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慧远因果报应学说与传统感应思想的区别

2009-04-29兰梁斌

华夏文化 2009年2期
关键词:慧远因果报应学说

兰梁斌

慧远,是我国东晋时期继道安之后著名的佛教领袖。他的主要思想包括因果报应学说、沙门不敬王者论以及法性本体论。其因果报应学说对我国东晋以前的感应等迷信思想有吸收和利用,这与他从小“博综六经”(《高僧传》卷六《释慧远》)深谙传统文化有密切关系。他时常援儒道证佛。佛教根源于印度,不同的土壤,使得二者具有不同的特点与思想内容。

慧远在吸收东晋以前传统的迷信思想为因果报应学说的传播开路的同时,与传统的感应思想存在很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果报应学说更系统化

人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如果作恶多端,会有什么惩罚?相反如果积累善德,又会有什么样的好处呢?这些问题从人类社会形成之日起,就一直伴随着人们。

先秦时期,人们由于无法正确认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规律,往往把许多现象归结于超自然的力量,如天与天命。《尚书·皋陶谟》中说:“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上天对于积累善德的人就会给予福祥照顾,而对于为恶的人,上天就会给予惩罚。《周易·坤·文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秦汉以来,这种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最为系统化的当属西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他说:“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春秋繁露·必仁且知》)人如果违反天的意志,引起天的震怒,就会出现各种灾异,受到严厉的惩罚。相反人如果顺应天意,天就会感动,遇到灾难还可以免除灾难。他说:“五行变至,当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则咎除。”(《春秋繁露·五行变救》)天是人类和万物的主宰,人应该顺从天意和天命,人的行为的善恶会得到不同的结果,上天赏赐善行,而惩罚恶行。

这种思想尽管没有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的系统性,但为慧远因果报应学说的创立和传播提供了资源和土壤。如果没有这种迷信思想的长期存在,很难相信因果报应能如此迅速在东晋社会产生影响。因果报应学说是佛教的根本要义之一。慧远依据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结合我国原有的感应等迷信思想,系统地阐发了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为佛教在东晋的广泛传播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也是佛教理论中国化的重要奠基人之一。

慧远依据佛教教义,首先从人自身开始,提出人有三业、业有三报、生有三世说。人的一切活动,慧远把它定义为身、口、意三业,身即人的行为,口即人的言说,意即人的意识活动。三业具有三种性质:善、恶和无记,无记是不善不恶,所以实际上就是善恶两种。善业,就是要信佛理、修功德、不怨恨人、不反对人、对双亲尽孝、对君主尽忠,反之就是恶业。不同的业有不同的报应,“三业体殊,但自同有定报。”(《弘明集》卷五《三报论》)“业有三报,一日现报,二日生报,三日后报。”(《弘明集》卷五《三报论》)由于人死后要受报应,人死后也就要依据生时的行为而转生为较高于或者较低于自己的东西,这也就是轮回。这样,人的生命就不止限于现在这一生,还有所谓的前生和后生,后生不只是一次而是无数次,这也就是轮回转生说。

这样,因果报应学说以佛教的神不灭论为基础,系统地建立了人有三生、业有三报、生有三世的理论。

(二)赏罚报应的主体不同

东晋以前传统的感应迷信思想认为天是人的命运的主宰,人如果行恶,上天就会给予惩罚,如果行善,上天也会做出奖赏。

慧远认为;“无明为或网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弘明集》卷五《明报应论》)无明就是愚昧无知,贪爱就是贪欲执著。无明和贪爱是人的迷惑、烦恼和祸患的根源,人由于无明,就会使人的思想感情凝滞于外物,对外界事物发生贪爱,也就使善恶果报有了主体。人的失得相互推移,祸福相继而来,有了罪就要进地狱受惩罚。人自身的贪爱等活动造成了罪恶,惩罚人的不是上天,而是人造就了这种恶业。

(三)受惩罚的时间不同

天人感应等迷信思想并没有把惩罚延至来生,没有解决现实中善行得不到好报,而恶行反而得到好报的问题。那么关键问题是人有没有来生,人死后灵魂存在与否。秦汉以来已有这方面的讨论,比如人死后灵魂归泰山之说。东晋以前传统的感应迷信思想很少把报应延至来生,或者三世、千万世,而是认为报应主要在今生,或者在子孙后代身上发生。

慧远的报应学说则是三生轮回,受报应的主体是自己,而不是子孙后代。针对在现实生活中善人反而得不到好报,恶人反而得到好报的情况,当时社会上的许多反佛教人进行质疑。慧远在《三报论》中给予了解释:“世或有积善而殃集,或有凶邪而致庆,此皆现业未就,而前行始应。”(《弘明集》卷五)善人得祸,恶人得福,是他们前世行为所得到的报应,今世行为所得到、的报应还没有显现出来。把报应推迟到了死后的来生,巧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四)慧远因果报应学说的独特性

慧远的因果报应学说宣扬人的精神不灭,灵魂不死,人的精神是形成人的形体和产生万物的根源。人的痛苦就来源于人的这种精神的愚昧和执著,因此摆脱痛苦,便只有停止一切精神活动,使心处于超脱一切、绝对寂静的境界。因果报应学说无限夸大了精神的作用,它巧妙地运用世间的因果联系,具有很明显的欺骗性和神秘性。但是它宣扬的解脱方式无疑是对现实的一种逃避,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无论是在印度还是在中国,都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反映。慧远在论述因果报应说的同时,时常为当时的统治制度辩护。

同时,由于慧远深厚的儒道背景,他还使用玄学证佛教。既然无明和贪爱引起了因果报应,他利用玄学家所认为的“自然之道”,认为人天然有情欲,强调由情欲引起的报应是“自然的惩罚”、“必然之数”,这样因果报应学说就成了人生的必然规律和宇宙的自然规律。很明显,慧远的因果报应学说吸收了中国的传统思想,往往是借儒道证佛,借感应等迷信思想为其因果报应学说的传播铺路。

猜你喜欢

慧远因果报应学说
关于巴甫洛夫条件反射学说的新思考
胰在脏象学说中的归属
爱眼有道系列之三十一 “色眼”与“五轮学说”
傅抱石与《虎溪三笑图》
试析慧远的因果报应说
偶然的成功
论古代戏剧中的因果报应
马克思无产阶级解放学说的当代释读
张湛《列子注》思想对话的历史考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