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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沙伊克的中国死刑问题

2009-05-12王国平

凤凰周刊 2009年31期
关键词:马尔阿克精神病

王国平

日前,曾于2007年在中国贩毒的英国人阿克马尔·沙伊克被中国法院终审判处死刑。此消息被报道后,在英国国内掀起拯救沙伊克运动。英国民间组织及个人向英国当局请愿,英国政府也向中国表达不要判处死刑的希望,并对中国政府进行外交施压。另一方面,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和相关法律专家明确表示,中国法院对在中国贩毒的英国人沙伊克终审判处死刑符合中国法律,中国网民也在网上发出“枪毙”沙伊克的声音。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不仅成为不同国情背景的体现,也预示沙伊克在中国的死亡之路充满变数。

因“喜欢唱歌而运毒”

阿克马尔·沙伊克

阿克马尔·沙伊克在英国时居住在伦敦肯特镇,是3个孩子的父亲,英国《每日邮报》说他这时的工作是一家出租车公司的老板,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去了波兰。据英国法律慈善机构“缓刑”整理的资料显示,沙伊克在波兰居住后,曾计划成立一家航空公司,但是很显然他没有足够的财力去做这件事。

之后沙伊克的兴趣转到流行音乐上,虽然没有公开唱歌的经历,但这时他结识了一个叫“卡洛斯”的人,他们一起写过一首歌并想将这首歌灌制成唱片发行。卡洛斯告诉沙伊克,他认识搞音乐的一个人能提供帮助,随后沙伊克被派往吉尔吉斯斯坦。

“缓刑”中关于沙伊克的资料显示,到达吉尔吉斯斯坦后,在那里见面的人拿走了他的护照和钱,但沙伊克认为不久他就将出名,所以也不是真的需要那些东西。接着沙伊克被要求去往中国,这时一位叫“奥克莱”的人接待了他。这名男子说他在中国拥有一家夜总会,沙伊克可以在那里唱歌。

沙伊克同意飞往中国,但先是和奥克莱来到塔吉克斯坦,住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沙伊克认为这只是他名人身份的标志。在这里,奥克莱告诉沙伊克不得不独自一人去中国,因为航班只剩下一个座位。然后奥克莱给了他一个包,说他将坐下一班航班到中国。沙伊克此时开始产生怀疑,并当着奥克莱的面翻看了那个包,但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

随后,也就是2007年9月12日,沙伊克独自坐上飞往中国的航班。当他在中国新疆首府乌鲁木齐着陆后,警察叫住了他,搜查了他的手提箱之后,发现内部装有4公斤、价值25万英镑的毒品,随后被捕。

英国《每日电讯报》10月12日报道说,沙伊克被捕后于2007年被中国当局一审判处死刑,但中国当局直到2008年11月才通知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CO)。此后沙伊克提出申诉要求重判,但被驳回。沙伊克近日第二次提出申诉,中国法院最终宣布维持原判。

英国人展开立体拯救

判处沙伊克死刑的消息在英国掀起轩然大波,英国媒体根据沙伊克的自述和其家人的说法,坚称沙伊克患有精神病,而相关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也积极开展“拯救”沙伊克行动。英国《星期日快报》报道称:“沙伊克并不知道海洛因的事,而且受到欺骗说只要带着它(海洛因)(进入中国),就会在上海给他提供一份歌手的工作。”《每日电讯报》也引述沙伊克在中国的代表律师的话说,沙伊克一直强调自己是被犯罪组织哄骗的。在法庭上,沙伊克曾作了长达50分钟的陈词说明经过。

《每日邮报》称沙伊克曾两度向中国法院提出申诉,主要理由是他患有精神紊乱症,但中国当局拒绝查看沙伊克在英国进行精神检查的病历。《每日邮报》称53岁的沙伊克,患有双向感情性障碍失调症,可能受到海洛因运送者的欺骗而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同时沙伊克的家庭成员也称“他已经患有严重疾病多年”。他的兄弟阿克巴宣称:“我们对阿克马尔的安全都深感焦虑,因为我们知道他无法为自己作出适当辩护。”“他会极度迷惑和忧伤。我知道阿克马尔不会有意携带毒品。”“我们祈求中国法院能够明白他不是个精神健全者,不要执行死刑。”而根据早前英国媒体的报道,医学顾问及心理法医PeterSchaapveld博士曾表示,沙伊克的行为很有可能已经被精神疾病所“影响或造成”,因此沙伊克的贩毒行为可以免于死刑。

