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纤维检验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2009-05-22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部署,3月24日,中纤局印发《中国纤维检验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要求全系统动员,全员参与;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完成任务;加强沟通,及时通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部署及2009年全国专业纤检工作要点,通过加强宣传、强化质量监管、构筑质量监控机制、组织打假行动、加强技术服务、夯实基础建设等工作,为促进纤维产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纤维产品实物质量提高,保证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实现纤维产业和纺织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促进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以下统称纤维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产品质量企业第一责任主体作用逐步得到落实;全社会纤维产品质量观念不断增强,努力形成有利于纤维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的社会氛围;大力促进纤维产品质量提升,确保纤维产品质量安全;纤检工作保证纤维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服务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大力强化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纤维产品质量的浓厚氛围
1.推动社会广泛认知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及中纤局恢复建局3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在纤检主题征文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纤维产品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纤维质量法律法规,展示纤检工作职能和成效,使全社会进一步广泛了解纤检工作、认知纤检工作、重视纤检工作,提高全社会重视纤维产品质量的意识。
2.普及纤维产品质量知识。把宣传工作与纤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将宣传工作融入质量监督检查、执法打假办案、公证检验、集团购买质量监控、检验服务、纤检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使纤维产品质量知识走进企业、乡村(含牧场、桑园)、校园、医院、厂矿工地等。面向企业、商场、集团购买单位、消费者等,发放质量宣传手册,开展质量咨询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组织纤维产品质量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普及纤维产品质量知识。
3.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各种社会新闻媒体,对一直以来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同时,组织曝光典型案件,震慑其他不法分子。要向社会广泛公布各地专业纤检机构受理质量问题和打假线索举报电话,并密切关注网络信息收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加强对媒体先期披露案件的后期跟踪报道,及时公布处理情况,避免信息误导。
(二)加强纤维质量监管,推动纤维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严格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作。充分借助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工作开展,依法严格审查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棉花收购加工秩序,保护国家棉花资源。
5.组织开展纤维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棉花加工企业、毛绒纤维加工质量、蚕茧收购质量、麻类纤维收购和加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抓好重点区域监管,依法惩处纤维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服务“三农”经济,保证纺织纤维原料的质量安全。
6.做好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切实做好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维护重要天然纤维交易的公平、有序。继续提高棉花质量公证检验的有效作用,降低纺织企业生产成本,促进纺织行业的平稳增长。配合“东桑西移”工程,组织开展工程实施区域桑蚕干茧质量评价工作,促进茧丝产业结构调整。
(三)构筑纤维产品质量监控机制,推动纤维产品质量实现长治久安
7.积极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着力研究解决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进程,从整体上提高我国棉花质量及棉花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8.增强公证检验对纤维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力。稳步扩大桑蚕干茧公证检验的实施区域和试点范围,逐步增加检验量,稳定棉花公证检验的覆盖面,切实提高公证检验工作的有效性,不断增强公证检验结果对纤维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力和对纤维质量的控制力,积极促进公平竞争、以质论价为基础的现代纤维流通交易机制的形成。
9.巩固拓展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控制度的实施领域。通过加强对大专院校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力度,推动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控制度在教育机构领域的均衡全面开展,认真做好2009年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检验把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宾馆、医院等领域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巩固拓展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控领域,控制住絮用纤维制品销售主要渠道,保障学生、病患、婴幼儿、灾区群众的健康安全。
10.创新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工作制度。研究建立絮用纤维制品消费质量警示制度和面向集团购买单位、地方政府的纤维产品质量问题通报制度,在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的同时,运用市场手段,对生产企业形成质量制约机制,推动企业发挥质量主体作用,积极促进纤维产品质量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政府负总责工作局面的形成。
