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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生活与灵魂世界

2009-04-29周蓬桦

青年作家 2009年12期
关键词:肉身

周蓬桦

肉身

一度,我突然很憎恨人有肉身,比如我自己的一副外貌。按理说,我应该再高大一点儿,瘦削一点儿,这样才能和我真正的内心相符。我承认,在智力方面我并无过人之处,但我却是爱思索的。爱思索的人应该是个瘦子,但我偏偏显得稍胖了一些,给人造成一个养尊处优的错觉。实际上我生活得既不优越,也没有自己诗中描述的那么痛苦,我只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平静安分地活着。爱思索并非超越常人的习惯特征,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脑,因为你永远不可能像感受自己一样地感受对方,所以你怎会明了别人就不爱思索呢?

但我还是想让自己变瘦一点,为此我承受了许多肉身的苦痛——我的肉身受委屈了——但目前效果并不佳。我就纳闷了:和他人吃同样的饭菜,饮同一口井里的水,为何上帝偏要让你的肉身多一些额外的负荷呢?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人妄下结论说,在一个痛苦的时代,所有的胖子都令人怀疑。说这话的人肯定是个自以为是的瘦子。我因此而找医生咨询,得到的回答是人的胖瘦与遗传基因有关。我的胖大概随我的母亲,这有什么法子呢?人什么都有选择的可能,但唯独不能选择哪个女人来做自l己的母亲。我因此而永远不能改变自己。也就是说,我这辈子都不能让自己变得身材更高大些,面孔再英俊些,我的减肥计划总是要比别人付出双倍的努力。所幸的是我托生成了个人,为此,当我看到某只狗倚着门框,呜咽着用一双哀哀的目光盯着我看时,我就想:它不是在憎恨自己这辈子没有投生为人吧?事情引伸开去,如果我的肉身不小心成了狗或者别的动物,那我就要放下手头要做的事情,比如写作。如果再引伸开去,那样我就会和伙伴们一道,睡草窝,比试着谁叫得更欢,以嗓门最高为自豪;吃人们随手丢弃在地上的食物,在春天的原野上和另一只公狗争夺异性伙伴。我没有了人类的智力,也没有了人类的烦恼和种种规矩,例如,不会为结婚所需的房子和家具发愁。

我憎恨:我的眼睛不大,眼珠有些淡黄,我永远不能让我的眼珠变得又黑又亮,像两片美丽的桉树叶儿。我是单眼皮,人人都知道双眼皮比单眼皮好看,因此就有好多人去做手术,使之变成双眼皮。但我不会去做,那样便失去了天然。高科技让似乎什么都可以改变,人可以克隆,有人便提出要克隆一个克林顿,然后再克隆一个莱温斯基,让他们二位正正经经结婚,堵堵世人的嘴,这就是科学的妙处!男人可以变成女人,塌鼻梁可以垫高,平胸的女人可以丰乳,黑头发可以染黄。

但是,科技本领再大,也是有局限的,比如,它能迅速地扭转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模式吗?不能。再者,科学本领再大,它能让狗变成会说话的人吗?也不能。所以,我们永远只看到和接触到一些人狗或者狗人——我喜欢通人性的狗而憎恨如狗似的人。

有人期望,人人都能变成天使。我知道这永远不可能。因为肉身,它沉重得飞不起来。胖子飞不起来,瘦子同样也飞不起来。我们这辈子注定了要在大地上行走。别说天使,一只飞鸟的体验都是不可能拥有和感受的。

我憎恨沉重的肉身,它会在恐惧时发抖,痛苦时扭曲,惊叫时嘴巴大张,恍惚时茫然无措,得意时失态忘形。但我一旦脱离了人的肉身,我又在哪儿栖息呢?谁又愿意承担我不合时宜的心灵?

昔照

海明威在打字。一架老式打字机。噼哩啪啦的声音自远逝的年代传来。夹杂着枪声、雨声、拳击声、斗牛声、狩猎场青草的气味、马厩的气味。此时的海明威正值壮年,凝思的神态里流露出一种生命的洒脱与自信——自由,奔放,笑声朗朗,一天都离不开威士忌和女人。体毛旺盛,从胸部延伸至胳膊和手背。当时,有个家伙散布流言,说他的胸毛是粘上去的,他听了二话不说,提了猎枪要去决斗。那个家伙听说了,屁滚尿流,连夜赶往另一座城市避难。

造谣者由于自己的胆怯而成全了一位伟大的小说家。使他不至于为维护身上的胸毛这类的小事情而流血丧命,成为另一个普希金。

福克纳口衔烟斗。食指习惯性地按扶住烟斗的末端,限于当时的技术,看不到袅袅的烟子飘散。此时的他已经进入老年,白发稀疏,着一件花格子西装,左腕上的手表,指针在飞速地跑。

此时的他,大概还落魄着,还没有获得诺贝尔奖。在发奖会的当天,他酩酊大醉,跌跌撞撞地走上领奖台,当瑞典国王把手伸向他时,他正在挠头皮,并且打出一连串饱嗝。宽厚的国王并不介意他的醉态,上前一步握住了他的手。国王知道这只手的分量,它与众不同的价值。知道从那被烟草熏黄的指缝间,流出了一个神奇的文字王国。当晚,福克纳又醉了,并且把金牌丢落到了草丛里。他嘀嘀咕咕:这奖算个鸟,老子对钱没兴趣。老子喜欢喝酒……敢于蔑视这个世界顶级大奖的人,除了萨特,大概就是福克纳了。此后的获奖者,再也没了他们的英雄气概。

