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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坟墓(外一题)

2009-05-07马永波

四川文学 2009年3期
关键词:蟋蟀歌唱诗人

马永波

昨日,朋友刘波赠我一套上下两卷的《牛津简明英国文学史》,作者是安德鲁·桑德斯。早上起来随手翻阅,竟然被其开篇吸引住了。这篇引言的题目为《诗人之角:英国文学经典作家名录的发展》。

说起这个“诗人角”,喜欢英国文学的朋友必定有所耳闻。在伦敦有座westminster abbey,有偷懒的译作西敏寺,有老实的译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这是英国国教的一块圣地,历代王室举行隆重加冕的地方,素有国庙之称,其中充满了王室成员及一些显贵的墓葬,棺椁埋于室内的地下墓穴。这教堂与众不同的原因,倒不在此,却是因了有不少文人骚客葬身于此的缘故。“诗人角”位于修道院右后角落,寂寞一隅,虽是作为一种荣耀,说明英国王室对诗人的器重,但毕竟只是这么一个角落,与政要权贵们相比,仍不过是附庸,何况有的诗人也有贵族头衔呢。在凌空百尺的拱柱托举的屋顶下,是一尊尊石像,一方方浮雕,一塊塊平嵌于地板上的刻碑。许多纪念碑只是为追忆诗人生平而立,并非真正埋骨之所。从第一个入寺的乔叟,到最后入寺的奥登,简直是一部石砌的英国文学史。

乔叟有英国“诗人之父”称誉,晚年贫苦不堪,曾因负债被告,就戏笔写了首谐趣诗,向自己的保护人诉苦。亨利四世读诗会意,加赐乔叟年俸。不到几个月,乔叟却病死在寺侧一小屋中,那是1400年的10月,诗人的遗体被安葬在大教堂北耳堂东侧廊的一个不起眼的墓穴里。他能安息于此,倒不是因为他写下了《坎特伯雷故事》这样的杰作,而是因为他担任过英国王室的建筑大臣,去世前一直居住在大教堂的管辖区,而且,他的妻子同王室还沾亲带故。

乔叟死后二百年,写下长诗《仙后》的斯宾塞,1598年圣诞前夕,从爱尔兰逃避兵灾战乱来到伦敦,不到一月便贫病交加而死,被葬于乔叟墓的下方。据说下葬当日,前来凭吊的文朋诗友,一人作诗一首,当场把诗稿和笔投于墓穴之中陪葬。其中便有日后威名赫赫的莎翁。

安息于此的诗魂们,不单生前遭际迥然,死后的待遇也要分出个等级来。最低的可说是地面刻碑——霍普金斯、安东尼·特罗洛普、亨利·詹姆斯、D.H.劳伦斯、迪兰·托马斯、T.S.艾略特、奥登等。比之规格更高的是壁碑,有拉斯金、马修·阿诺德、克莱尔。再高级一些的就是半身像了。在清一色的白色大理石像中,威廉·布莱克的青铜坐像显得格外醒目。布莱克默默奋斗一生,老来贫困,死后草草埋于荒郊,墓上连一块碑也没有,死后却享此哀荣。在其他一系列群像中,最显著的自然是莎翁倚柱支颐的站像。济慈与雪莱有碑无像。罗伯特·彭斯、罗伯特·骚塞、湖畔诗人威廉·华兹华斯均有坐像。有的侧目而视,有的俯首抱膝,似乎仍在浅唱低吟。一片石头的庄严肃穆中,也有简·奥斯丁小姐与勃朗特三姐妹加以点缀,但亦全无一丝血肉的温暖。曾以动人诗行与爱情医好妻子瘫痪、创造爱情奇迹的罗伯特·勃朗宁,死后却要与爱妻长别离,只有与好友丁尼生“相看两不厌”了。而后人更熟悉的却是他妻子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

这里边最有争议的是诗人拜伦,他曾有诗言道:“且来享受醇酒妇人,尽情欢笑;明天再喝苏打水,听人讲道。”据说他不仅这样劝别人,他自己也身体力行,养了无数情人在一座白色大厦,和他风流缱绻过的还包括他的异母妹妹,就是这许多的私生活问题,使得这位面目姣好的诗人死后,一百五十年之久不得在西敏寺内获一席之地。教会长老的理由是,拜伦的“公然放浪行为”和“不检点的诗篇”使他没有资格进入西敏寺。但是英格兰诗歌协会认为,这位伟大的浪漫作家,由于他的诗和“他对于社会公道与自由始终的关切”。还是应该享有一座纪念物的,西敏寺也终于改变了初衷,在“诗人角”里安放了一块铜牌,以示纪念。

