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疗纠纷及财务影响
2009-05-20陈华东
陈华东
摘要:近年来,各地一些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对医院和患者都造成不利财务影响。在此,本文从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加以探讨,提出了一些化解医疗纠纷的对策,以供各方参考与讨论。
关键词:原因 影响 对策
近几年,医院的医疗纠纷明显增多,很多医疗纠纷因一时得不到解决,病人家属常常在医院门前聚众闹事,在有些地方已出现职业“医闹”,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医院不得不组织专门人员来应对,而效果却不理想。
医疗纠纷出现的原因很复杂,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往往成为被指责的对象。但是,如果抛开情绪性因素,就会发现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仅仅是医院的原因,还有医院外部的、医生的、患者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只是人们常关注那些表面的因素,而忽视表象背后的原因。
原因
首先,医院外部的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办院宗旨和方向。但是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根据有关资料,政府财政补助占医院资金来源的比例约在7%左右,其余大部分资金来源要依靠医院自身去筹集,医院的正常运转还要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收费来补充。同时市场经济对医院的影响无处不在,比如医院购置的各种医用材料及医疗设备等物资必须随行就市。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法则导致医院之间竞争加剧,增加了各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为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就要增加投入改善医疗环境,增加医疗设备提高诊断水平,以优厚的待遇吸引高层次人才等,这要求医院有相应的资金作保障,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医院也要讲求经济效益。而医务人员,长期接受高等教育,教育投资巨大,但医院现有的工资水平难以反映其价值与贡献,如果再与某些高薪行业相比,就会造成其心理落差,极有可能影响其价值观的判断和取向,比如少数医院出现的大处方、乱检查、“红包”现象等,加剧了病人看病贵、看病难,从而使病人在心理上对看病有畏惧感,导致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很脆弱,治好了病,双方皆大欢喜,否则,普通的医疗纠纷极易导致矛盾升级。
其次,医院的因素。在很多情况下,出现医疗纠纷,人们往往认为是医院的责任,当然这只是单方面的看法。但也不能否认医院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就没有责任。其一,有的医院管理不到位。造成职工对医院没有向心力,医院在病人心中没有吸引力,在同级别医院中没有竞争力,医院财务也没有实力。管理不到位的医院,往往容易出现医疗纠纷。其二,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不当。有的医院,内部沟通不畅,部门之间缺乏配合;有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由科室或医生私下解决;有的医院管理者,在出现医疗纠纷时,不敢面对患者等。其三,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问题。近年来各医院的医疗服务有非常大的改善,但医德医风的问题还是存在的。比如有些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对医生非常客气,但对护理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往往表现不满,这里面除了医生掌管病人的医治大权外,是否还存在医德医风问题呢?在医生那里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常常在其他工作人员那里表现出来。其四,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环境问题。医院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在医院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谁拥有高层次人才,谁就占据先机,引领医院发展。这需要改善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吸引人才,但现实情况往往不容乐观,势必会影响到对病人的服务上。
第三,医生的因素。患者到医院就医,医生会尽力救治,但医生的技术水平有高有低,服务态度有好有差,沟通能力有强有弱。比如,有的医生从医时间长,临床经验丰富;有的医生学历高,掌握先进技术多;有的医生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视病人为亲人;有的医生会沟通,能减轻病人的就医压力。病人在这些医生那里就医,一般来说,不会出现医疗纠纷。但是,也有少数医生技术高,可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好,可技术不强,还有些医术不高,责任心也不强,加之沟通不畅,往往会出现医疗纠纷。对于医生而言,尤其要强调责任心问题,对于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如果没有责任心,也会发生医疗纠纷。比如媒体披露的病人手术后,居然在手术部位遗留下纱布(2008年9月24日《大河报》20A版《一块纱布腹内作祟七年的背后》),这应该是医生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医院理应担责。还有这样的情况,有的医生在病人就医时,在没有完全清楚病人病情的情况下,大包大揽,对病人做出种种承诺,一旦承诺落空,也易发生医疗纠纷。
第四,患者的因素。其一,病人到医院就医,不管病情如何,都是满怀希望医生能治好自己的疾病,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现有的医疗条件及医疗技术发展水平看,有些疾病不可能治愈,所谓“妙手回春”还是梦想,而病人却常常盼望妙手回春,希望和实际存在落差,如果医生不能很好的解释和沟通,往往造成双方误解,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不在少数。其二,对接受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对人财两空的现实难以接受。现阶段,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只是初步建立,病人就医时的费用,有相当部分由自己承担,农村地区承担的部分更大。有些病人住院,需要借钱,其本人和家庭承担巨大压力,如果治好了病,还有希望,否则,如果在其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医院若出现不当之处,也会引发医疗纠纷。其三,对医疗行业的医疗事故鉴定不放心。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希望按正常程序处理或走司法程序,但病人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和鉴定中心是同行,其结果会不利于自己,加之医疗纠纷调解程序复杂,而司法程序时间太长,不如闹起来解决问题快。其四,“医闹效应”,认为闹起来最有效。有些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病人家属不走调解或司法程序,直接聚众闹事,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常工作和生活。有的医院经过“医闹”的折腾,不堪其扰,赔款息事宁人。其结果产生“医闹效应”:发生医疗纠纷就闹事;闹事,医院就赔款,形成恶性循环。
影响
其一,干扰医院的工作秩序。影响对其他患者的正常治疗。其二,影响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接诊越多,出事机率越高,还不如少接诊或不接诊。其三,医疗赔偿造成医院财务损失及国有资产流失。其四,造成局部的社会不稳定。其五,影响患者及家属的身心健康,加大财务负但。
对策
首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人为本”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要以医院职工为本,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各项福利待遇,保障每个人都有人尽其才的空间,这需要政府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医院领导对职工的关爱。对外要以病人为本,真正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为亲人,在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时刻把病人的冷暖放在心上,尽最大努力消除病痛,这需要政府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其次,要抓好医院管理工作。比如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院品牌管理,医院人、财、物管理等等,医院管理上去了,就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三,解决好医疗纠纷是各方共同责任。对医院而言,医疗质量,医生责任心要时常抓;对医院管理者而言,要有胆识和谋略去积极应对,积极化解医疗纠纷;对医生而言,直接和病人打交道,其一言一行,对病人都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尊重病人,爱护病人,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对患者而言,要相信科学,尊重科学,相信医生,尊重医生,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对行业管理或其他部门管理而言,在加强对医院监管的同时,也要大力支持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发生医疗纠纷后,要积极介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在这方面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已采取积极的措施。比如,湖南省颁布的《湖南省医患纠纷处置暂行规定》已于今年3月3日实施(见《三湘都市报》);河南省卫生厅实施医疗纠纷讲评制度(见《健康报网》);郑州市政府颁布的《郑州市医疗纠纷引发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见《郑州市人民政府网》)。这些办法有助于医疗纠纷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有助于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四,国家2009年4月6日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医改意见》)为预防和避免医疗纠纷指明了方向。比如,《医改意见》第十三条指出:“大力倡导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因此,积极落实《医改意见》,是各级医院化解医疗纠纷的好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