鲁迅先生。瘦削的脸颊,呈现秋叶的颜色,粗硬的胡须和头发,令人想到火焰和割草机。因为熬夜的坏习惯得不到纠正,倦容和戚容成为表情的主要特征。最有内容的是眼神,隐忍、警惕,比刀子更锋利。鲁迅的眼睛里,深藏着对中国国民劣根顽症的大绝望。

一封旧信

在发霉的雨天整理搁置已久的邮箱,居然在草稿箱里发现一封旧信,时间显示是2002年某月某日。值得一提的是,收信人已在几年前离开了人世——由于患上顽固的抑郁症,她从青岛一家高层居民楼上跳下,结束了刚满三十岁的生命,像秋天的石榴碎落在地。她的死曾在当地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晚报和电视新闻都做了报道。事后,有朋友帮助她完成了一个遗书中的夙愿:编辑出版了她留在世上的全部文字,是一本二百余页的散文集。记得,我收到朋友寄来的这册文集后,内心感受相当复杂,除了悲酸之外,突然生出一种对文字的敬畏感:想想吧,世间万物,循环往复,生生灭灭,究竟什么可以留下?人亡木朽,墙废瓦残,却独独是这看似不起眼的文字,能够复活主人彼时的心跳,仿佛可触摸到故人的体温。它成了一个人曾经存活于世的唯一凭据。

而我这封书于九前年的回信,很好地记录了当时一个写作者的矛盾心态,摘录于此:

……我知道我已经成为一个乡村的叛徒。尽管我对它的美丽与丑陋时时萦绕心怀,但我其实已经根本离不开城市。离不开物质。离不开爱情和亲情。离不开真正意义上的友谊。与许多的写作者一样,纵观三十年人生经历,不过是完成了一个从乡村到城市的过程。不同的是,他们在书写乡村时赋予的诗意和幻想更多,因而矫情和马脚也暴露得更多。他们身在城市的客观现实说明了这一点。

当年,维尔哈伦这样预言:“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

看上去像穷人

我有一位“八竿子打不到”的远亲,平素里几乎没有往来,好像他压根与我的生活没有关系。但在忽然的某一天,我记起了一位小说家的话,就私下对号入座起来——谁说眼下古怪的人已经难觅,这老先生难道不是一个古怪的人么?

单说吃饭罢,品尝美食是每个正常人的本能,古人云“民以食为天”。然而他不,他几乎是一生都在吃剩饭,别人吃饭时他不吃,或者端着碗筷佯装在吃,只是碗里的米饭并未减少一粒。但等妻儿吃完,他要吃他们剩下的。我曾有幸目睹过他“打扫战场”的决绝、贪婪与尽职。

有一回在他家中,我妻子险些犯下错误:看到水果袋里的几只桃子烂掉了,便要去扔,结果被他一把夺下,说“我来”,然后径直去了阳台,将腐烂的桃子悄悄吃掉,而且吃得津津有味。

吃过烂桃子,他去给一家公司作技术指导,行前要拼命饮水,直到把肚子灌大,才晃晃悠悠地出门,这使得他看上去像个大亨。事后我们知道,那家公司的工作是他的第二职业,距家遥远,他怕路上口渴了需要买冷饮,哪怕是喝一杯水也是要花一元钱的。为了节省这一元钱,他每天出门前都要让自己的肚子变成膨胀的气球。

由于夫妻关系不好,他与妻子分居了四十多年。在经济上早早地推行了AA制。如果追溯,从制的历史当在七十年代初就开始了。这让他的生命多少蒙上一丝先锋的色彩。在那个年代,他的生活里没有爱和性,更没有情人,他是个一见女人就像见到瘟疫一样远远地躲开的男人。当然,他也不需要离婚,在他的心目中,离婚是可耻的,因此他妻子几次提出与他分手,均遭坚拒。

他唯一的乐趣就是赚钱,却始终维持着最低的消费标准。至于别人——哪怕是他唯一的儿子,也休想从他手里抠到一文钱去。他每天在简陋的床榻上将钱数一遍,满意地睡觉,然后醒来,吃些残羹剩饭,下楼,骑一辆稀哩哗啦的自行车上班。在漫长的岁月里,他像一架陈旧而原始的挣钱机器,一分一分地积攒,完全凭借双手的劳动。

检索其六十余年的人生,他在整整一生中没有交下一个朋友,因为他认为交朋友是会吃亏的。这一点真令人佩服,我曾与妻子私下戏言:他才是一个看透人性的人,一个伟大而彻底的“独行侠”。

一直到去年,他突然暴病而亡,家人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早已是一位坐拥几百万元的富翁了。

他的妻子和儿子都惊得目瞪口呆:一个富翁睡在身边多年,他们居然没有丝毫察觉。不久,儿子兴高采烈地用这笔钱,在一个上好地段购下一幢别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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