再来看看墓志铭,想必我们对这些生前事身后名会别有一番领悟与感慨。乔叟的墓志铭上写着,“我再也想不出精彩故事;因为乔叟,格律不整的小子早以他熟悉的俚语讲过。好友们,你一定熟知:即使他没讲过,他写的书里一定有过。”莎士比亚的墓志铭写着,“好朋友们:看在耶稣的面子。别刨掘九泉下的一撮白骨。放过这抔黄土,您永得祝福;移动我的骸骨,必遭诅咒。”伊丽莎白时代的桂冠诗人本·琼生,在他的雕像上刻有他那句简洁的墓志铭,“哦,稀世之才”。而名气远远不及前面几位的《乞丐歌剧》的作者盖依,在他的碑上却留下这样一段话,“从各种事物显示。人生只是一场玩笑。以前我如此认为,现在我更知果真如此”。

果真如此吗?也许,未必,可能。有块石头刻着自己的名字,终究仿佛灵魂有个聚拢的依托,正如我们现在又流行起买墓地了,说到底也只是后人怀念时能有个明确的方向。像那些把骨灰撒到江海的人,说是归化进了自然,已经参与到自然的循环之中,终让后人凭吊无依。而好的墓地我们这些穷诗人是万万不敢问津的。记得有一年我和元正爬松峰山,回来的路上,他竟然和我说起相中了山上的一块大石头,他说自己垂死的时候。要让人偷偷把石头凿空,用水泥把他封在里面。听来真不愧是诗人,有和造化同参的气魄。至于我呢。还是让马原把我的骨灰掺上玫瑰花、茉莉花、百合花、郁金香、水仙花、勿忘我、狗尾巴花,反正多多益善,扬到松花江里了事,也省了寄存骨灰的费用。什么墓啊碑啊文学史啊,去你妈的吧!

秋日闻蛩

蟋蟀叫的时候,秋天也就到了。在鸣虫中声誉最高的当属蟋蟀,秋风乍起时,自然的每个角落和缝隙似乎都可以充当这个昆虫乐师的家。蟋蟀的种类约有2400种,包括树蟋蟀、地蟋蟀、生活在地下的盲蟋蟀、带刀的短翼短尾的蟋蟀。但最普遍的还是家蟋蟀和田野蟋蟀。这些深褐色到黑色不等的蟋蟀常生活在田野或庭院,有时进入室内,或者生活在建筑物和垃圾堆中。它们日夜鸣叫。寿命一般仅有6~8周。

作为鸣虫和斗虫,蟋蟀在中国文化中的存在已经有两千年之久。这种传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唐代以前,人们仅仅是欣赏蟋蟀有力的曲调。唐朝时候,人们开始把蟋蟀装在笼子里,欣赏这些小俘虏的歌。对于鸣叫蟋蟀而言,人们欣赏它们感知自然的能力,通过它们的视觉、声音、触摸和嗅觉。随着农业社会的发展,这些感知开始显露出植物、动物和气候之间的内在关联。这些关联被人们理解之后。应用于农业实践当中。昆虫往往是气候变化的指示器。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三个节气惊蛰,意思就是“昆虫的苏醒”。这时,农民就知道到了春耕季节了。鸣虫中名声最大的当数蝉和蟋蟀。在甲骨文中,“夏”就是取蝉的形状。而“秋”则取蟋蟀的形状。《诗经》中有首诗这样写道:“五月,蟋蟀移动双腿;六月,蟋蟀移动翅膀;七月,蟋蟀在田野里;八月,蟋蟀在庭院里;九月,蟋蟀在门边;十月,蟋蟀进屋,爬在床下面。”(因原诗一时找不到,只好用现代汉语大概记录一个印象)蟋蟀还有个名字叫做促织。意为催促人加紧纺织。当它在门内鸣叫时,妇

女们就要加紧纺织衣服,以备冬天的到来。蟋蟀与季节的关联,使人恍惚觉得,千年以来,鸣叫的总是那同一只不死的蟋蟀。

人们对鸣虫的欣赏超越了它们美丽动听的曲调,扩大到对它们强大活力和有趣的生命周期的赞赏。事实上蝈蝈和蟋蟀都能产下数千枚卵,生命延续的重要因素就是尽量多留后代。在《本草纲要》中,蟋蟀被当成了一味壮阳药,概因其生殖力旺盛的缘故吧。大多数鸣虫在秋天开始歌唱,冬天死亡。作为秋天的象征,它们与孤独、悲哀、人类命运的怜悯联系在一起。从春秋时代,蟋蟀就成了幸运吉祥的象征。每当秋季降临,星汉灿烂,古代的宫女们就把蟋蟀捉在金笼子里,放在枕边,整夜听它们清越的歌唱,以慰藉不被皇帝宠幸的寂寞。

