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教学法实施的条件和适用范围研究
2009-05-04张国辉
张国辉
摘要:以内容教学法相关理论为依据,深入分析影响内容教学法实施的因素,确定了内容教学法实施的五个前提条件:教师语言素质、教师内容素质、学生语言素质、学生内容素质和课程教学目标。并以这五个前提条件为尺度重新衡量我国外语教学现状,从而确定内容教学法在我国现阶段的适用范围。
关键词:内容教学法(cBI);前提条件;适用范围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1—0068—04
一、引言
内容教学法(content-based instruction,简称CBI)是这样一种语言教学方法:它将特定的主题或学术内容与语言教学目的相结合,学科知识教学和语言教学同时进行,使学生通过第二语言获取信息并在此过程中发展语言技能。自20世纪下半叶至今,CBI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发展的过程。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诸多教学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有五种:沉浸模式(Immersion Model)、保护模式(Shehe-red Subject Instruction,简称SSI)、辅助模式(Adjunct Language Instruction,简称ALl)、主题模式(Theme-Based Instruction,简称TBI)和内容操练模式。
CBI作为语言和内容相融合的教学方法,在其实施过程中总要解决一个“语言和内容的比重分配”问题。教学重点越是偏重内容,语言教学越随之而淡化(但语言教学效果不一定降低);反之亦然。上述五种教学模式即是按不同比重分配语言和内容的结果。Met绘制的CBI五种教学模式语言和内容分配的比重递变图的左右分别代表两个极端,左边表示内容为主的内容主导型教学,右边表示语言为主的语言主导型教学。由左至右,内容比重递减,语言比重递增。
二、实施CBI教学模式的相关因素及前提条件
(一)课程教学目标对CBI教学模式的决定作用
CBI教学模式的设计初衷即和课程的教学目标紧紧联系在一起。五种CBI教学模式侧重语言和内容的程度各不相同。而课程的教学目标决定着该课程是以语言教学为重心还是以学科专业知识教学为重心。沉浸模式、保护模式适用于以学科专业课程为重心的教学目标。内容操练、主题模式适用于以语言类课程为重心的教学目标。辅助模式以开设“专业课+语言课”两门课程为特色,既重视语言教学目标,又重视专业知识教学。因此,一种CBI模式能否实施于某课程教学,以该模式对内容艚言的侧重程度和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相匹配为前提。
(二)所用教材是否“基于内容”编写是影响CBI实施程度的重要因素
回顾我国语言教学实践的历史,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基于内容进行语言教学”的提法。以基础英语(EGP)教学为例。尽管所用教材按语言结构特点编写,每一单元涉及的内容分散,不是围绕一个主题或话题,但也不乏有的教师习惯于在备课时搜集关于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主题的更多相关信息,进而在课堂上就这些主题展开讲解或讨论。而他们那样做正是在进行TBI教学。可见,实施CBI并不以采用基于内容编写的配套教材为必要前提。
然而,是否采用“基于内容”编写的配套教材确实对CBI教学过程中“基于内容的程度”有很大影响。仍以EGP教学为例。如果教材每一单元涉及多个不同主题或话题,教师如想实施TBI教学就必须花很大的精力重新组织教学内容,进行课堂设计。这相当于改编一套教材,备课工作量之大往往使教师望而却步。而且,如果分别就多个话题展开TBI教学,课堂时间肯定不够用;如果使用全部课堂时间就其中一个主题展开TBI教学,又不能完成其他主题所承载的语言教学任务。结果只能是分割教学时间,一部分时间用于就其中一个主题展开TBI教学,另一部分时间用其他教学方法完成其他主题所承载的语言教学任务。这样做,TBI教学时间占全部教学时间的比例也不会大,毕竟其他主题承载了更多的语言教学任务。如此以来,“基于内容”的程度不会太大,且需教师付出太多的劳动。
(三)教师素质对CBI教学模式的意义
