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运动员力量训练三原则
2009-04-29成尚斌张海萍
成尚斌 张海萍
柔道对抗所需要的力量素质首先是快速力量——爆发力,其次是耐久力。因此,笔者认为:对柔道运动员进行力量训练应遵从以下三个原则:
1、遵从循序渐进原则
力量训练必须由轻到重,由少到多,由数量的积累到强度的提高这既是指每一堂训练课每一个阶段的训练,也是指全年和多年训练。由轻到重主要指力量训练的强度必须由小到大。由少到多是指训练数量的变化规律,它既包括训练的次数,每次训练课安排动作的项目数,同时也包括每一个动作所练的组数和每组所练的次数。总之一切都必须遵从由少到多,循序渐进,有步骤有计划地增加。力量训练强度和数量的关系则是先加数量,等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再往上提高强度
2、遵从针对性原则
力量训练应该紧密结合柔道专项的特点,绝对力量,快速力量和力量耐力,必须全面发展,并突出速度力量。只有这样才能使运动员的专项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训练中,必须以动力性练习为主,适当进行一些静力性练习。一堂力量训练课的项目不要求很多,但必须扎扎实实,对负荷的要求必须视训练的目的而定。为提高速度力量和力量耐力,负荷只需达到70%左右即可,为提高绝对力量,负荷可达到90%左右。对量的要求,练习绝对力量和速度力量,可适当少一点,以每次训练5--6组,每组3到5次为宜,练习动作的选择上应尽量多的模仿柔道专项技术的动作进行,以提高相应部位肌肉的力量。
3、遵从达到极限原则
任何强调速度力量的项目,训练均必须达到极限,只有达到了极限才有可能进行超量恢复,才有可能突破一个又一个极限,以提高专项运动能力。因此,柔道运动员的力量训练要经常达到或接近运动员的最高负荷(包括强度或次数的最高负荷)即极限训练,才能最快,最有效地提高成绩,但经常进行极限训练是十分艰苦的,这要求运动员对力量训练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训练时有顽强的意志,自觉性高,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