曲调虽然动听,但终有曲终人散之日。人们开始意识到蟋蟀生命之短暂,于是从明朝末年,人们开始人工养殖蟋蟀——把土放在罐子里,让蟋蟀在里面产卵。冬天,把罐子放在炕上,每天浇点水,用布蒙上。夏初时节,土里面开始骚动起来。一周后。白蛆般的幼虫开始拱出土来。继续浇水,用布捂好,用蔬菜喂养幼虫。在腿和翅膀长成之后,它们的颜色将变深。一个月后,蟋蟀就开始唱歌了,秋天降临,它们的歌声日渐柔和,直到春天到来时死去。制作蟋蟀容器的材料有金子、翡翠、象牙、水牛角、动物骨头、黄铜、坚果壳、竹子、芦苇、粘土、葫芦、陶瓷、塑料等。根据形状,这些容器分为五大类:罐、笼、箱、管、瓶。

唐朝以降。斗蟋蟀才开始流行起来。这个传统是从皇帝肇始的,并从此引出了许多与斗蟋蟀有关的悲惨故事。《聊斋志异》里讲到,一个官吏用自己最好的马换了一只蟋蟀,当他走开的时候,他的妻子掀开罐子偷看,不想那蟋蟀猛地跳了出来,被一只鸡一口啄到了肚子里。妻子吓得自尽了。等丈夫回来,看见妻子倒在那里,蟋蟀也不见了,也跟着自杀了。在上流社会,斗蟋蟀成了斗富比阔,他们往往是雇有经验的人来操作,自己则在一旁观战。下层民众则用斗蟋蟀来赌博。清朝时曾有纺织大臣组织的秋天斗蟋蟀大会,别忘了蟋蟀的别名为“促织”啊,促进纺织嘛。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时,也有人偷偷地斗蟋蟀。

总体而言,人们相信蟋蟀的存在是好运的预兆。当然。蟋蟀也因为咬坏衣服和东西而得恶名,有时会造成不小的破坏。但是诗人们似乎总是忽略它们不好的一面,他们用这些小生灵创造一种安慰人心的田园感觉。蟋蟀的歌唱对某些人是美的歌。对另一些人却可能仅仅是噪音。这似乎全然依赖于听者的心境而定,所谓境由心生吧。白居易的《闻蛩》这样写道:

闻蛩唧唧夜绵绵,

况是秋阴欲雨天。

犹恐愁人暂得睡,

声声移至卧床前。

冷雨无眠,天涯羁旅,蟋蟀偏偏不解离人愁绪,竟然挪到床边来叫了,简直是用一把小锯条在锯失眠者的神经啊。

就我所知的外国诗人中写蟋蟀写得最好的,当数英国诗人约翰·济慈的《蝈蝈和蟋蟀》,美国女诗人艾米莉·迪金森的《蟋蟀在歌唱》。兹录拙译于此,以求博雅君子一笑。

蝈蝈和蟋蟀(约翰·济慈,无韵)

大地的诗歌永不消亡:

当炎炎烈日把百鸟晒晕,

藏进凉爽的树间,有一种声音

却在新割草场旁的篱笆间飘荡;

那是蝈蝈的嗓音,他带头歌唱

在奢华的夏日,他的欢欣

永无止期;当他兴头已尽

就去怡人的草叶下安歇。

大地的诗歌永不终止:

在孤独的冬夜,当严霜

冻出一片寂静,从炉边

响起蟋蟀尖声的吟唱,而炉火渐暖,

那睡意朦胧的人恍惚又听见。

是蝈蝈歌唱在绿草茸茸的山间。

蟋蟀在歌唱(艾米莉·迪金森)

蟋蟀在歌唱,

太阳在沉落,

工人们一个个,

把日子缝合。

浅草栽满了露水,

微光如陌生人一般伫立

手里拿着帽子,优雅,新奇,

仿佛要留下,或是离开。

一片茫茫,如同一个邻居。到来——

一个没有脸孔没有名字的智者,

一种和平,如同家中的半球——

就这样变成夜晚。

责任编辑:聂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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