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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2009-05-06王旭峰

成才之路 2009年5期
关键词:事情班级班主任

王旭峰

“有所为”和“有所不为”重要的是“为”与“不为”的标准的区分,更准确地可以称为责任的划分。在这里,我有两个“凡是”:凡是班级管理中学生不能自主完成的,班主任要有所为;凡是学生不能接受的,班主任要有所不为。

我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想将自己的事情做好,青年学生之所以需要管理,是因为许多事情他们不知道怎么做。班主任的职责就是在这些事情上面帮助他们做好。如果他们不知道怎么做,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做得不对,就指出,然后帮助他们改正。比如,新的班级刚刚建立,帮助学生建立行为规范就是班主任必须要做的。这个班级的行为规范意识并不是纸上的几种约定,班主任一定要使之转化为学生的行为意识。

现在我所带的这个九班,在一年级时我用了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帮助学生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在这个阶段,学生有些事情做得不对。比如地扫得不干净,我告诉他们标准,然后可重新执行的让他们重新按照标准做一遍,不再过多惩罚。这个阶段主要是发现问题,明确标准的阶段。我将这总结为班级管理的“两化”:行为规范化、规范日常化。

行为规范要注意标准的明确。比如在卫生方面,我会将擦黑板的值日生叫上讲台,当他的面,从他擦过的黑板上给他读出一个字或者一串字,他就知道没有擦净;接下来,他就知道他要再值日一天。这叫标准规范化。每一次,对任何同学都是这样,使之成为一种日常行为习惯,这叫规范日常化。两个月后,出现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就要告诫再加上惩罚。一个学期下来,基本上可以实现绝大部分同学的日常行为比较规范。到二年级,班级的日常管理就极为轻松;三年级从开学到现在,我几乎没有在班级集中讲过值日、出勤等纪律问题,只对极少的个别违纪现象做处理。这既节省了我许多的精力,也使学生很少受到班级纪律方面的干扰,从时间和精力上争取了空间,更利于学生专心学习。这个班的成绩从入学第一次考试跟别班平均分差几十分,单单语文就差十几分的惨况到现在几乎赶齐,有时还有超越,变化巨大。

班主任必须要做的是让学生明白做人的道理,比如尊重父母。我给学生讲,孩子没有跟父母对抗的权力,你可以评析你父母行为的对错,可以依此调整自己的行为,但不可以和父母争辩是非。道理很简单,没有父母就没有你现在的一切。父母是用来尊重的,不是用来批评的。我要求学生也要尊重老师。道理很简明,父母给你的是身体,但是现代社会,决定一个人价值的根本是知识,以及知识所形成的思想,而知识是教师给的。没有教师,你不可能是现在的你,尊重教师其实就是对自己的尊重。我还给学生讲,所有人都会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一个人对于自己做过的事情要敢于承担,要善于承担。敢于承担是不得不然,谁让你犯错误呢?善于承担是知错必改。作为学生,许多事情不清楚怎么做,所以犯个小错误不可怕,犯了可以改,改了就知道怎么做了。当然,有些错误是可怕的,比如杀人,因为要偿命,没有改正的机会,所以最可怕。

之所以给学生讲这些做人的道理,是因为我觉得,这些工作你多做一些,就会在其他的具体事情上省许多事。

以上是“有所为”。下边说说“有所不为”。

早一段时间,新闻上出现个别“弑师事件”。关于师生关系,我有一个比喻,我觉得大部分学生对教师有一种天然的敬畏。现在,学生将老师杀死的这个结局,其背后有一个教师对事件失控的因素在。像浙江的那个做家访而被杀死的潘老师,她在到了学生家里还找不到学生父母的情况下,又跑到山里去找学生的爷奶,结果被学生杀死在山野。看这个故事,大部分人会觉得这个学生可恶,怎么会杀死如此认真工作的教师呢?如此则这个学生近似于恶魔了。然而我们知道这个世上没有恶魔,学生离恶魔往往很远。如果我们冷静考虑,潘老师找家长做什么呢?如果是表扬学生,学生肯定不会杀她。她恐怕是去“告状”的。而告状告得这么起劲,这么不依不饶,潘老师的执拗也就可以想象。如果潘老师是本着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的目标而去,在去学生家里的路途上,两人应该会有一些推心置腹的谈心,那就会对这个学生有一个了解,虽然不可能一下子将学生改造过来,但是避免被害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兵法上讲,困兽犹斗,所以要围三阙一。处理问题学生时不留去路,其实有些时候是不给自己留后路,潘老师的死也就有了可能。

当然,有些老师可能会认为,做个家访有什么?值得将老师杀死吗?这其实是对学生心理不了解的缘故。我相信许多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会发现,不少学生违纪后首先想到的就是不叫家长。在他们的意识中,叫家长可能是最严重的事情。作为班主任,面对近百名心智并不成熟,行动能力却已经足够的热血青年,不能保持一定的警惕,给师生关系建立一定的缓冲是不明智的。

许多时间,家长和老师太自我了,太想按照自己的设计塑造孩子们了。许多时间,他们忽略了孩子的成长是孩子的事情,不可能完全按照老师和家长的意愿发展。

将管理学生理解为制定明确的条例,然后一相情愿地认真执行,往往是酿成苦果的缘起。不同的学生一定要有相对的处理手段。我教的05届学生中有个小帅,是个言情玄幻小说迷。父母离异,他母亲用了种种法子,想让他专心学习,包括控制他的经济,他却宁肯不吃饭也要看书。我收了他十几本,每次都给他讲学习的重要性,讲母亲的期盼,讲他应该对家庭承担的责任,可是没有效果。他母亲说,他再不听话,你就揍他,我打不动他。但是,我一直没有动过一指头。原因是,这个学生的父亲原来经常揍他,而她母亲又是一个怨妇,一见面就说他前夫如何如何可恶,自己拉扯这个孩子如何如何辛苦。我估计,玄幻小说应该是小帅的“最后的精神避难所”。我不能将他引向学习,就急于将他从中拉出,对他而言是太残酷了,然后再揍他,我怕这会逼他走极端,对他也没有什么帮助,也会使我处于危险境地。这个学生使我很有失败感,然而,他最后也上了个本地的专科。

其实,在许多时间,有所不为有时恰恰是无所不为。

“有所不为”和“有所为”的前提是要认清学生的能力,一味简单地要求所有学生努力学习,升上大学,也许太一相情愿了。班主任对有些学生的管理,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可行的目标,然后寻求可行的方法,并遵行之。这种做法的好处是给学生一个适当的生存空间,能够成才的成才,不能够成才至少成人。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我的班级里没有出现过精神病,而且从别的班里转来的神经衰弱者,往往可以得到很好的恢复。上届班里还有一个学生是本校一位老教师的外孙女,二年级我接收她时,她曾经休学回家,因为神经衰弱。后来,在我的班级里,她坚持到高三毕业,还考了个美术专业学校。现在我的班里有一个从三年级下来的学生,也是神经衰弱,办休学后直接转入我班,现在非常正常,成绩也不错。

教师不是救世主,其实,即使是玉皇大帝也不能让孙悟空不闹腾他,更何况随时可能被学生杀死的教师呢?将“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当成绝对真理的教师,被杀的风险可能会更大一些;而将其中的“会教”理解为给学生找个一个适合的发展方向的教师,我想一定会得到学生的尊重与保护,同时自己也会活得相对轻松一些。

近二十年的班主任工作,我最大的收获是,我终于不再一相情愿地让学生完全按照自己的设计行动,而是开始学会了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南阳工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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