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发展:政策明朗大势向好
2009-05-04党国英
党国英
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发布6个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显著提升了农村工作在党的全部工作中的地位,极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央决定对以往一个时期的农村政策做了总结,勾画了未来新时期的农村政策框架;2009年的1号文件进一步回答了全社会所关心的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了当前农村工作所要注意的偏差。对搞好2009年的农村工作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提高农业经济效率,保障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平衡;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逐步消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定农村社会,始终是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只要这3方面的工作年年有进步,农村社会经济形势就令人放心,国家整体经济局势也就在掌控之中。为保障这些任务的实现,中央确立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并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总体目标通领全部工作。从这几年的工作实践看,中央政策总体上是有效的。对未来一个时期的农村发展,我们充满信心。
保障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平衡,获得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基础。在我国这样一个大国,主要农产品的数量保障是最大的政治。现在,中央提出的政策“定心丸”是在2020年之前新增1000亿斤粮食的生产能力。按照我国人口增长的状况,并考虑到我国食品来源日益多元化的趋势,这个阶段我国粮食再增产6004L斤,粮食的供求平衡就有了低线保证这个目标如果能实现,未来我国的食品数量安全就大可以放心。从现在出台的一揽子财政支农政策看,这个目标的实现是有充分保障的。
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在2020年实现农民收入翻一番,是未来一个时期农村经济工作的另一重大目标。从过去的经验看。只要全国GDP增长速度保持在9%左右,农民收入增长接近6%,从而实现2020年收入总量翻一番,也是有保障的。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夸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会受到遇到麻烦,并会影响到农民工资收入的增长。1号文件针对新的形势提出了一些补救措施,应该能减缓负面国际因素的影响。文件提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按照国际经验,如果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国家投资项目中大量使用农村劳动力,对提高农民收入将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
农村发展最终要靠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实现突破,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外部条件是加快城市化的步伐,减少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内部条件是提升农村社会自身的公共品供给水平。按我国目前的发展动力配置,地方政府有很强烈的扩张城市的冲动,中央更需要关心的是通过规划管理使城市化进程更加健康有序。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特别是保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中央政府全力去推动。这方面的成绩可圈可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全面推开,今年推广的力度还要加大。此项工作深受农民欢迎。今年还要展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试点,这又是农村工作的一个大手笔。如果试点顺利,5年内能在全国推开新型养老保障制度,其意义不亚于取消农业税。
在解决中国“三农”问题,不会有短期内见奇迹的灵丹妙药。上面提到的3方面工作如果能扎扎实实做好,到2020年,农村形势就会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3方面工作能不能顺利推动,取决于两方面的偏差能不能得到有效防止。
首先要防止的是一个战略上的偏差,即防止把人口的城市化变成了一个土地的城市化。按世界一般经验,我国的人口城市化比例可以更高一些,加快城市化的速度还有潜力。在2020年,我们完全可以把人口城市化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相关的农村人口应该有序地在城市定居下来,减少“候鸟式”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军。如果农业不能养活我国的一半人口,将永远谈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要希望农业领域就地转移全部剩余劳动力,也不要指望耙几万个乡镇变成工业基地。要在现有几百个城市把文章做足,让大部分剩余劳动力在这里定居下来。我们不害怕90%的人口“养”10%的农民,因为只要农民占总人口10%,他们就不会是一年只劳动3个月的半失业者,而是全年劳动的充分就业者。只要一个阶层在辛勤劳动,市场就会给他们一个说法,政府对他们的帮助就不会是简单地转移支付。现在有的地方政府有很高的热情去圈地扩大城市,却不肯想办法把进城务工的农民留下来。
其次要纠正的是微观政策操作上的偏差,即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在这方面有了突破,2009年的1号文件又提出了更具体的政策保障措施,但我们还是担心中央的政策在具体落实中被釜底抽薪。18亿亩的耕地要保护,这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还是生态问题。过去的经验是,仅仅靠中央单方面的积极性不能解决耕地保护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要在体制上解决问题,赋予农民自己保护土地权益的力量。三中全会出台的土地管理改革思路可以说千呼万唤始出来,我们要呵护这个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