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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的防治

2009-04-29李巨光

科学与管理 2009年2期
关键词:不端科研项目工作者

李巨光

摘要:科研工作者的不端行为作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严重破坏科研工作者的形象,干扰正常科研工作秩序,还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本文在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和危害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科研工作者产生不端行为的原因,初步提出综合治理的途径和方法,以期对减少乃至铲除不端行为有所贡献。

关键词: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防治

我国广大科研工作者遵循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重大工程建设等科研工作,为我国科技水平、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显著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总体而言,我国科研人员队伍整体是好的,绝大多数科研工作者恪守“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秉承“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深受党和国家的信赖、人民的尊敬。

但近几年,高等教育界和学术界屡有弄虚作假、剽窃和抄袭等不端行为被曝光,科研腐败的新闻不断显现于报端,对科研工作者和学术界的声誉造成极大影响,形成反腐败的一个新的热点问题。

1,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

科学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出现的违背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者其他违背公共行为准则的行为。科学工作者是科学不端行为的主要行为人,其不端行为的表现较其他腐败行为有特殊形式,危害和后果较为严重。

1.1主要的现实表现

一是弄虚作假,骗取信任。2006年3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发布20O6年第一期简报,向社会通报了20个已经查实的案例。其中18个案例是“被举报涉嫌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另一个弄虚作假、骗取信任的典型案例,是原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CEO、长江学者、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给整个中国科技界带来的震憾是史无前例的。

二是抄袭、剽窃,偷他人成果为己有。与陈进相比,年轻的海归、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不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还别出心裁地将美国《普通病毒学杂志》上的论文的实际作者纽约赛奈山医学院病理系刘宏(英文署名“LiuH”)的成果归为己有。伪造“漂亮”的履历为自己谋得高等学府职务。

三是不务正业,行贿圈钱。这类科研工作者的不端行为可以用时下在科技界流行的几个词汇来说明:一日“项目老板”,他们一般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望,而是利用自己的声望和人脉关系,专门“跑项目”,揽课题。之所以称其为老板,是因为他们将科研变成了经营。二日“包工头”和“打工仔”,“包工头”往往是在学术界具有一定声望与知名度的学者或资深人物,“打工仔”则往往是研究生等资历较轻者,也有因种种原因得不到课题经费的各类研究人员。为了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包工头”们把大部分时间用于申报课题,拉关系以确保申报成功,具体的研究则主要由“打工仔”们完成,课题完成后,在研究成果的署名上,“包工头”往往占据一席之位,甚至是首要位置。三日“跑部钱进”,即经常到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跑跑,就会有钱进来。为了争取到科研项目和经费,不择手段向掌握科研经费划拨大权的有关部门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进行权钱交易,造成权力寻租。利用“潜规则”进行公关活动,把科研项目作为“圈钱”的工具,套取科研项目和经费。

四是挪用科研经费,中饱私囊。当前,科技经费的转移和挤占挪用问题较为严重,违规出借、对外投资和投入股市。少数课题组和科研工作者在获取项目经费后,就想方设法用钱,项目快完了就买车买电脑,置办办公用品,还有的拿科研经费买房子、上保险、办公司、旅游等。

1.2危害与后果

一是阻碍科研事业的发展,破坏学术生态。弄虚作假,骗取科研项目不仅干扰国家科研方向的部署和实施,阻碍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而且败坏学风、文风,使学术道德沦丧殆尽,不利于科研工作者的健康成长。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会导致个人学术信誉的丧失,而且“伪造、作假、剽窃行为甚至与此沾一点边的案例,都会给个人、单位甚至整个研究领域带来严重挫折。”

二是违背科研道德,导致诚信危机,影响科学研究事业。科研不端行为会使公众对科研工作者的那种社会精英、科学思想和精神的传播者、教育者的美好形象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不端行为如果向社会渗透蔓延,将会引发整个社会的诚信危机。不端行为正在腐蚀着个别科技工作者,如果任其发展,不但败坏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最终也必将影响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三是破坏正常秩序,形成不正当竞争,浪费科研资源。科研不端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科研项目申请、评估、考核和验收等工作秩序,违背公平竞争,从而造成有限的科研资源的浪费,妨碍我国整体科研效率。“项目老板”的产生,加剧了科研项目申请的“马太效应”,这种科技资源分配的集中化倾向,导致边际效用递减,致使资源利用效率的严重低下,产生科研泡沫;加快了具有垄断性质的利益集团的形成,可能会影响未来科技政策制定的导向,进而加剧资源分配的不公,阻碍科研事业的发展;造成科技界的阶层分化,不利于科研队伍的构建和培养;影响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尤其是妨碍年轻科研工作者的成长。