(四)组织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11.狠抓重点区域监管。进一步明确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重点区域的质量监管责任,把握重点区域纤维产品质量整体情况,通过加强巡查、加大检查频次、监控重点对象、建立举报联系点等措施,严防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反弹。
12.强化再加工纤维质量整治力度。认真做好《再加工纤维质量行为规范(试行)》的宣贯工作,加大再加工纤维整治力度,规范再加工纤维质量行为,引导再加工纤维向着既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又满足质量安全需要的方向发展。
13.认真组织“黑心棉”打假专项行动。围绕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保证质量安全的工作重点,在继续开展常规性“黑心棉”专项打假行动的同时,组织针对农民工用絮用纤维制品、学生床上用品、幼儿园床上用品、医院床上用品和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开展专项打假行动,依法严惩质量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五)加强纤检质量技术服务,提升纤维产品质量竞争力
14.帮助企业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将服务与监督、服务与执法办案相结合,狠抓质量问题企业、涉案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的教育和提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讲解,在查办案件后处理中加强教育,力争对纤维产品企业做到监督整治一批企业的同时,服务教育一批,质量责任意识提高一批。
15.加强纤维标准化工作。在面向纤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帮助其完善纤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其依法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同时,进一步立足纤检职能,重点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花标准化示范区项目II期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内蒙古优质细毛羊、绒山羊标准化养殖、广西宜州市蚕桑标准化种(养)殖、黑龙江兰西县亚麻标准化种植推广等纤维标准化示范工作,推动纤维品质提高,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6.大力提供检测技术服务。了解企业检验服务需求,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纤维及纺织服装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同时,帮助企业实验室开展检验技术比对、能力验证工作,提高企业自身的检验把关能力和水平。
17.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纤检机构的技术、信息和人才优势,面向纤维及纺织品服装企业开展标准化、检验技术宣贯培训,提高纤维产品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
(六)夯实纤检质量工作基础,增强纤检工作发展后劲
18.做好纤检法制基础工作。加强纤检法制建设,继续做好有关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加强纤检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纤检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19.加快纤检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对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棉花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非棉纤维加工企业和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建档工作,组织各地开展企业质量状况分析,为建立纤检质量诚信体系奠定基础。
20.加强纤检质量宏观管理研究。围绕努力提升纤维质量监督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的作用,加强纤维质量监督宏观政策研究。研究建立健全全国纤维公证检验数据库,开展纤维公证检验对纤维产业经济发展贡献率指标研究,进一步提高纤检工作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
21.加强纤检标准化工作。加强对纤检系统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的领导,完善纤维标准化管理制度,抓好重点纤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项目检测方法标准。启动纤维标准化国际交流活动,奠定纤维标准国际化基础。
22.完善纤维计量工作体系。确定各类纤检仪器的量值溯源表,逐步制定配套计量技术文件和研制配套标准器具。组织开展棉花水分测定仪强检工作和在线棉包测水装置计量检定工作。积极做好HVI维修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保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需要。
23.加强纤检检测能力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争取多渠道立项支持,增加科研经费投入,提高纤检系统科研水平。建立纤检系统科技工作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评价考核制度,推进纤检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仪器化检验关键技术研究步伐,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纤检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大技术交流和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纤检检测能力。
(七)加强各方沟通协调,努力形成纤维产品质量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4.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积极主动与纤维主产区地方政府联系,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纤检工作和重视纤维产品质量,努力促成纤维主产区产品质量地方政府负总责工作局面的形成。
25.密切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沟通与联络,密切与纤维产品相关部门、相关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协调配合,动员各方共同参与到纤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中来,实现纤维产品质量与安全齐抓共管,发挥综合管理的效能。
