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记者的“视觉”偏差
2009-05-05陈启海
陈启海
记者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也是民众的代言人。记者应是公正的化身。应代表社会良心。因此,记者责任重大。记者的眼睛必须敏锐,更须力求全面、客观、公正,不容“发花”,不容出现过大的偏差。记者视觉出现偏差,报道有失客观公正,恶果是明显的:轻则丢掉自身形象,重则失去其所服务媒体的公信力,引得官司缠身,更严重者,甚至会引起群体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一)
记者视觉偏差有哪些类型?出现这些偏差的原因何在?
品格性偏差。品格性偏差多与利益有关。一是有的记者谋名,寻求轰动效应,报道视觉出现有意偏差。他们不惜“策划”和“导演”(有的与被报道者联手),是为了弄出“理想”的“好新闻”、“带啊新闻”,周正龙假老虎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二是有的记者贪利,有偿新闻导致有意偏差。某些单位或个人为了宣传自己的“业绩”,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以金钱为诱饵,让记者或新闻媒体为其撰写、刊登新闻稿。这些新闻稿件中的所谓“事迹”,往往随意夸耀,偏差甚大。还有,一些受到上级或新闻媒体批评者,雇人为其撰写“消灾”新闻。这样的“新闻”也往往将小的写成大的。将一点写成全部,将准备做的写成已经做的。糊弄人。三是为亲朋私情所累。被人利用当枪使导致有意偏差。欺骗舆论与社会。
作风性偏差。这种偏差源于浮躁、懒惰、跟风,社会责任感差。这类记者在采访中不善于发现疑点。发现了疑点也不愿吃苦受累去追问个明白。他们往往只报喜,不报忧;以偏概全,以点为面;歪曲因果关系,随意解释事实;为观念“服务”,指鹿为马。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有些地方循环经济才开了个头。仅有几个“盆景”式的企业探了点路子,相关报道便推出这些地方的全面“经验”,好像这些地方一夜间便成了循环经济的楷模。有些地方经济发展走在前列,便突然间什么工作都能“跟上形势”。全面走在了前列:改善民生做得好。社会治安也不错,反腐倡廉是典型,干部作风蛮扎实……总之,不管上面倡导什么。不管上面要什么典型,都能在这里找到。这类报道总的特征,就是或有意或无意地不用联系、全面、发展、客观的观点看问题,随意扭曲事实。
素养性偏差。出现这类偏差,有的是因为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低。有的是对其所报道领域和专业涉及的知识储备不够,有的是采写经验不足。
技术性偏差。这类偏差的出现,或是因为“扭”角度引起的,或是因为表达方式不正确引起的,或是因为对“点”与“面”把握不当引起的。或是对“本”“末”关系、本质与现象判断失误引起的。
记者视觉偏差从主观上分类,还可分为善意偏差、恶意偏差和无意偏差三类。其中,恶意偏差不能容忍,无意偏差可以谅解但必须力求避免,善意偏差应该肯定。比如,报道社会新闻时尽可能避开血腥、淫秽事实,尽可能避免伤害弱势群体,就是完全正确的。对有可,能引起社会、经济震荡的新闻,有意选择性地报道以确保经济、社会稳定,也是记者社会责任感强的表现。
(二)
怎样杜绝记者的视觉出现恶意偏差,尽可能减少无意偏差?
首先,必须强化教育,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消除雇佣意识。记者是一种特殊职业,绝不能以“为稻粮谋”的心态对待之。记者下笔有千钧,承载着对祖国、社会、党和人民的重大责任,如因其恶意偏差导致重大失误,就是对祖国、党和人民的犯罪。
要坚持新闻的基本原则。以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发展和保护先进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党风、民风、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出发点,解难不发难,帮忙不添乱,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要以客观公正的务实态度从事采写实践。客观与公正是新闻规律的要求。不善于运用新闻的客观手法,必定损害舆论的客观性。无论是记者还是媒体,都应首先考虑报道的社会效果,降低乃至杜绝报道的负面作用。
其次,记者要避免视觉偏差,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常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用心观察、用心思考、用心讲话、用心做文章,严谨从业,毫不懈怠,将责任扛在肩上,刻在心头。一位著名记者曾说过一句话:第一是叙述事实,第二是叙述事实,第三还是叙述事实。这显得尤为重要。
要有大局意识。以社会效益为评价标准,把握合适的“度”。写稿时谨慎措词,切忌随意夸张,信口开河。
采访要实,报道更要实。记者必须扎实采访调查。先入为主,带着主观意图到下面找材料,容易偏离实际,添枝加叶,犯主观主义错误,这是大忌。要尽量写“所见”。千万不要妄加个人主观臆断之词。要作现场描写,可写目击者怎么说,而不要写我怎么看。要对事件发表看法,也只能写当事人和旁观者的看法,切不可把自己的观点借群众之口讲出。不仅要追求事实的真实,还要追求细节的真实和造词用语的准确。
新闻采写忌管中窥豹。新闻工作者必须以客观记录事实和事件为己任,以此作为审视和评价作品的重要标准。新闻是客观存在的。在报道过程中,因为视角和立场的不同,对事实进行取舍时,很容易导致受众从媒体上获取的信息与事实真相出现偏差。这就要求记者必须全面地、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不能只关注一点,不顾其他,以偏概全。要有理性眼光,在纷繁的信息海洋中揭露真相,明辨是非,为公众提供最接近真相的报道。
其三,加强培训,不断充电,提高记者综合素质。一些记者之所以出现“视觉”偏差,与其综合素质直接相关。记者综合素质不高,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记者工作起来常常连轴转,静下来学习的时间很少。另外。有些人自认为见多识广,没有必要再学习。从客观上看,一些新闻单位在培训记者上舍不得投入,只用人,不培养人,使从业人员长期没有学习和深造的机会。
党的新闻事业肩负历史重任。这就要求新闻单位必须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总要求。加速提高记者综合素质。记者除了要有较强的驾驭文字的功夫外,还必须不断博览群书,学习新知识,拓宽知识面,提升理论素养。在平时工作中,注意知识的积累,发挥接触社会面广、涉足领域多、结交朋友多的优势,努力向社会学习,向他人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当今“知识爆炸”,记者不可能成为各方面的专家,但必须掌握一些基本常识,尤其对平时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成为某一方面的行家。
要把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到确保我党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作为提高媒体质量的首要环节,形成制度,舍得花时间、花金钱、花精力。
其四,多管齐下,严格约束新闻从业人员,强化职业法律。目前,约束、规范记者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相对完善,但执行起来不严格。这就必须在完善和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形成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配套的完整的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舆论手段、经济手段、人事行政手段、法制手段多管齐下,加大处罚力度。这样,才能促使新闻从业人员自觉矫正“视觉”偏差,加强自身修养,准确把握事实,为党和人民鼓与呼,尽到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