在“缓刑”的网站中,专门设有拯救沙伊克专题,里面有一封写给外交大臣米利班德的公开信,要求他干预此事:“中国的法律制度没有考虑到他患有严重的精神病,他们必须了解它如何能影响一个人的行为能力。”

“缓刑”组织说,迄今为止中国法院拒绝允许沙伊克会见精神病专家,而且他自己要求心理学者对他进行评估的申请也被否决。主管Marjorie Wallace说:“我们希望中共当局能明白,不能将精神障碍病人判处死刑,沙伊克需要必要的心理评估。”据英文网站《亚洲今日》报道,英国首相布朗已经通过个人途径,“与中方领导人提过几次”。而更多英国人认为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应该向中国施加更多外交压力。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说:“据我所知,英国驻华使馆和英国一个组织,通过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提出对阿克马尔进行精神病鉴定,但是没有提出被告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依据。被告人也表示,本人及其家属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历史。审理期间,被告人和辩护人都自由行使了辩护权,法院为被告聘请翻译,依法充分保障了其诉讼权利。”马口中的“英国一个组织”就是“缓刑”。

或改判死刑为死缓

沙伊克被中国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的消息披露后,英国国内掀起拯救沙伊克运动。图为10月13日,英国法律慈善机构“缓刑”负责人(中)和沙伊克的兄弟(右)在伦敦召开新闻发布会。

英国媒体和民间组织对沙伊克被判死刑存在的质疑,引起中国网民的强烈不满。中国一份左派报纸的网调显示,近99%网民支持中国法院判处英毒贩死刑,甚至有网友将此喻为当代的鸦片战争,同时中国政府也明确表示判死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据《上海日报》英文版报道,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不管是谁,在中国犯罪就要受到中国法律制裁,中国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50克就可以判处死刑。同时王振民还表示:“只有出示精神病的证据才能免除沙伊克的死刑,但评判的标准是基于中国的司法鉴定而不是一些主观意见。”

虽然中国从上到下都表示判处沙伊克死刑是正义和合法的,但沙伊克如果被执行死刑,他将成为第一个在中国被判死刑的英国人,对中国和英国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件事从一开始就不是一起普通的司法事件。

英国议会1969年12月通过投票废除死刑。此次沙伊克如在中国被执行枪决,对英国的民众而言,在感情和法理上都很难接受,这也影响到英国的国际声誉。英国多家报纸和网站使用了诸如“沙伊克将接受子弹从后脑穿过的极刑”等细节性描写。

对中国而言,则有可能严重影响国际观瞻,最主要的影响体现在西方对华人权观察和引渡条约的签订上。在英国看来,中国政府此次判处沙伊克死刑从一开始就隐含某种不公平和不透明,说得直白点就是反映了中国的人权问题,以前西方是以中国人本身没有人权说事,现在又加了对他国公民人权的践踏。如果中国政府不能妥善处理此事,日后必定会给“缓刑”等人权组织留下口实,因此中国政府会对此进行考虑。

在签订引渡条约问题上,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还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最主要障碍是中国存在死刑罪名,而发达国家大多废除了死刑,因此中国还在2004年和西班牙簽订引渡条约中加入“死刑犯不引渡”一条。中国每年外逃人员很多,拒绝接受遣返的理由就是回国将面临死刑,这些发达国家也就不配合中国引渡。如果沙伊克被执行死刑,以后引渡条约的签订将会更加困难。

为了一个英国人进行了两年的审判工作,已经使中国的国际形象和人权状况受到怀疑,如果继续扩大化,不排除会产生影响中英两国关系的后果,从这几点看来是不值得的。那么接下来中国政府很有可能进行的工作是,在和英国协商后,判处沙伊克死缓,然后再按照中国国内的法律程序进行减刑或以保外就医等方式处理。

编辑 萧方 美编 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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