1,教师的内容素质和语言素质。CBI的精髓和核心理念是“内容和语言的融合”,内容和语言两方面缺一不可。显然,教师具备相应的内容素质和语言素质是实施任何cBI教学模式的前提条件。cBIX种教学模式分别对教师的内容素质和语言素质有着不同程度的要求。内容主导型教学模式是对学科知识使用目标语授课,要求教师不但具备高深的学术水平和学科知识素养,还应该能够用目标语熟练地教授这些学科知识内容。语言主导型教学模式重在语言教学,要求所基于内容符合学生的现有知识水平和兴趣,因此,要求教师知识广博而不一定精深;对教师语言素质的要求也相应较低。我国教师满足五种教学模式对“内容素质+语言素质”的综合要求的难度,反映在图中呈由右至左逐级提高的趋势:模式4和模式5对内容素质要求相对较低。越向左,模式3、模式2和模式1对内容素质的要求越高。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谈到语言素质时均是以英语作为目标语言的。而英语对中国教师是外语。相比而言,学EGP容易,学一门专业英语(ESP)较难,学会用英语熟练讲解专业学术知识(Subject Course)更难(这种情况和加拿大、美国不同。他们研究用CBI进行英语教学时教师使用的是其母语,因此不涉及语言素质问题)。
2,教师理论素质。调查发现,一方面在受访教师中多数不了解CBI理论,甚至不知有CBI之说;另一方面,大量不了解CBI理论甚至不知道有cBI之说的教师的教学过程却是在不同程度上基于内容的。高校双语教学和ESP教学所用教材本身就以“基于内容”为固有属性。现行大多数高校EGP教材均为“按主题模式”编写。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教师无论是否了解CBI,只要按教材授课其授课过程都将是基于内容的。可见,实施CBI教学不以教师深入掌握CBI教学理论为前提,然而,教师cBI理论素质的高低确实会影响到其教学过程基于内容的程度和效率。
(四)学生素质对CBI教学模式的意义
本文所论学生素质包括学生的语言素质和认知能力两方面。由于人的认知能力是由其认知前结构(即已掌握的知识)决定的,故此处学生素质主要就其语言素质和内容素质而言。Klee和Tediek将学生的语言基础和认知基础比作跨越CBI教学的“门槛”。在cBI教学中,如果学生在语言(指教学目标语言)和认知水平方面没有作好准备,他们将为大量的懵懂信息所淹没而痛苦地挣扎,结果必然失败。很多城市开办双语中学,实际上只是课前说声Goodmorning、课后说声Good bye,诸如此类的英语特色,“双语”二字名存实亡,更谈不上基于课程内容教授
英语语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中学教师英语水平、教学理论素质方面的局限性;另一方面是因为其学生英语水平尚未达到一定程度。即使教师能用英语熟练讲解数学、物理、自然等课程,学生也听不懂。而对于高校学生来讲,他们经过中小学十多年的英语学习,已积累了一定的词汇量和句法知识,具备了一定的英语基础。这样,cBI教学模式的开展才成为可能。由此可见,实施CBI教学,学生必须已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和相应的认知能力。学生素质是实施cBI教学的另一先决条件。
综上所述,实施cBI教学模式有五个前提条件:教师语言素质、教师内容素质、学生语言素质、学生内容素质和课程教学目标。五种CBI教学模式对五个前提条件的要求程度各不相同。除五个前提条件之外,学校层次、地理位置、教材特点以及学校所处的政策、经济、文化等背景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师生素质和教学环境,进而影响教学模式的实施范围。
三、我国现阶段cBI教学模式的适用范围
(一)由课程教学目标确定五种cBI教学模式的适用范围
将课程按教学目标分类,可以确定该类课程选择实施cBI具体教学模式的可能性。EGP教学以语言教学为重心,只能采用内容操练、主题模式。ESP教学是英语教学的一个分支,其实质是语言课程,可采用内容操练、主题模式。另外,因部分ESP语言课基于学科专业知识较深,需辅助开设相应的专业课程,因此,ESP教学又可以采用沉浸模式、保护模式。因部分专业课程对学生ESP水平要求较高,需辅助开设相应的EsP课程,辅助模式是ESP教学和专业课程教学的交汇和统一。
(二)由师生素质确定五种CBI模式相对精确的适用范围
对课程教学目标的分析只是确定了某一课程使用某一cBI模式的可能性,并不说明就一定能实施该模式的教学。除教学目标外,还有四个前提条件需要考虑,即教师的内容素质和语言素质以及学生的语言素质和认知能力。现结合我国政策、经济、文化等现状中最突出的特点,就师生素质展开深入分析,以确定各CBI模式的适用范围。
1,绝大多数中小学不宜实行以英语为目标语言的cBI教学模式。中小学实行以英语为目标语言的cBI教学模式受到学生语言素质和教师语言素质的双重限制。中国不像新加坡、加拿大、印度、香港等双语国家和地区,儿童上学前没有任何英语语言基础。即使我国从上世纪末开始在小学高年级开设英语课,学生通过小学和初中阶段的英语学习,达不到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的能力。而这是cBI各教学模式中的最低要求。部分高中高年级学生有可能达到这一要求,然而,能够讲一口流利的英语从而适合内容操练模式和主题模式要求的教师在我国经济相对发达的中东部大中型城市的高中尚不普及,广大西部地区和农村高中的情况会更糟。总体而言,由于受到师生素质的限制,我国中小学中的绝大多数不具备实施以英语为目标语言的cBI教学模式的前提条件。