2、科研工作者产生不端行为的原因

2.1科研环境原因。长期以来,我们鼓励快出、多出成果,从政策、舆论到科技立项的评审、成果评价,奖励和激励制度等等环节,大多打上了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烙印。行政干预和社会的迫切愿望给研究工作者施加的压力很大,加之浮躁功利的土壤,许多人不能静下心来苦心钻研,催生了科研工作者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

2.2制度偏差。科研管理的某些制度性的严重缺失为不端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如一个人在科研上一旦有了成就,社会地位、政治地位马上就可能得到提升,随之而来就是物质待遇的相应提高。再如科研课题就是科研工作者立身之本,有了课题尤其是国家级课题,就有了能力,评职称、当博导、推荐院士、提工资、分住房等等各个环节无不与此挂钩。另外,不少单位人员的部分收入直接和科研经费挂钩,这种情况造成了很多科研工作者只要有钱就去争,致使许多优秀科研工作者耗费大部分时间去写项目申请书,浪费了他们宝贵的科研时间。

2.3惩治不严。目前,有关部门对出了问题的人和事基本没有惩罚,或者只有微不足道的处罚。当事人不但没受到什么影响,反倒赢得了一片同情。到目前为止,由于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而被撤职的科研工作者很多,但因此被司法追究责任的很少,判刑入狱的没有一个人,这促成许多造假者有恃无恐的普遍心态。

2.4学术生态不健全。科学界内部的独立评价功

能较弱,批评和质疑开展不够,缺乏原则性,缺乏民主、坦诚相见的风气和独立、冷静的评价空间;科研项目的专家评审功能不独立,降低了立项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专业监察功能的缺失,造成经费使用和流向的失控,影响了对违规违纪行为调查取证的时效性。

2.5管理错位与不到位。一是现在的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过于追求一些名气方面的指标,比如承担项目和经费的数量、发表论文的数量,而忽视苦练学术基本功。这种评价指标过于具体化的刚性的管理办法,助长了浮夸的学风,也为某些不端行为培植了土壤;二是国家科研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科研经费的投入和管理,其工作程序、经费配置、课题评价以及成果鉴定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导致出现“跑部钱进”的怪现象。

2.6道德教育薄弱。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凸现了我国学术基础教育的缺位。中国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阶段教育以及科研实践都对科研工作者的其科学道德教育重视不够。高校忽视学生基本学术研究素养方面的教育,科研单位对科研工作者进行科研道德教育培训的不足,在维护学术尊严、拒绝抄袭剽窃等基本学术道德常识问题上重视不够,使科技队伍中的一些意志不坚定者,遇到外界环境诱发因素,就容易产生不端行为。

3、防治途径和方法

3.1建立和完善惩治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科研工作者的身份进行界定,设立各种不端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明确查办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的有关权威调查,取证、认定与惩罚部门及其职责,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调机制。制定明确的量化惩罚手段。为彻底扭转对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频发但处理乏力的现状,应在《著作权法》和《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剽窃罪”、“抄袭行为”等,以加大惩处力度。

3.2遏制科研工作者不端行为,关键一点就是建立一整套科研工作的有效管理制度,加强在科研项目的立项、执行过程中的监管乃至结题验收等环节的管理,用制度堵住不端行为的源头。首先,制定和完善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研究经费分配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管理人员对科研项目是否入选的干预。其次,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执行、经费使用的监察制度,实现科研经费监督的制度化和长效性。在主管科研项目的政府部门设立监察机构或专职监察人员;也可以委托独立的非政府机构公正审计,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审计监管。或者将项目执行的中期评估检查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中介组织,进行项目执行的效能监督。第三,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和成果评审管理办法。注重评审机构和专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同行认可”在成果评审奖励中的作用,引入市场评价及业内、同行的评价机制。第四,建立和完善对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制定适应科研工作特殊性的惩处制度。制定处理不端行为的合法和适当的调查程序,本着先内部调查、再外部介入,先行业核实,后司法程序的流程,既维护科研工作者和科研单位的威信,又保证不端行为的切实惩处。

3.3要做到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就要科研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正确行使权力。行政部门只制定科研规划,不直接参与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切断政府官员和科研工作者的利益联系,从源头上消除权力寻租和不端行为的温床。

3.4从长远和根本来说,科技界的自律更为重要。通过制定科研工作者“自律公约”、“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者诚信档案,在科研工作者中旗帜鲜明地提倡科学道德,强化科学尊严的自律意识。为大力倡导学术批评,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相互交流与学术争鸣,应建立和培养公开、实名、负责的学术辩论的优良传统。营造并保护必要的学术批判环境,就是当前最为有效且投入最少的应对措施之一。

3.5为从源头上防止不端行为的发生,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应设立有关科学研究诚信的必修课程和专门培训。我们应把学术道德教育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纳入到我国高等教育里,尤其是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使他们明白遵守学术道德比掌握科学知识更重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张中,应教育科研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研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增强个人素养,正确看待名与利,不惟短视的小利所动,坚决反对、抵制科研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在科研工作中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维护科研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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