链接:中纤局“质量和安全年”重要活动安排
4月:农民工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5月—8月:“质量和安全年”在纤检主题征文活动。7月—8月:学生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开展纤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11月:中国棉花质量状况报告发布活动。
中纤局邀请浙江毛针织品生产企业来京参观座谈
近日,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邀请,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组织浙江部分毛针织品生产企业领导赴京参观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新址,并与中纤局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企业家们参观了中心棉、毛(绒)、麻、茧丝及化学纤维;纱线、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毯类以及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等产品的常规理化性能、生态安全性以及功能性等项目的检测设备和检验环境,了解了检验过程和标准化的检验程序。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有这样一支高水平的检验技术队伍和先进的检测手段为我们产品质量把关,我们感到放心。企业家们纷纷表示,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生产优质产品,振兴中国的纺织行业。
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检测水平和检测环境的综合性检验机构。(来源: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纤局技术管理处召开会议为纤维标准的国际化寻找出路
4月10日下午,中纤局技术管理处召开会议为纤维标准的国际化问题寻找出路。受中纤局技术管理处的邀请,国家标准委国际合作部国际组织处郭晨光副处长和农业食品标准部农业处徐长兴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技术管理处冯平处长主持,技术管理处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到会的还有中纤局毛麻茧化纤质量监督处闫思进处长和杜树莹副处长。
会上,标准委的两位处长就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概况、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基本知识以及国际标准的制定形式进行了介绍,并对中纤局制定纤维国际标准问题提出了操作建议。会议还讨论了制定山羊绒国际标准的可行性。(来源:本刊)
2009年欧美纺织服装市场开拓及相关法规标准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09年4月1日,由TESTEX 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和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共同主办的“2009年欧美纺织服装市场开拓及相关法规标准研讨会”在北京圆满举行。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名誉副理事长张怀良先生致词,在发言中他充分肯定了TESTEX 在中国所进行的Oeko-Tex 标准推广及促进中国纺织品国际贸易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同时表达了生态环保认证是行业发展趋势的观点,对中国企业在环保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成果和发展感到欣慰。
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 )秘书长Raimar Freitag先生详细介绍了Oeko-Tex 协会近20年来在纺织品生态学研究和环保纺织标准发展方面所付出的努力,Freitag先生对TESTEX 作为协会在中国的官方代表机构为Oeko-Tex 标准及认证在中国的推广所做的工作表示了肯定。
TESTEX 首席运营官,Jean-Pierre Haug博士对欧盟REACH法规和美国CPSIA消费品安全促进法案的相关内容作了解读,并提及Oeko-Tex100标准2009版充分考虑了上述法规中与纺织品相关的要求,并将相关项目纳入到Oeko-Tex标准的考核范围,以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同时,从技术层面上,Haug博士详细阐述了Oeko-Tex 智能化测试解决方案——通过综合分析产品使用的原材料、染料和助剂化学品,确定测试项目和优化测试的众多优点。研究表明,这种产品测试方案与认证机构相关的品质抽查、随机现场审核和市场抽检等手段相结合,是降低质控成本和确保质量的较好解决方案。Haug博士还重点介绍了整合了产品控制、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社会责任指标的一体化标准体系——Oeko-Tex Standard 1000环境友好工厂国际认证标准。
参会的法国童装品牌Petit Bateau中国采购代理和德司达染料公司的相关代表也作了主题发言和介绍。120余名纺织品和相关企业的同仁参加了此次会议。(来源: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
泰安市纤检所拉开学生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序幕
近日,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把此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已于近期成立了学生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明确了各室的职责,确定了整治重点,提出了过硬的措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着重做好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和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监控、建立采购报验和招标验货制度、生产企业、学校集中监督检查等四项重点工作。(来源:泰安市纤检所)
黄石市场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堪忧
一季度,湖北省黄石市纤维检验局对市内大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服装、羊绒衫、床上绗缝制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查。检查结果显示,标实不符、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突出。被抽查的49个批次纺织服装产品中,纤维成分含量有九成以上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婴幼儿服装标实不符,如标注100%棉,实测为100%涤纶;羊绒衫大多以腈纶、涤纶或锦纶为主,与新型再生纤维素纤维(如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等)进行混纺,这样手感比较柔软,极易让消费者上当受骗;绗缝制品中的羊毛含量严重不足,如标注90%羊毛或100%羊毛,实际羊毛含量仅有一半。(来源:黄石市纤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