再者,即使少数高中具备前提条件,由于高中英语课可选教材少、学校在教材选用方面缺乏政策自主性等原因,对实施cBI教学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2,内容操练和主题模式均适用于高校EGP教学,且可联合采用。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对英语教师的学历要求最低不低于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这意味着绝大多数高校的英语教师能用英语熟练讲解常识性内容。而当代大学生经过中小学十多年的英语学习,已积累了一定的词汇量和句法知识,具备了一定的日常英语交流能力。可见,高校EGP教学在师生素质方面满足实施内容操练和主题模式的前提条件。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采用其中一种模式,也可两者兼用。高职高专学生的英语语言基础较本科及以上层次学生差一些,可多采用接近传统结构教学法的内容操练模式。此外,丰富的按主题模式编写的配套教材也为高校ESP教学实施两种模式起着积极的作用。
3,内容操练、主题模式和辅助模式分别适用于高校不同特色的EsP课程。EsP课程本身就是基于内容的语言教学的存在。因此,确定CBI模式在ESP教学的适用范围问题实际上是确定ESP教学的实施范围和教学模式的选择问题。ESP教学要求学生在语言素质方面已有一定的EGP基础,在内容素质方面已有一定的行业知识或学科知识基础。所以,EsP课程应在学生在高校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视师资情况在高年级或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开设。另一方面,由于ESP是多门课程的总称,从总体来看跨越行业和学科知识的范围很广,且涉及相关内容的程度和难易度各不相同,对师生素质的前提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EsP课程的开课时机和范围不可一概而论,应具体课程具体分析。例如:《外贸英语函电》以基于行业内容的英语写作训练为特色,教学过程多通过写作的形式对行业英语词汇、句型、篇章结构等进行反复练习。《旅游英语》更侧重英语的交际功能,组织各种形式的现场模拟等活动形式更为适合。《计算机英语》(和“用英语讲计算机课”有区别)涉及的内容学生理解有困难,应在开设语言课程的同时或之前对学生进行计算机专业内容的培训。
4,沉浸模式适用于少数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沉浸模式要求教师全部使用目标语言讲授学科课程,要求学生能独立适应学科知识目标语教学。目前我国普通高校教师和学生素质能够同时达到如此高要求的不多。大多数高校的非语言类硕士专业课程目前都没能实现全英文授课,更谈不上较低层次的学科教学。高考录取分数线比较高的一本高校或著名高校本科高年级层次以上和有合格外教资源的高校研究生以上层次课程可以根据师资情况有选择地考虑实施沉浸模式。
5,保护模式和辅助模式适用于少数高校部分学科的专业课教学。保护模式和辅助模式由于采取了旨在帮助学生理解目标语教学的方法(如:保护模式下教师使用英汉双语教学,辅助模式下学校会针对学生语言障碍开设相应语言辅助课程),因此,对学生的“起始英语水平”的要求较沉浸模式低,具备一定的EGP水平即可。高校本科高年级及以上层次学生能够达到相应的素质条件要求。但是,两种模式均要求教师能用目标语熟练讲解学科内容,对专业教师素质的要求和沉浸模式相近。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专业课教师不具备相应的英语语言素质,实施保护模式和辅助模式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四、结束语
本文确定了实施CBI教学模式的五个前提条件,并以之衡量我国英语教学相关因素的现状,确定了五种CBI教学模式的适用范围。在确定师生内容素质和语言素质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高考入学录取分数线、学历层次、学校层次、地缘经济等因素作为重要参考指标。虽然这些参考指标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是相对恒定的,但是,长期而言有发展变化的趋势。因此,CBI教学模式的适用范围有历史的相对性。
另外,中国英语教学实践CBI模式较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很明显不占优势。如美国教师给外国留学生授课使用的是自己的母语,而绝大多数中国教师英语学得再好也达不到母语那样的熟练程度。从这种意义上讲,CBI教学模式在中国对外国留学生的汉语教学中更能发挥其作用。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提高和汉语国际地位的上升,CBI汉语教学将面临更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