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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春秋无义战”意蕴试说

2009-04-29魏衍华

华夏文化 2009年2期
关键词:周天子仁政诸侯

魏衍华

“春秋无义战”是孟子对春秋时期战争的看法,也是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命题。两千余年来特别是在宋代孟子升格运动之后,受到越来越多学者们的关注。分析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涉及孟子判断战争的标准及其学说价值两个方面。

在传统儒家看来,孟子“春秋无义战”正是社会“礼崩乐坏”的最好注脚,用此标准反注《孟子》就成为学术界的主流。如汉代赵岐说:“《春秋》所载战伐之事,无应王义者也。彼此相觉有善恶耳,孔子举毫毛之善,贬纤芥之恶,故皆录之于《春秋》也。上伐下谓之征,诸侯敌国不得相征。五霸之世,诸侯相征,于三王之法,皆不得其正者也。”(《孟子注疏》)朱熹则说:“《春秋》每书诸侯战伐之事,必加讥贬,以著其擅兴之罪,无有以为合于义而许之者。但就中彼善于此者则有之,如召陵之师之类是也。征,所以正人也。诸侯有罪,则天子讨而正之,此春秋所以无义战也。”(《孟子章句集注》)在他们看来,春秋时期的战争无论有着怎样的合理性,只要不符合“礼乐征伐白天子出”的原则,都应归于“无义战”范围。

当然,学者注解的依据采源于孟子本人的言论,他说:“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孟子·尽心下》,以下凡《孟子》只注篇名)尽管春秋时期各诸侯强国均竖起“尊王攘夷”的旗帜,但实质上却是以五霸为主角的利益之争。虽然孟子也说:“彼善于此,则有之矣”,但“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已将这点合理性给抵消了。同时学者们以此标准来阐释《孟子》,更重要的在于其“私淑”孔子的标榜。孔子曾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又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论语·子路》)在学者们看来,孔孟学说一脉相承,他们在用历史事实向当时酣于战争的诸侯们发出警示:即使像齐桓、晋文般具有雄才大略的霸主,其国家最终的结果也必然走向混乱,更甭说疲于战争的诸侯小国。

然而,既然孟子说“春秋无义战”,周天子的征伐也不例外。据学者统计,《春秋左氏传》所载531次战争中至少有五次自周天子起。因此,这就存在一个无法回避的悖论,是孟子没有看到相关记载?还是在判定正义标准上另有所据?为弄清孟子的本意就有必要对其“义战”标准重新阐释。纵观《孟子》一书,他所谓“义战”除“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外,更看重“汤武革命”式的“至仁伐至不仁”的征伐。在他看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标准只有在王道大兴时才适用,而“大道之隐”的三代乱世,特别是“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至仁伐至不仁”的战争才是“义战”,而战争双方“至仁”与“至不仁”缺一不可。所以孟子是想让诸侯意识到自己并非“至仁”,由酣战的外交政策转向内修政治的轨道,以避免被“贼残”征伐与诛杀,实现得民心、稳定社会的目的。既然此时的周天子非“至仁”,所以《春秋》中周天子的五次征伐也应属“无义”战。

可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并非其衡量“义战”的唯一标准,它与孔子的“正名”学说有明显不同。他不但否认周天子不能凌驾于诸侯之上。对魏、齐等诸侯国君称王的既定事实给予默许,而且认为“礼乐征伐”的权力也并非来自周天子,而是具有仁德、仁义的君主。如当齐宣王询问“汤放桀,武王伐纣”之事时,与“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相比,孟子明确提出“于传有之”。而宣王“臣弑君,可乎?”一语的反问,正是对儒家所崇尚“正名”学说的质疑,而孟子则回答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也,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对齐宣王欲借儒家所推崇的“汤武革命”模式为其恢复桓公霸业的意图,孟子看得非常清楚。

当然,孟子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当时争霸诸侯的警示上,并不厌其烦地推行其仁政学说。如梁惠王因魏国备受屈辱而向孟子寻求良策时,他对此绝口不提,而只是奉劝惠王内行仁政,并得出“仁者无敌”的结论。他说:“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人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梁惠王上》)正因孟子笃信“仁者无敌”,他才对《尚书·武成》中“血流漂杵”的说法予以否定。他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又说:“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南面而征,北夷怨;东面而征,西夷怨,曰:‘奚为后我?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责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尽心下》)孟子的仁政学说是其在列国游说中反对一切战争的有力武器。

然而,复杂的社会现实,对能否使用战争或者谁有征伐权力,孟子本人也存在矛盾。尽管他反对战争,但当沈同以其私问“燕可伐与”时,他也表示赞同。他说:“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但齐伐燕之后,他却对此加以否定,他说:“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公孙丑下》)孟子认为燕国的做法不符合为国之道,所以可伐,但又认为具备讨伐权者只能是“天吏”,而齐国并非天吏。因此,在孟子看来,齐对燕的战争就属于“无义战”。正如“杀人”之权在士师,非士师就无权杀人。齐国军队既非“天吏”,更非“士师”,齐国怎能讨伐燕国?而孟子判断“天吏”、“士师”的标准是“民心”,他说:“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梁惠王下》)依此看来,当时诸侯无一具备征伐资格。

由此,不但战国时的战争是“无义战”,春秋时期的战争同样也是“无义战”。这与孔子思想有着明显的不同,孟子不但对天子衰落、“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予以默认,而且根据战国时期天下统一的趋势,对儒家学说进行了内部调整。孟子用设定的“义战”标准,从根本上掐住诸侯们发动战争的欲望,使他们能够内修政治,期待汤武革命式“王者”的兴起,并走上一条由“王者兴”到“行仁政”,形成“至仁伐至不仁”战争,最终实现“一天下”的新思路。这与孔子“尊王”、“正名”学说一样,均是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对谁拥有战争征伐权力的一种阐述,而“春秋无义战”正是这种权力定位下的产物。他治疗“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社会创伤的药方,虽有“迂远而阔于事情”之嫌,但其“义战”理念所蕴含的强烈地批判意识和批判功能,至今仍闪烁着耀眼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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