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信贷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2009-05-07李达希
李达希
近年来,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在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取到了很大的作用。湖南湘乡村镇银行视支持县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根据县城经济发展的特点,在审慎的前提下,扩大担保(抵押)的范围,设计新的担保(抵押)模式,再造信贷业务流程,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有针对性的推出了“农民之友”三农系列信贷产品(如农户养殖业贷款、农户种植业贷款、农产品加工贸易小额贷款、青年农民创业贷、农民子弟成才贷款、农民住房按揭贷款、农户临时小额周转贷款、特色农业种植贷款、返乡民工创业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流转收入抵押贷款)和“希望之星”中小企业系列信贷产品(如小企业联保贷款、动产抵押贷款、权利抵押贷款、封闭操作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从目前开展情况来看收效良好,有效的破解了“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但该行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仅有涉农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是不够的,还要从货币政策、政府、农户、法律、税收等几个层面,加强建设和完善,才能真正满足农村地区多层、多元的金融需求。
一、货币政策方面
实行差别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率,村镇银行作为四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率应有别于其它商业银行,特别是在缴存比率上不应等同于农村信用社。应低于农信社比率,给予村镇银行更大的流动性,确保货币供给的能力,以实现盈利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及相关部门方面
1、发挥财政扶持作用。一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对农户生产因政策、自然等因素造成的信贷风险给予补偿。二是对地方优势农业生产,采取贴息贷款方式,引导农户加大投入,防范信贷风险。
2、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认真研究农村市场,引导保险业务下乡,开发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各类保险品种,增强农户的抗风险能力。
3、建立担保体系。农村组建担保公司,是化解“三农”融资难的重要手段。政府应采取股份多元的形式,组建或引进担保公司,从实处着手,帮助“三农”融资难。
三、客户方面
1、增强信用意识。广大农户要进一步增强“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意识,把讲诚信作为生产经营立足和发展的根本,共同创建和谐、健康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打造诚信农村。
2、增强合作意识。通过信用农户自发成立合作社、行业协会、联保小组等形式,进一步拉紧利益联结纽带,开展互助合作,解决协会或小组成员临时资金困难,共同抵御信贷风险,实现共同富裕。
3、增强现代意识。广大农户要增强现代经营理念,要从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转向集约化规模经营,从而促进农业由传统、分散、低效向现代、规模、高效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有效的金融需求。
四、法律方面
我国农村缺乏抵押物品和信用担保体系,给“三农”信贷的发展带来困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在抵押担保上的法律障碍应予重视,一是有条件地解除农村住房和宅基地不能作为抵押的禁令。二是建立农村土地、鱼塘、水面等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法律制度,解决农村抵押贷款的矛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五、税收方面
农村市场是一个低端市场,具有低回报、高风险的特点,涉农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赢利能力弱,特别是刚起步的村镇银行规模小,货币供应量小,赢利能力和水平不高。要确保村镇银行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应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