能影响人们的健康,而健康对生活满意度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环境问题在当前就会影响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如果一个地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则可能造成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满意度产生背离的问题。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笔者的研究结论主要有:第一,从微观层面来看,居民家庭收入是决定其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第二,从宏观层面来看,以人均GDP表示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本地区居民平均的生活满意度没有明显影响。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一些政策方面的启示。
第一,由于在微观层面上家庭收入是影响居民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居民的家庭收入是政府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尤其是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提高政府的补贴能够有效地提高其生活满意度。
第二,由于在宏观层面上地区人均GDP与本地居民平均生活满意度并不存在简单的相关关系,因此单纯以提高人均GDP为目标的经济政策并不能够有效地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如果更高的人均GDP不能带来更高的居民生活满意度,则政府就需要考虑在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我们的收入分配是否变得不均?我们的GDP增长是否是以更高的生活成本为代价?我们是否牺牲了过多的环境资源?最重要的,我们要明白,经济发展的目标不是简单的GDP的增加,而是要使更多人对我们的生活感到更加满意。
[责任编辑:李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